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日后不久就是开学的日子。
整个寒假都习惯了独自一人穿梭在校园的时光长廊,渐渐地,也开始有越来越多人与我擦肩而过。等到初春的气息悄然无声地笼罩了波塞多尼亚,时光长廊早已成为一对对校园情侣霸占的恋爱圣地,我便不再踏足了。
回头一想,来到亚特兰蒂斯已经有大半年之久,属于这神秘帝国光怪陆离的感觉也慢慢融入了我的生活。我已经完全适应了这里的一切,包括坎坎的单纯友善,同学的势利冷漠,埃泽斯的吝啬苛刻,但绝不包括伊菲蒙假期综合症发作后的无病呻/吟。
我已经记不清伊菲蒙多少次在人前抱怨过:学院的饭菜太差劲,看着就没有食欲;近身搏击的课程太费劲,动一动就会腰酸背疼腿抽筋;波塞多尼亚的美人太没劲,没有情调不懂浪漫,就像愚蠢的埃庇米修斯①一样后知后觉……
坎坎咬着嘴唇猜测:“伊菲蒙殿下一定是想回自己的都城梅洛普了。”
埃泽斯拨弄着金算盘翻白眼:“无所事事之人永远都闲得蛋疼。”
迦尔挑眉:“难道四王子是想跳槽去皇家能源学院执教?”
奥兰斯把切好的果狸肉叉到迦尔盘中:“我想,或许他需要的是一次度假旅行。”
——“对,就是度假旅行!”
伊菲蒙兴奋地在我和坎坎面前手舞足蹈:“你永远也不会相信像我这样的年轻人内心居然在渐渐枯萎,急需一次度假旅行来补充甘露!”
一群无形的乌鸦在我和坎坎头顶上呱呱盘旋。
我们俩不约而同地选择保持沉默,接下来的两个小时里,就听伊菲蒙自导自演着他的旅行计划。此期间,我的思维早已经飘到了外太空,完全不知道他究竟讲了些什么,只是反反复复听到“莫贝林”这个词。
就在伊菲蒙第N次提起“莫贝林”的时候,我终于回过神来,眼见他换了一个演讲姿势,跳上桌子,兴奋的嗓子都变了调:“哈哈,就这样决定了,五天后,不,三天后!三天后咱们就启程去莫贝林,我已经迫不及待去樱花树下喝一杯杜松子酒了!”
我和坎坎互望一眼,坎坎冲我努了努嘴。我只好无奈地开口提醒:“伊菲蒙殿下,你要是现在离开了,咱们的自由搏击课就会因为没人执教而耽搁下来。”
“相信我,奇迹会出现的。”伊菲蒙双手环胸,神秘一笑,“我保证即便畅游了整个亚特兰蒂斯,也不会有人发现四王子神秘失踪的事情。当然,要让你们要随我同去的话,可能会有一点棘手,不过你们应该相信你们老师的能力……”
“谁说我们要和你一起去了!”我打断他,不满地抗议。
我可不想因为这个好逸恶劳的家伙丢掉学分,还有初级祭司的考试资格。
我用胳膊肘戳坎坎,期待他与我站在同一阵线,对伊菲蒙的无理要求示威。没想到这小子再次临阵倒戈:“普瑞尔,其实春天的莫贝林非常迷人……”
“你什么意思?”我有种很不好的预感。
“嗯,那个……我也挺想去莫贝林的。”
此言一出,伊菲蒙立刻就如同打了鸡血一样兴奋,抱着坎坎猛亲一大口,嚷着即使自己不去也一定要实现坎坎的心愿。更可恶的是坎坎跟个小鸡仔一样,居然十分开心地点头。伊菲蒙激动地拍拍胸脯,接着就像一阵风般冲了出去。
我站在原地吓出一身冷汗:这架势……难道伊菲蒙也看上坎坎了?!
——苍天呐,他怎么能连自己亲弟弟的心上人都不放过!
……
……
下午我和坎坎回到宿舍后,都收到了一封来自迦尔主祭司的正式书函,派遣我和坎坎去莫贝林进行学习考察,出发时间订在三日后的清晨。
傻子都知道这肯定是伊菲蒙那家伙搞的鬼。
不得不说,他的办事效率极高。
既然事已至此,我这个小喽啰就算再不甘愿也只有含泪收拾行李的份儿。
厚脸皮似乎看出我要远行,一直赖在我脚边撒泼打滚,踹了几次都踹不走。我只得抱起它语重心长地劝道:“路途太远,我还是和别人一起去,带着你会不方便。不过你放心吧,我临走前一定把你送到奥兰斯那里去,他温柔体贴不说,就家里的仆人餐也绝对比我这里的罐头好吃。”
厚脸皮认真地听我说完,鼻尖嗅动,似乎在思考。当我以为胜利在望的时候,它却突然抬起前爪,啪一下狠狠拍在我脸上……
他妈的,还好它没伸出指甲来,不然我普睿小天才还不得毁容?!
