礼物其实代表的是一种心情,代表着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的牵挂和思念还有关心。最新更新:风云小说网它更像是一份情意的寄托,一份难言的祝福。一个原本简简单单的物件只是因为承载了一份真挚的情感就变得沉甸甸的动人心沛了,很奇妙是不是?可事实如此,因为我们送出的并不是礼物,而是自己的真情——浪人码头。
我真的很笨,虽然平时自己在朋友面前可以装的长袖善舞八面玲珑的样子,虽然在偶尔的朋友聚会中自己会厚着脸皮吹嘘自己对女人多么多么的有办法好像全世界的女人没有自己追不到的现在没有女朋友只是因为自己不屑于追的样子。可是,当自己真正的喜欢一个女孩子之后才发现从小说里得来的经验好像根本就不合适。
那个时候挺羡慕小说里面的男主人公,他们一般也是长相平常口齿木?f的样子,可是在那些可爱的作者巧妙安排下,往往就是傻人有傻福的不知道怎么滴就乐呵呵的抱得美人归了。我就闹不明白了,看看哥几个的样子也挺怂的,甚至还不如我了,为什么人家就那么走运,出手就拿下呢?就算中途有点小挫折,人那也是拿来当调剂用的,这叫一个顺风顺水!
可为什么哥们我就这么郁闷呢?自己知道的那点招数:送礼物,打电话,看电影什么的也都用了。碍于自身定位的朋友身份,太出格的事也不能做。我现在该怎么办呢?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之中。
“铃很喜欢听歌哦,而且是陈淑桦的歌。我经常听到她在寝室里哼哼。”端坐在我对面被我以“你不是答应过要帮我吗?”为借口拉出来的静叼着吸管不经意的说到,同时眼睛痴迷的注视着柜台里的一个水果蛋糕。
我心里暗暗的叹了一口气,叫来了服务员,给她点了那个蛋糕。
她高兴了,觉得我很懂事,于是又透露了一个消息给我:“可是她还没有一盒陈淑桦的磁带哦,她挺郁闷一直买不到的。”
在这里说明一下,对于现在处于一个如此发达的网络时代的我们来说,根本就不存在找不到歌这个说法的,在sogua、kugoo还有各种各样的搜索引擎的全面围剿下,甚至连《孟姜女》这种偏的没边的歌都有人找得到还听的不亦乐乎。所以现在大家可以回忆一下,从mp3开始倒退,到md,再到cd,再到磁带机……ok,停!有没有想起什么了。在这个没有网络的时代里我们获取歌曲的唯一途径只有一个:音像店。10元一盒的伪正版磁带正是我们这一批学生赖以为生的精神粮食,大家曾经还以攀比各自的磁带和cd的多少而自豪了。
所以铃会因为买不到陈淑桦的磁带而郁闷,因为一般的小店基本上不会保留那么古老的磁带的。
不过对于我来说,这个信息无疑是一个机会。“如果铃拿到一盒她喜欢的磁带的话肯定会很高兴吧?!”被这个想法激动的不能自已的我立刻开始了在全市范围的搜索。
我知道不会很简单的让我找到的,如果那么简单的话,铃早就买到了,也就不会有我什么事儿。可是我决心不管怎么样一定要找到它,买给她。我是一个很容易把一些事情上纲上线的人,那一刻我就是执着的认为那盒磁带并不是一盒磁带了,而是我对铃的爱,如果我买不到这个的话,我就没办法证明我是爱铃的。
很傻吧?可是,当时我就在这种傻乎乎想法的刺激下,骑着单车开始在整个城市里慢慢的搜索了起来。
其实,我现在挺怀念当时的那种情景的。在秋日略带暖意的阳光中,我带着激动和兴奋的心情为自己的爱人而忙碌。各色的老人、小孩、中年人以及和我差不多岁数的学生和我擦肩而过,他们有些是忙碌的,有些是闲散的,有些是开心的,有些是郁闷的。而我则总是带着微笑去面对着他们,因为那一刻里,我的内心是快乐的。
那是一种为自己爱的人付出的快乐,我知道结果会让铃很开心,所以我不会去计较过程会不会有些曲折,有些痛苦,只要结果能让她开心我就能感觉到开心和快乐。所以我用同样快乐的心情去祝福每一个和我擦肩而过的路人,并由衷的希望他们也能够分享我的快乐。
