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得咕噜岭130公里以外黑谷郡,胖墩墩的杜篷伯爵正舒服地嵌在柔软的椅子上欣赏魅魔们的舞蹈,这些浪蹄子勾得他是心火难搔,估计今天晚上,这些身姿妖娆的女人们就有不少会躺倒伯爵的大床上。
杜篷伯爵的身边依次坐着马维爵士和阿卡萨男爵,马维爵士是杜篷伯爵手下执掌军队的指挥,也是他的亲信,而这个一脸黑炭,顶着一头豹子脑袋的阿卡萨男爵,则是毗邻城镇东门郡的主人。
他们受到主人的邀请至此,自然是为了有事相商。
“不急不急。”杜篷伯爵摆了摆手,他的眼睛盯着那些魅魔光溜溜的大腿,笑的无比谄媚。和半兽人出身的阿卡萨相比,杜篷伯爵是正宗的恶魔贵族,他脑袋上的犄角就能证明这一点,这也是他一贯而来引以自傲的地方。
杜篷伯爵一直以来就以恶魔纯血而自豪,这一点让他相当看不起其他的种族尤其是混种,在他眼里,混种简直是对纯血贵族们的一种侮辱,就因为这个理由,顺带着的他也把兰斯给恨上了。
不过如果仅仅是这样,他还不至于疯狂到对一位领主之子动手,不看僧面得看佛面不是?他上头那位可是领主大人,不过,这位伯爵大人别的本事没有,却是一个疯狂的投机者,当他认定一件事情的回报成倍于风险的时候,他就敢于铤而走险。
老领主身体不好的消息传出来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大儿子维克托-伊古萨斯在老领主之后继位领主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情,而纯血出身的维克托正是杜篷伯爵心中辅佐君王的不二之选,哪怕是老领主拥有帅才的二儿子,不过也是个跟吸血鬼生的混种罢了。
不过,想要抱这条大腿的人何其多,而像是杜篷伯爵这样世袭偏远两郡之地,又远离政治权利中枢的伯爵,普通情况下恐怕是入不得那位大人法眼的,不过小人物有小人物的智慧,杜篷伯爵想起了维克托有那么一位令人生厌的弟弟,而两人之间的不睦已经是贵族之中人尽皆知的秘密。
如果能够借着恶心一下这条讨人厌的杂种狗,得到未来领主的青睐,何乐而不为呢,更何况柿子总是拣软的捏,这个兰斯洛特不学无术,也没什么能耐,这是整个王国公认的,以他做自己将来平步青云的阶梯,这位伯爵大人再也没有任何的犹豫。
这也是他现在能够醉心于歌舞的原因呐,他是禁了对方的货源,查封了渠道,但是对方能拿自己怎么着呢,自己调控的可是自己领地的关税,和他的咕噜岭一点关系没有,就算明知老子是恶心你……好吧,你有本事去哭着喊着求你的领主老爹啊——那样更好,啪啪啪地打脸,正好称了杜篷伯爵的心意。
所以啊,别看自己在这儿喝着小酒,看着歌舞,就鄙视哥的智商,这叫淡定,这叫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
只可惜这是俗人理解不了的。
杜篷伯爵用眼角睨了一眼边上的豹子头,在他的眼里,这显然也是俗人一个。如果不是他的郡紧挨着自己,又是堵死咕噜岭商路的必经之路,杜篷伯爵才懒得搭理这种用功勋换取领地和爵位的半兽人。
好不容易等到歌舞结束,杜篷伯爵才恋恋不舍的从那些美腿翘-臀上收回了视线,他模模自己三个连在一块的下巴,已经估模好了今晚侍寝的人选了。
果不其然,这歌舞刚一结束,边上的阿卡萨男爵就迫不及待地对伯爵开口了:“伯爵大人,“咱们实行这提高关税的策略已经好几天了,北边的商人都嫌关税太高,买卖蚀本,都不敢下来了,在这么持续下去,我怕咕噜岭没垮,咱们郡的经济先被拖垮了啊。”
杜篷伯爵闻言,嘴角不动声色地抽了一下,露出了一个讥讽的笑容。
这个屠夫是因为上次在对地表世界的战争中军功卓著,最后论功行赏的时候便获得了这个男爵爵位和东门郡的封地,杜篷伯爵每次看他,脑门上都刻着暴发户三个大字,这蠢货脑子不行,立场也不坚定。不过,现在两人好歹算作同盟,为了不出什么岔子,自己还得给他吃一颗定心丸。
杜篷伯爵这么一想,扭头对着男爵敞怀笑道:“老弟你不用担心嘛,咱们限了南边的关税,北边可以照常开放让他们来去自由,甚至咱们还能够把关税再调低一些。”
阿卡萨男爵挠了挠豹脸,总算想明白了胖子的险恶用心:“但这不是明摆着跟咕噜岭过不去了么,这样若是让领主大人知道的话……”
“领主知道又能怎样,我们不过是限制咱们自己的关税罢了,”杜篷伯爵抢白道,他阴冷一笑,脸上的肉块挤成了一团:“就算那臭小子不要脸,向他老爹求援,但只要咱们众口一词,说是这群商人打着买卖的主意,实则是将物资送入南境,不得已才下的禁令,你说领主会怎么想?”
