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道疯少 第二十二章 杀人

作者 : 悉小燕

叶枫双手插在口袋里,慢悠悠地往自己停着布加迪威龙跑车的地方走去,整个人浑身上下透着一股懒散之意。

走着走着,叶枫忽然转过身,对着后面说道:“出来吧,跟我那么久了。你不嫌累,我都替你感到累。”

话音刚落,立马有五六个身影提着砍刀从黑暗处走出来,冷冷地注视着叶枫。

他们怎么也想不透叶枫到底是怎么发现他们的,他们跟踪得可是十分小心呢。

来者不善,善者不来,叶枫明白这几个人来找自己绝对没好事。

“为什么跟着我?”叶枫有些疑惑地问道。从叶枫一出校门开始,他就发现有人在跟踪自己。他也第一时间发短信给黄明,让他不要理会,让叶枫自己来解决。

“你得罪了你不该得罪的人,那人指名道姓地要你的命,所以对不住了。”领头的人用砍刀指着叶枫冷声道。

看着叶枫的目光好像在看死人一般,在他眼里,叶枫已经是死人了。

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叶枫一瞬间就想到这事必定是李卢搞的鬼,即使不是,也必定有着他的影子。

叶枫心中暗想:三番五次地来招惹我,还真以为我是个软柿子,谁都能捏不成?李家,你完了!

叶枫已经暗暗给李家下了死亡通知书,以他的背景,想要搞垮一个市长,实在不是什么难事。

“想要我的命,那就要看你们有没有本事来拿了。”叶枫冷哼道。

之前十几个拿着枪的警察叶枫都不怕,而现在只是区区六个拿着砍刀的混混,叶枫又怎么会惧怕。

不再废话,六个人提着砍刀一拥而上,想用雷霆之势灭掉叶枫。

叶枫快速后退几步,躲开六把砍刀。

没有武器跟拿刀的硬碰硬,下场绝对会很凄惨。就算你的身手很厉害也是如此。

即使最后能胜,那也绝对是惨胜!

后退几步,蹲,一个扫堂腿把一个人给扫倒在地。

叶枫迅速收回脚,双腿用力一蹬,身子如猎豹般窜出,瞬间来到那个人的身前一把夺过他手中的砍刀。

一连串动作行云流水,没有一丝一毫地停滞。

那混混慢慢站起来,骂道:“妈的,我王小军今天算是栽跟头了!”

“这小子身手很厉害,都给我小心点!”领头混混眯着眼说道。

“知道了!”几个手下同时应了一声,提着砍刀向叶枫砍去。

之前被扫堂腿扫倒在地上的小军也从腰间掏出一把匕首,朝叶枫扑去。

铛!

叶枫冷哼一声,直接挥刀挡住。如果没有惊人的臂力,想要一次抵挡住五个人砍来的砍刀是不可能的。

没有惊人的臂力,就不能承受得住他们五个混混合加起来的攻势,那么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臂骨承受不住他们合起来的巨大的力道而导致断裂。

