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至尊姊妹 第六章 往事如烟(采薇)

作者 : 雪拥蓝城

我叫徐子衿,生在医药世家,于是我也成了医生,虽然我不喜欢。他们都说我需要一份固定的工作,音乐是没有前途的,我从小就是这样被教育,家里除了外科医生以外,中医、内科、妇产科、耳鼻喉科一应俱全,我生下来就是为了补这个空缺的,于是我读了医大,本硕连读,临床医疗,不过我是高材生,14岁读的大学。我还记得那时候大一新生学校不让带电脑,选课要去网吧选,可是我连进都进不去。七年本硕,我提前了一年,20岁毕业,虽然我并不满意这个速度。

我喜欢音乐,骨子里有着叛逆,硕士毕业我出了国,美其名曰继续深造,去了荷兰阿姆斯特丹,拜访了那位经常上电视的中医,也去看了那纸醉金迷的红灯区,我爱死了阿姆斯特丹大学,却说不出原因。我学了荷兰语,为了更好的适应这个国家,也学了基本的德语和法语。我喜欢欧洲的音乐,很自然或者很恣意,我曾听过人说很多外国人不是很认可朗朗,只有国人才会那么捧着他,因为朗朗技巧有余,感情不足,拼技巧的弹奏不足以打动人。

我在荷兰呆了6年,考了语言,拿了所谓的永留,顺便去了各个国家看了一看,我在一个小镇耗了两年,那之后也常去拜访,因为那里有位制琴师,大中小提琴、琴弦他都会,手工制作,十分难得,他从不介意我用不流利的荷兰语和他交流,他是一个性情中人,常常说着混合着德语、法语和英语的荷兰语,所以我总是听不懂,他看着我懵懂的样子才恍然大悟。我喜欢听他拉琴,我知道,琴是需要拉开的,如果没有拉开,即使琴的材质很好,琴的音色也不会很好。后来我也会了制琴,后来我混迹于欧洲各种酒吧,唱着各种风格的歌曲,后来我疲惫的回国。那时我26岁。

我住在宁波,那是为了工作和家庭,我们家都住在这个城市,爸爸妈妈和哥哥。我有一所房子,在前童镇,或者说那并不是我的房子,只是我付了足够一生居住的租金,我并不需要房子的所有权,也不想传给后人,我第一次见到前童,就爱上了这里,即使有些破败,有些沧桑。

我喜欢越剧,这是我住在宁波最大的好处,即使这里没有演出,宁海、杭州或者上海都并不远,我想去看戏的时候都可以去。

我爱唱歌,到了夜晚,我是酒吧里的疯狂主唱。我会所有的常见乐器,虽然不精通。

我谈过好多场恋爱,却只爱过一个人,我和很多人分分合合,却时刻准备着为他粉身碎骨,他是我的劫。我从没想过和他在一起,只希望他好好地活着,因为他的幸福和欢乐是我给不起的,所以就远远地祝福。我身边换了多少人,即使我多厌恶自己,即使我被很多人碰过,我的心还是干净的,干净的只容得下他。

我是一名医生,我入院的时候就是副主任医师,是破格引进的人才,因为我的学历和履历,因为我有国外留学的背景,因为我在外留学时和导师一起做了一个轰动一时的课题。

几年以后,我的奔3大业终于完成,我带了一些课题,又搞了一些研究,升成了主任,和X大签约,做了个挂名的教授,其实也不算挂名,每一年我去大活做六个讲座,说些我做过的手术或者中外对比。

这一年我在医院见到了他,他安静地躺在那里,插了很多的管,我和内科的人会诊,带着很多医生不断地开会讨论,我们做了很多准备,采取了很多措施,但是终究无能为力,我学了一生的医,却救不回我最爱的人。我没有办法,没有办法救他,也没有办法阻止,阻止那些要分割他的人。他是志愿者,身上能捐的都捐了,甚至是皮肤。我是医生,我有责任保护好将要被捐赠的器官,他的家人放弃了治疗,我们就应该最快的完成所有的移植手术。我亲自取下了他的耳钉,按照以前的例子把病号服反穿,然后发现了他的项链,那是我送的,十年以前送的,链子已经换了,但是吊坠还是那个。我回头好好看着他,他还活着,虽然只是靠机器活着,但总是活着的,我最爱的人,我要看着别人取下他的眼角膜,取下他的一个个器官,甚至他的皮肤,而我不但不能阻止,还要亲自备皮,我看着他一点点失去自己,在他还活着的时候。可我是个医生,真残忍,救人的医生,还是杀人的医生呢?