毒啊。
阿卡萨男爵对这个阴险的胖子心里又忌惮了几分。
因为在他们统领的城镇南边,可不只有兰斯的咕噜岭,恰恰相反,兰斯可以说是偏居西南方,群山环绕,穷是穷了点,但至少没有边患,可阿卡萨男爵的领地东南深处的丛林地带,就有一群并未臣服于王国的巨魔氏族以及在王国斗争中失势的逃亡贵族——尽管王国多次出征,但是因为南境的话有巫毒沼泽这个可怕的天然屏障,王[***]的南征一直止步于此。
所以阿卡萨男爵的东门郡再以南70里,就是王国的地界了,而这恰恰也是雷尔顿领主当初需要一个武勋的将领镇守这片区域的原因。
这样一想,杜篷伯爵的理由说不定还真行的通,毕竟就算领主再宠他的儿子,也不可能拿王国的领地安危来开玩笑,这一点,曾经跟随过领主南征北战的阿卡萨男爵心里是再清楚不过的了。
“所以老弟你尽管放心,如果那个兰斯洛特真把这事捅到了领主堡,非但打了他自己的脸不说,反而是帮我们吸引了维克托大人的眼球。”
杜篷伯爵如此断言,然后大笑了起来,阿卡萨男爵现在也找回了信心,跟着笑了起来,杜篷伯爵环望一眼,发现唯独一直替自己带兵的马维爵士,今天待在边上一声未吭。
伯爵有些奇怪:“马维,你今天是怎么了,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
这话不问还好,一问马维心里就忍不住骂开了:“你个死胖子干出这种狗屁倒灶事情的时候又可曾知会过我一声?”
马维爵士觉得自己被坑了,莫名其妙地上了贼船,这个死胖子对兰斯出手的事情他昨天才刚知道,但知道的时候已经晚了,而且最倒霉的是,马维爵士是杜篷伯爵的军务队长,不管他愿不愿意,现在的他都已经是骑虎难下了。
不得不说,马维爵士原本对于咕噜岭,对于那个玩世不恭的二世祖同样也没什么好印象,但是之前带着吉尔拜访兰斯的那一次彻底地改变了他的看法。开玩笑,这货可是当着吉尔的面,在那种剑拔弩张的情况下说出要与兄弟为敌,处之而后快的话来,如果不是对方脑残,那他的魄力和野心就有些惊人了。
这还是什么狗屁倒灶的二世主,混子?马维爵士变得有些不置信,所以他特意去收集了兰斯到了咕噜岭的一些信息,这是越看越揪心啊,你当人家是条虫,人家就是虫?去了咕噜岭第一天,干掉了替他接风的雷文爵士,第二天再杀妄图给他下绊的乡绅,嗜不嗜杀先不说,但一个狠字已经体现出来了,然后接下来造水渠,迎击穴居人,再到现在的兴建咕噜岭,哪一件事不是有勇有谋?
扪心自问,马维觉得换做自己肯定做不到,在瞄了一眼身边老神在在,自鸣得意的胖子,马维心里其实已经有答案了。
他很想告诉伯爵,咱们惹错人了,但是他不敢说,因为他很清楚地记得,那天他和吉尔一起离开咕噜岭的时候,那位孤傲的大人曾经嘱咐过他,千万不要把自己这趟在咕噜岭看到的,听到的一切告诉第三个人知道。
当时马维的那种感觉,与其说是被嘱咐了,倒不如说是被人拿了把锋利的匕首,狠狠地抵在了喉咙上威胁了一番——吉尔那锐利的眼神,给了他这种吹毛断发,寒毛直竖的感觉。
马维不是傻子,恰恰相反,他为人圆滑,做事也很聪明,不然,那天在咕噜岭,得知好友雷文爵士被兰斯干掉之后,他就不会当做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的绝口不提了。而现在,在他眼里,这事其实跟当初得知雷文已死是一回事,重要的是马维如何的选择。
就像当初,马维很清楚死人身上是得不到任何好处,而为一个酒肉朋友出头会给自己树立一个可怕的敌人,而明智地选择容忍一样,这一次,他也很快地把握到了根本姓的东西。到底是为了一个地处偏僻刚愎自用的伯爵,得罪两位强大的领主之子,还是选择背叛,马维爵士其实已经想明白了,他所需要的不过是时间,还有从背后捅那一刀子恰到时机的好处。
或许自己是该找个机会联系一下那位在伯爵面前如此不堪的郡长大人了,至于对伯爵的问话,他没有半点兴趣地拂了拂手:“没什么,就是身体有些不舒服。”这样敷衍了过去。
“哈哈哈,年轻人要懂得节制,注意身体啊。”伯爵说了一句你懂我懂的笑话,马维爵士也笑了起来,他现在倒真觉得眼前的这个人可笑至极。
就在这会,突然外面的卫兵报令进来,在马维爵士的耳边耳语了几句。
“怎么了?”胖子对这事并不上心,只是随口一问。
马维的眼睛眯了一下,但他脸上很快恢复了常态,摇头笑道:“没多大事,就是附近的山野又出现了几个盗贼,劫走了点东西罢了。”
“这群混账。”伯爵恨恨地骂了一句,但听他的语气就知道,他其实根本就没放在心上。
但在场的只有马维爵士才知道,咕噜岭的反击已经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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