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芷洁瘸着脚,慢悠悠的回到了公寓,看到沙发比看到亲妈还开心。
一个人久了,那么大的房子,忽然显的很有些空旷,有些孤单。天不怕地不怕的女汉子,也会被孤独折服。
“余芷洁,有点出息,你才出来一天,别那么矫情。”
余芷洁竖起拳头说着自我鼓励的话语,但是说完,她自己就后悔了,因为她的肚子正在抗议。
新地盘还没有筹备食物,失策了。
为了嗷嗷直叫的肚子,瘸着脚出去觅食,似乎是唯一的选择。
夜晚的西海市不似白天那样的燥热,靠近海边的海风一路西下,顺带着飘进郊区里,非常之凉爽。
余芷洁随意地穿着无袖衫,惹火的热裤,踩着十一路公交车(双腿步行)慢慢移向不远处的便利店。
由于出来的时候极度匆忙,余芷洁那快要到腰的长发,还没来得及捆扎起来。
轻柔的发丝跟着晚风飞舞着,在这个寂静的夜晚,犹如坠如凡间的天使。
余芷洁却不这样认为,她极其厌烦这样的长发,奈何她的那个**独裁的老妈非常喜欢长发飘飘的女孩,给她下了几百个通牒命令,不准她剪头发,可怜的余芷洁活了小半辈子,连剪头发这样鸡毛蒜皮的小事件都不能自己做主。
等哪天真的发飙了,非得剃个光头不可。
“我现在肯定和梅超风一样,搭着身上这件土了掉渣的衣服。估计往大街上一站,犀利哥、犀利姐都得吓得回避。”
无聊的时候,余芷洁就喜欢自我嘲讽,似乎这样就不是一个人了。
走到公寓大门处,余芷洁有些愣住了
两个门卫大叔正围着一个穿着藏青色西装的,带着帅气眼镜的“戳天的物体”(金宇林)要着签名呢,他们点头哈腰的样子,比见到领导还要谄媚。
这算是冤家路窄吗?在这里都能遇到,大明星不都是喜欢去人声鼎沸的地方吗?
怎么人家的冤家都是极其好回避的,就她余芷洁的冤家永远都是强悍的绿巨人,体积巨大的随处可见。
余芷洁瞄了两眼“戳天的物体”,眼不见为净的离的远远的。
签名有什么乐不起的,姐每天收到的签名都快要淹死自己了。
余芷洁很淡定的从金宇林的身边越过,似乎她身边的三个雄性都是透明物体。
“你的脚?没有去医院?”
金宇林适时丢开门卫要的签名,拉住了想要远离自己的余芷洁。
他眉头紧缩,丹凤眼微微眯起,罂粟一样的眼眸认真地盯着余芷洁受伤的脚,似乎对余芷洁这样大大咧咧的出门很不满意。
余芷洁看着金宇林细长的大手握住她那比竹竿还细的胳膊,大手上的温度,几乎捂热了她冰冷的胳膊。
她身上被晚风吹冷的胳膊和身体因为那一丝的温度,有了些温暖,但是嘴贱的余芷洁可不会很友好的对待所谓的“死对头”。
“拜您所赐,现在脚还健全,没断!”
余芷洁不得不承认她刚才有被金宇林那英气逼人的俊脸迷的有一丝丝愣神,但是很快她就大条的忘记了他们之间的肢体接触,想起在公司的窘迫,似乎刚才根本不算什么大事。
不争气的肚子这会儿又唱起歌来了,余芷洁尴尬的掰开了金宇林的大手,向后缩了缩。
要是金宇林继续横眉竖目的,余芷洁说不定会和他继续腔下去,但是人家明显的很友好,自己似乎太不尽人情了。
金宇林看了看余芷洁咕咕叫的小肚子,又瞧瞧了还有些红肿的脚环,有些担心的说道:
“既然和我有关,我送你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