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玉他说没什么要同你谈的,你回去吧,若是为了报那一巴掌之仇,只管冲我招呼吧!你也饿了一整天,想必这会打起来不至于太痛。”
唐亦欢脑子飞速转了转,瞅了瞅周围密密麻麻的人群,清了清嘶哑的喉咙,勉强控制住脚下的虚软,义正言辞道,“我不同你们打,我们实力并不相当,打了究竟算你们倚强凌弱还算我自取其辱?”说着顿了顿,抬眸望向洛东风,虽说饿了一天,可眼睛却越发灵动有神。
“我只想拿回‘五彩锦衣’,那是我长姐的,你们没资格抢,今天这么多人在这里,麻烦你告诉重玉,他赖不掉的。”
洛东风哑然失笑,“难道你跑到他的地盘上要什么属于你的东西就不是自取其辱?”
就这么三言两语之后,双方又僵持住了,唐亦欢显然没那么容易被打发,重玉也没打算交出“五彩锦衣”。天已黑了下来,山坡上的观众不仅全无疲累退散之意,反而齐刷刷地举起火把,照的唐亦欢那神采奕奕的小脸越发水灵,倒是洛东风和一众墨玉山庄的人脸蛋绿光莹莹,臭不可闻。
就在洛东风准备隔空传音给重玉说他实在应付不了这么个活宝,打算溜之大吉时,水泄不通的人群突然整齐地让开了一条道。
如果说重玉就像寒冷冬日里给人温暖的暖阳,走到哪里都像天地的中心,却又丝毫没有过于耀眼的感觉,温和却又不让人敢触碰亵渎,那么这个人的出场就像一轮明月冉冉初升,庄重沉静,清晖脉脉。喧闹的人群一下子安静了,一个仙子般的人物在人们的注视下缓缓从暗影里出现,她身上穿了一席淡金色长衣,点缀着大团大团玫红色蔷薇花绣,巨大的裙摆随着她的步伐泛起涟漪,整个人光华璀璨。即使是不久前在万众瞩目下战胜她的唐亦欢,也只感到一阵阵晕眩。
“亦欢,你是为了我身上的‘五彩锦衣’而来吗?”原来,蔷薇公主的声音和她的人一样美。
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美得不可方物的“五彩锦衣”,江湖第一美女的象征。即使它也曾短暂地捧在唐亦欢手中,然而,此时此刻却是唐亦欢第一次瞻仰它的光彩。原来,某些东西天生就是为某些人而造设,就算被另一些人侥幸得到了,也全无意义。时至此刻,她才觉得,这件衣服叫“蔷薇锦衣”仿佛才是实至名归。
唐亦欢不敢想象,今天穿在蔷薇公主身上出现在人们面前的“五彩锦衣”,有朝一日出现在丐帮她和长姐的家里,又将会是多么的遭人嘲笑。
她微微垂头,就看见自己身上破旧的衣服和脏兮兮的快要被磨破洞的鞋子。
乞丐与袍子,那时几乎一眼就能看到结局的笑话。
即使她真正的执着并不在这一件衣服,但又有何区别呢?
长久的沉默后,唐亦欢深吸一口气,抬头注视美丽的不食人间烟火的蔷薇公主,低声说,“不,也许是我搞错了,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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