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冲云霄 第四章 离家少年郎

作者 : 墨水有鱼

黄昏,老树,昏鸦,孤影。

在诗人的眼里也许是一首绝妙的诗词,在画家眼里也许是一幅优美的图画,在乐师眼里也许是美妙的音符,而在某些人眼里只留下一片孤寂。

落魄的人,怀才不遇的人,迷茫的人,他们总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独自徘徊,独自消愁。雷明城正处于这一行列,哪怕他随着一个大商队出发,熙熙攘攘好不热闹,但是他是孤单的,他对这个世界是一无所知的。

离开雷府已经有一个多月了,此刻,他才明白这个世界跟他想象中的不一样。他本以为凭借着自己的智慧,能够很好的找到一份工作以此来养活自己,只要等到自己的修为慢慢恢复了,到那个时候就能遨游天下了。

可惜,现实总是太残忍。原本以为半年就可以恢复实力。没想到丹田中却出现了问题,自己强行借用“势”虽然为自己挣了一个大大的面子,但是却让本来就虚弱不堪的身体终于承受不住了,甚至连丹田都产生一丝裂缝,如果不能休养好,那他这辈子就要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废人了。

天有三宝曰日月星,地有三宝曰水火风,人有三宝曰精气神。

修炼之人最注重精气神了。下丹田储精,中丹田存气,上丹田养神。所谓的神海之府便是上丹田,专门蕴养神识的地方。

如今神海之府坍塌了一大半,里面空空如也,下中丹田对应的精府气府也是萎靡不振。精府气府可以靠时间慢慢调理,但是神府就非同一般了,在真罡境神府可能还用不到,但是一旦突破到天人境,那神府的用处可就大了。任何法术任何神通都需要靠神府的支撑。神海之府越大,那么储存的天赋神通就越多,那么你隐藏的底牌也就越多,让别人捉模不透。

修炼之路异常坎坷,要经历真罡境、天人境、长生境三大境界才能堪破生死,不入轮回,抵达到那传说的不死不灭、与天同寿的境界。而每个境界之下又分九重。

真罡境九重曰凡,这是凡人所能够抵达的最高境界,如果没有先天丹或者大机缘,武者的一辈子也就到此为止了;天人境九重曰道,这就是世人们眼中的活神仙,他们无所不能,飞天遁地。但是对于修真者来说这才是刚刚开始踏上寻道之路;而长生境九重曰仙,到了这个级别,几乎各个都是经历了几百几千年的老妖怪了,他们潜心修炼,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弹指间,哪怕是疆域上万里的大胤王朝都能瞬间灰飞烟灭。

暂且不谈境界,雷明城这样做到底值不值?

他却没有一丝犹豫,如果时间可以倒退的话,他还是会如此去做。修道之路,不进则退,心魔之害,凶险无比。如果当时不拼一下,而是硬生生的受到女方强势的退婚的侮辱的话,恐怕他这辈子在先天境也就到了尽头了。这一心魔恐怕将要伴随其一生,除非能够再次找到唐幽悠以及那位老道,并用绝对武力打败他们。可是世界之大,谁知道他们会藏在哪里呢。与其浪费那么大的时间,倒不如放手一搏呢。

哪怕丹田损伤了又能如何,只要能够得到聚神丹,一样可以恢复过来。

“地蚕花,白雪草,燕涎果,以三三四比例,辅以十六种炼丹手法,再以温火练之,经七七四十九天便能配成聚神丹,恢复实力,真不知道这些地球上无法得到的药材,在这个世界上到底会不会存在。不过可惜啊,那本长生经竟然没有随我穿越而来,那么多的丹药配方,只有几个初级的我还勉强记得如何配置。而聚神丹正是最初期的丹方。可惜我始终无法突破真罡境,不能够产生自身体内的火种,只能依靠外界之火来炼丹,这就会使得聚神丹的效果大大的降低。”

对于聚神丹的配方,雷明城曾经也研究过一段时间,但是因为地球是个缺乏灵气的地方,像长生经里面记载的那些丹草在地球上几乎无法找得到的,所以雷明城后来就放弃了炼丹的想法。

长生经,雷明城少年时偶得,上面记载了许许多多的丹药配方以及内功心法,他正是凭借着这一部长生经才到达真罡境第九重,成为了超越梵蒂冈教皇的超级高手,天下第一,名副其实。要不是因为地球灵气匮乏,雷明城早就突破先天了。

不过雷明城却不知,长生经此刻正静静的躺在他的神府之中。

当初在地球上,雷明城因为想强行突破先天而招来天劫,如果不是长生经护着他的元神强行穿越时空,雷明城早就被雷劈的灰飞烟灭了。

而今,长生经也变了样,原本金光闪闪的经书如今却漆黑如墨,似乎失去生命一般死寂。而那经名也有了大变化,只见经书上篆刻的原本“长生经”三个字变成了与天地同寿长生经,一股远古悠长,令人精神澎湃的气势迎面扑来。这便是此经书的本来面目。要不是被雷劈了几下,它也不会呈现出本体了,对于这一点雷明城却是因祸得福了。

