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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龙网络公司的参展邀请《天龙八部》的影视明星代言,这也是非常适合的战术。
以此《天龙八部》剧组,去担任同名网络游戏的cosplayer,本身就是一’惊人的创意和噱头。而数百万元的广告代言收入,对于此时大多数华语娱乐圈明星而言,都属于诱人的合同。
此时,年收入一亿,已经是华语娱乐圈明星收入的上限。而年收入数千万以上,已属于娱乐圈的绝对的大腕!
哪怕是到2013年,华语明星能破1亿元收入的,也绝对是最顶尖的层次。区别在于2013年收入破亿的明星数量大增。
而在05年、05年左右,华语娱乐明星年收入破亿的一年大约只有一个。
比如,2005年华语娱乐圈只有刘德华一人年收入破亿元。至2006年,郭富城“咸鱼翻身”以1亿元年收入,冲上年收入排行榜第一。于是,刘德华的收入就锐减到6000多万元,跌至第四名。在这年头,年收入能破千万级收入的,整个华语娱乐圈不超过30人。
就连收入百万的,在此时的娱乐圈,绝对是个知名人物。
升龙公司的《天龙八部》游戏代言,给刘亦菲、林志颖、胡军分别开出了400万元人民币的酬劳,这样的收入,绝对是非常诱人的。
而付出的代价,仅仅是参展几天内给《天龙八部》做宣传。这笔辛辛苦苦拍戏大半年,才能拿几百万片酬,要轻松多了。
因此,林海啸联系到了三位明星后,经过了一番说服后,三人都分别答应了下来。
而林志颖自认为与陈非关系很熟,又打电话联系了陈非,打探《重生传说2》的消息,若是有拍摄计划,他是很愿意前来担任主角的。
林志颖真正风靡亚洲,成为知名的偶像派巨星,始于90年代的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