快乐是需要分享的。而我的快乐就是我终于知道自己能为自己的爱人做一件她会感到开心的事情,简简单单的快乐。
骑着破旧的单车,游荡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里,和一个又一个熟悉不熟悉的人路过。微笑的面对着他们,心理想象着爱人拿到自己礼物时的惊喜……
我想,这就是幸福了吧。
一个星期后,我终于在市郊一家比较大的音像店找了那盒磁带。封面上的陈淑桦带着一丝忧郁,一丝甜美,一丝温柔,一丝倔强,还有一丝微笑,仿佛象铃在对我笑一样。
我看着那盒磁带,没有记着把它从架子上拿下来,只是静静的看着它,带着笑看着它。彷佛可以从里面看到一些什么似的。最后,当我从架子上把那盒磁带拿下来的时候,我的手竟还略微的颤抖了一下。
我有些激动,那一刻,它对于我的意义已经不是一盒磁带了,而成为了一种象征,一个希望。
然后,在那天晚上,我给铃打电话了。
“我在你楼下,下来一趟好吗,我给你买个东西。”我说的挺不含蓄的是吧,请原谅我当时那种激动而兴奋的心情吧。
“噢。”铃的声音有点傻乎乎的,至少我是那么觉得的。
然后,我就等着她下楼接受我给她准备的惊喜了。我必须要承认,在那一刻我的内心充满了期待和向往,因为毕竟买到这盒带子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我虽然把自己说的很伟大,可是归根到底也只是一个普通的男孩子:她会不会感动哭出来,然后我就可以很自然的抱着她了,嘿嘿……带着满脸的傻笑,我在她的宿舍楼下期待着,等待着。
在铃终于下楼之后,我递给她了那盒被包装的很精美的带子。
“是什么呀?”她有点好奇,眼神中带着询问。
“打开看看不就知道了。”那一刻我的心情很自豪很得意,象一个暴发户一样。
于是她开始拆包装了,而我的心跳则不断的加速着,加速着。
终于,她看到了陈淑桦。
那个时候我的心速跳到了最高点,是的,我在期待些什么,盼望些什么,不!是渴望些什么的。
也许是她掩饰的太好了吧,让我失望的是我并没有从她的眼睛和神态中看到任何的异样。她看到陈淑桦的时候表情和接到我以前送给她的其他礼物是一样的平淡和平静,完全没有我想象中的热泪盈眶,没有紧紧的拥抱,没有冲动的热吻。那些一个个破灭的肥皂泡都只是证明了我的确是一个很爱做梦的男生而已。
我苦笑了,“我听说你喜欢她的歌,刚好看见了,就买下来给你。”失败的我总是习惯给自己找一个看起来冠冕堂皇的借口。
“嗯,谢谢你。”
我继续苦笑,准备转身离去了。这次战役我又输了吗?
“ronin!”她在叫我?!
我猛的回头,然后看到铃的眼睛。
那一刻铃的眼睛不是平静的,有着一丝波澜,一丝激动还有一丝歉疚一丝害怕,好复杂的眼神。
“谢谢你,真的。”尽管那只是短短的一瞬,我仍然察觉到了她声音里的那丝异样。是的,是异样,就象我第一次捏着她手的那一刻,她的异样。
而那个时候,我心跳的好快。
“傻丫头,只要你开心就好了,要记得:你快乐,所以我快乐。嗯?”
“嗯!”
伴随着她很用力的点头。我的心轻了起来,虽然这个结果还没有我预期的美丽,但我的的确确是很满意了。不需要感动的流泪,不需要激动的拥抱,那是电影和小说里的情节。我和她都只是过着普通生活的普通人,短短的一声“谢谢”已经可以让我回味很久了。哪怕我所有的理想不能象小鸟一样自由地飞,也总会象《阿甘正传》中汤姆汉克斯脚上的那只羽毛那样飘起来的。
那是1999年的10月,我们认识快两个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