手术很复杂,多台手术同时进行,他失去了肝、肾…最后失去了心。随着身边的内科主任最后的一声“手术完毕,一会儿补充记录完成。”我坐在了地上,后来我不知道我是如何月兑了手术服,也不知道怎么走出手术室的。当我回过神来,我只问了一句,“67床,骨骼也捐赠了吗?”我得到了“没有”的回答。

我去了病房,看见了他的家人,我哭红的眼似乎也伤了他们的心,我慢慢的叫了声:“叔叔阿姨。”阿姨又哭了,不再说话,只默默流泪,于是我和叔叔开始了谈话。

“子衿,辛苦你了。你也别太难过,叔叔知道你们关系很好,但是真的别太难过。我们也没事的。”

“他没有捐赠骨骼,您要火化吗?”

“那孩子的脸,还能看得清吗?”

“脸部只取了角膜,所以很清晰。”

“那身上会不会太恐怖,是不是没剩下什么了。”我看见他忍着泪。

“手术之后清理过,也盖了白布,身上也不会流血。”

“那孩子想要海葬。”

“海葬吗?这样啊。你现在去看他吗,还是一会儿再去?”他迟疑了一下,点点头,却没说到底什么时候去。

“火葬之后,将他托给你,好吗?”我吃惊的看着他,没有说话,毕竟这是不合常理的,虽然我很希望。

他又说:“那孩子还是最对不住你,欠你的太多,想回头去找你时,你已经走了,这么多年,你待他最真,误了你这么多年,该有些补偿,这是他的意思。”

“他的意思?事发突然,怎么可能是他的意思?”

“他留过遗嘱,上面说的。”

“他才33岁,留什么遗嘱!”

“可是到底还是留了,将他托给你,好吗?”

“谢谢叔叔。”

“有时间来家里坐坐吧,看看他的东西,或者以前很多误会会解开的。”

“人都不在了,误会也就不再是误会了。”说完了我就去了太平间,在那里我看到了他,没有管子,没有讨厌的仪器,真好。现在是白天,太平间一点也不恐怖,只是有些冷,我看着他,想去吻他就吻了,他的唇好凉。我们相识时太过年少,很是单纯,像是哥们一样,这是我第一次吻他,他再也不可能坐起来吻我了。

我终究还是请了年假,别人请年假旅游,我请年假疗伤,我陪着他们办完他的丧事,留下他的骨灰,我没有买墓地,因为他想要海葬,我却没有把他海葬,因为他还要等我。我去了他的家,看了他的卧房,他书桌上摆的小摆设是我用彩陶泥亲手所做,上面还有我的指纹,那是他说过,有天他实在找不到我,就去报假警,还有我的指纹呢,大不了被抓进去蹲几天。他的书架里有整整七层的书,第四层是取来最方便的,那一层摆着的书,是我初中时看的,那时他是我的同桌。他的同学录就放在书桌里,我早已忘记当时我写了什么,我只记得他写了什么,我打开之后发现我的在第一页,那里我写着:你曾是我暗无天日的生活里,唯一的光。

我送他的衣服,他好好地放在柜子里,袋子都没有拆,却没有落一点灰。

我送他的抱枕,就那样躺在床上,有点发黄,毕竟五年了。

我每年都送他的生日礼物,他都留着,我从不署名,他却永远知道。

如果我爱你,你也爱我,多好;如果我爱你,你爱我,我知道,多好;如果你爱我,我爱你,我们都知道,多好;如果我们彼此相爱,也互相知道,能好好活着多好,不,如果我们从未相爱,多好,或者如果我们从未遇见,多好。

叔叔让我带走他的日记,我没有,那是他的东西,过去的事有没有答案都不重要,爱或不爱也不重要了,我这一生,对他无愧。我带走了他的骨灰,就够了。

我将他放在我前童的家,他的骨灰盒很特别,不是一般的样子,瓷质,看着就像是一个完美的艺术品,没有人会知道那里装着骨灰。他该是这样的,即使是死,依然优雅的生活。

他就这样陪我在前童消耗了最后的年假,我回了宁波,继续我的课题。突然觉得好累,我这一生再努力再辛苦,他也再见不到了。我突然有种想法,这次课题亲自尝试吧,低温疗法,即使是尝试风险也很大呢,也好,先写好遗书,把后事布置下来吧。

我没想到这次竟然是真的出事了,也许是我带了学生看我亲自上阵,紧张了?还是出了别的什么问题?而且我也不知道我是不是死了,因为我到了异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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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5章关于采薇公主凯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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