雷明城摇了摇脑袋,没想到堂堂的一代枭雄,如今却落下这么一个下场。不管如何,先找到那三种药材再说,不然神海的损伤麻烦就大了,数十年都不能愈合那就完蛋了。

雷明城是在一个小镇上碰到这个大商队的。而商队正是从落阳城出发,经过七个小镇,穿过落日山脉直达天水城。

作为南方最繁华的城市天水城,总是商人们喜欢聚集的地方,这里可以交易许许多多天南地北的东西。落日平原盛产马匹,如果运到了天水城,那价格几乎整整涨了七倍,达到一百两银子一匹,而且还只是普通的马儿而已,如果达到品级的至少要把银子换成金子才肯卖。

“商头,你说你曾经在天水城真的见过地蚕花么?”雷明城这一个月几乎都是和商队吃住一起,也渐渐混熟了,而商队里的人也喜欢这个才十六岁就已经开始孤身一人闯天涯的小家伙了,虽然小家伙个子有一米七多。

而被唤作商头的家伙则是一个络腮胡大汉,本名商大头,因为是整个商队的队长,又颇有威名,所以众人都唤他商头。商头顶着一顶遮阳帽,一副武师的打扮,腰间挂着一串铃铛和一把宝刀,每走一步就发出玲玲当的声响。每当众人嘲笑他堂堂一个七尺大汉却像个娘们一样挂铃铛时,他总是会露出幸福的笑容。

这个铃铛可是他的宝,是他的宝贝女儿送给他的礼物,一人一串。他还清楚的记得当初他女儿把这个小铃铛挂在他腰间时说的话:“爹爹,你可要好好的带着这个铃铛哦,你一年到头几乎天天在外面跑太辛苦了,铃铛就是女儿的思念,女儿要让它天天伴随着爹爹,你可不许拿下来。”

商头摘掉遮阳帽,额头与左眼之间便露出了一条刀疤,足足五公分长,再配上商头原本就有些凶恶的长相,普通小儿要是见了绝对会哇哇大哭,实在是太吓人了。但是通过半个多月的接触,雷明城发现这个家伙确实是一个豪爽的大汉子,长的虽然有些凶,像个杀人犯一样,但是内心却无比的善良。当然实力也不错。

“小哥儿,大哥跟你说,地蚕花做成药丸便能通经活骨,我们这些走南闯北的商客几乎都要配备的。”

“地蚕花正是落日山脉出产的药物,这药物以前落日山脉外围附近遍地都是,只是近十年几乎都被采光了,只有更深入山脉中心处才可能发现。但是你也知道,山脉深处,嘿嘿,可不是一般人能进去的,当初一队武者,带头的是真罡境五重内壮境的强者,其余数十人都是第四重练骨境,他们进去之后就有去无回了。”

“不过说来也奇怪,这地蚕花的确神奇,当初也有人看到这个商机,决定植养起来,却发现地蚕花离开了落日山脉没到一个星期就枯萎,失去活性,无论种在哪里都养不活,所以到了现在几乎都淡出人们的视野了,取而代之的是如今的活络散。两年前我的确在天水城见过地蚕花,但是现在有没有就不知道了,不过反正我们也要到天水城的,再有三天就到了,到时候去看看就知道了。”

雷明城也皱了皱眉头,地蚕花这类的草药可不是凡品,在世俗中当然不能人工种植,世俗界只存在野生的,修真界才有可能种植的起来。不过他也没说什么,走一步看一步,到时候总归有办法的。

大汉拿着他的遮阳草帽给自己扇了扇,又从马脖子边拿过水壶给自己狠狠灌了一口,又有些抱怨的说道:“最近生意正是越来越难做了,从落日草原到天水城要经过落日山脉,这几年不管劫匪还是猛兽,反正是越来越多,现在都是好几个商队拼在一起才敢出发。”

大胤王朝的疆域实在是太大了,大到国都的皇族都无力掌控离国都太远的城市。所以才有了那些边远地区的土皇帝,比如雷家就是其中之一,皇帝对于这些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就是因为地域太大,所以也造就了一部分的偷猎者,当然有的是狩猎猛兽,有的则是狩猎财物,更有的则狩猎人。

“难道朝廷都不管么?”

“管?怎么管?天水城城主也派出过好几次大规模剿匪行动,出了整整五千的城卫军呢,不过却不尽人意,找不到人家的老巢,人家看到你大部队过来早就跑的远远的了,如果是小部队,又不是那些匪盗的对手,你不知道,那帮悍匪的首领可是天罡境第六重巨力境的人物,跟天水城城主处于同一级别呢。”

雷明城眉头一皱,好家伙,比自己那便宜老爹都超了一重,这种人物的确是响当当的了,绝对是城主级了,按理说这样的人物不应该当匪盗才对。

话说,人运气背的时候,喝开水也会塞牙缝,刚唠叨到悍匪,悍匪就出现了。

轰隆轰隆,宛如天边响雷咋起,数千马蹄声由远至近,视线范围内尘烟漫漫,在夕阳照射下,一片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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