叶枫能直接挥刀挡住,从这可以看出他的臂力是多么的惊人。

一脚印在一个混混的胸膛上,一个转身,一个旋踢而出。

当面对人多攻势多的时候,旋踢是最有用的,你想想,一个旋踢的攻击范围有多大。

叶枫一个旋踢,把他们*退几步后,他可不会放过他精心设计出来的机会。上前几步,一个直拳轰在一名混混的身上。

那名混混胸口一痛,后退几步。

王小军在这空当,手握匕首向叶枫的胸口捅来。而那四个混混也同时举刀向叶枫劈来。

五个人,形成合围之势,对叶枫发起了进攻。

不得不说,他们之间的配合已经有着一种默契。

有了他们之间的默契,再加上他们经过多场实打实杀的斗争而磨练出来的身手,战斗力也尤为的惊人。

急速向王小军冲去,手中砍刀轻轻一荡,把王小军向他刺来的匕首给荡开。趁着王小军空门大开之际,身躯撞入王小军怀中。

王小军一声闷哼,被巨大的力道撞得后退几步,而叶枫也顺利躲过那四把砍刀形成的杀招。

一刀未中,四个混混对视一眼,又再次一起劈出一刀。

叶枫高高跃起,躲过劈来的四刀,整个人凌空跃起一米多,惊人的弹跳力让人汗颜。

身在半空的叶枫一脸踢在一个混混的脑门上。

那混混就觉得有一柄重锤狠狠地敲击在他的脑门上,整个人一阵眩晕,然后软软倒地。

“小子,找死!”领头的混混脚下一用力,迅速奔到叶枫身前,手中的砍刀划向身在半空的叶枫。

身在半空的叶枫冷哼一声,身子在半空中诡异地一扭,避开了砍刀,安稳落地。

“小子,身手不错吗。”领头的混混开口赞道。“这么好的身手,不如加入我们聚义帮吧?保准让你日后吃香的,喝辣的。”

领头的混混见叶枫的身手这般厉害,忍不住起了拉拢之意。

叶枫的身手,如果要加入他们的帮派,日后必定会成为他们帮派的一大助力。

“聚义帮?”叶枫瞳孔收缩,浑身的懒散气息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凌厉的气息。

聚义帮,叶枫心中永远的痛。因为这个聚义帮正是前世的他一手创建的。

一群好兄弟,汇聚在一起打拼,故取名为聚义帮。

当前世的叶枫和他前世的兄弟将聚义帮发展成了sh市的第一大帮派时,他视为自己最亲密的兄弟,张宗伦起了贪意。

张宗伦召集人手,进行了反叛,把叶枫剁成了肉泥,这才有了叶枫现在的穿越。

“你凭什么这么说呢?!”叶枫邪异地问道。

“就凭我是聚义帮帮主张宗伦的心月复。”领头的混混得意地说道,好像是张宗伦的心月复这件事很让他自豪似的。

领头的混混不知道张宗伦就是叶枫的禁忌,如果他要是知道的话,他是怎么也不会说出自己等人是张宗伦的心月复的。

轰!

叶枫的心中泛起滔天的杀意,气息的变化让领头的混混为之一惊,忍不住后退几步。

“既然你们是聚义帮的,那么,就给我去死吧!”叶枫冷冷地说道,语气冰冷得让领头的混混觉得自己掉入了冰窖。

鬼魅般的身影来到领头的混混身前,右手执刀一划,一道寒光闪过。

领头的混混没来得及举刀抵挡,砍刀就已划过他的脖子。

嗤!

领头的混混的头冲天而起,鲜血像喷泉似的从脖子喷涌而出,无头尸体轰然倒在地上。

领头的混混从没想过自己会死的这么干脆,被砍断的头颅,双眼瞪得老大,显然临死前是一副不敢相信自己就这么死了的样子。

出来混的,迟早是要还的。这话说得不无道理。

看见自己的领头如此容易的就死在叶枫的手里,混混们惊诧至极。眼睛瞪得老大,嘴巴也张得老大,足以塞进一个鸭蛋。

叶枫没有丝毫停顿,手提砍刀的他,就犹如手握镰刀专门收割生命的死神。

叶枫鬼魅般的身影每来到一个混混的面前,这个混混马上就会与世长辞,直接和世界说拜拜了。

短短不到两分钟的时间,叶枫就屠杀了六条鲜活的生命。叶枫没有任何的负罪感,因为他杀的,都是该杀之人!

把砍刀丢掉,叶枫冷冷地注视死去的混混:“这不能怪我,要怪,就只能怪你们跟错了主子!”

叶枫掏出手机,拨了个号码:“黄明,过来打扫一下这里的卫生。”打完电话,随即开着布加迪威龙跑车离开。

这里的事,会有人解决好,无需他*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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