我气得把厚脸皮一甩,丢到地板上任其自生自灭,但这动作却惹怒了它,这只报复心极重的猫开始变本加厉地撒泼,不仅把我刚整理好的包翻乱,甚至还跳到床上撒了一泡大尿!
我气急败坏地抓住它,翻过来,在它的小肚子狠狠拍了几下,它喵呜喵呜的用力挣扎,剔透的瞳仁里刹那间就蓄满了泪水。
这家伙竟然还学会软硬兼施了!
我打定主意不理它,专心换床单,就在抖被子的时候,埃拉西普斯送我的千里传音器掉了出来。
忽然想起好久都没有收到他的留言了,也不知道他近况如何。
其实每次我都准备了好多话想要告诉他,问候的,关心的,愧疚的……可是到了真正留言的时候,却发现自己一句话都说不出口。犹豫许久,也只好如实说:“我马上要启程去莫贝林几天,这个传音器就不带了。”又想了半晌,补充道,“如果你有什么事的话就给我留言,我回来后再处理。”
也不知道他会不会觉得我这样太无情了。
但是我始终无法坦然接受他对我的示好,也无法相信他所谓‘命运的指引’。
套用一句亚特兰蒂斯新近的流行语:相信七王子殿下会为你海枯石烂,不如相信四王子殿下还是处男。
当然了,诚实地说,原句应该是把七王子殿下换成国王陛下。
……
……
三天后。
一大早,伊菲蒙就神采奕奕地亲自架马车来接我和坎坎……还有厚脸皮。
它赖着死活不走,我没办法,只好谈条件,折腾了一早上它才勉强同意让我藏在挎包里。
刚开始还好,它不吵不闹乖的几乎有点不像它了,我还在暗自欣慰家有小猫初长成时,一个不留神,这厮的前爪就已经趴上挎包边缘,小脑袋探出来一半,露出两只圆溜溜的眼睛。
刚好伊菲蒙回头招呼我和坎坎上车,我吓得手忙脚乱,使劲一摁就把厚脸皮给摁了回去。
伊菲蒙凑过来,狐疑地围着我转悠几圈,上下打量:“我好像闻到了不同寻常的味道。”
我向他展示肱二头肌:“那是我普睿小天才散发的男人味。”
伊菲蒙霎时没有形象笑得前仰后翻,我心虚,连忙跑去帮坎坎搬行李。期间,厚脸皮几度想探出脑袋来,又几度被我摁了回去。没想到就在上马车的几秒钟功夫,它还是从我的挎包里窜了出来,轻盈一跃,就跳到了伊菲蒙怀中。
伊菲蒙始料未及,吓得差点拔剑砍下它的猫头。
我赶紧拎起厚脸皮的后槽肉将它提了回来,解释道:“这是我养的流浪猫,我不放心把它交给别人,所以一定得带上。”
伊菲蒙眯起眼睛:“你确定它是一只流浪猫?”
“我百分百的确定。”
“唉,如果你百分百确定它是一只流浪猫,那我也百分百确定你是一只海马。”伊菲蒙边说边一脸坏笑地跳上了马车。
坎坎随即也踮着脚爬上马车,回头很憨厚地接了一句:“普瑞尔,你要相信我,即使你是一只海马,那也是一只最可爱的海马。”
……这孩子,绝对是跟着伊菲蒙学坏了!!!
我气鼓鼓地跳上马车,马车里准备了舒服的软垫和很多精美小点心。说起来,伊菲蒙这个人除了工作,真是吃喝玩乐样样拿手。我小声嘀咕,却不想他从驾驶位上探头进来,冲我飞了个媚眼说:“普瑞尔,懂吃喝玩乐的人才懂如何享受生活。”
“你那种糜烂的生活我情愿不要。”
伊菲蒙伸出舌头舌忝一圈嘴唇,意味深长地笑道:“那是你还没有懂得生活的真谛。不过没关系,抵达莫贝林之后我会让你享受到生活的美好,当然也包括能让你刻骨铭心的……唔……”我当机立断拿起一块蛋糕塞到他嘴里,终于换回了片刻的安宁。
……
马车启动后,我喂厚脸皮吃了几块肉馅饼,它就酒足饭饱地趴在垫子上开始打呼。而坎坎一直捧着书安静地读,偶有沙沙的翻页声。
我一个人无聊地看着窗外。
马车哒哒穿过种满梧桐的小道,稀疏的绿叶间,阳光化作一条条金线,交织成耀眼的几何图形。每缕光都带着属于亚特兰蒂斯的独特气息,伴随微风,送来远处渺茫的乐音,以及近处伊菲蒙那不着调的歌声。路旁的湖岸边错落着两三座红顶小屋,白色的烟囱此时正炊烟袅袅,祥和宁静。湖面水波不兴,偶有鹭鸟嬉戏,漾起浅浅几圈涟漪。
我们一路向西,长路尽处是未知的莫贝林,而回头是渐行渐远的波塞多尼亚。
这才想起,原来我是第一次离开波塞多尼亚。
海神的心脏,属于亚特拉斯的都城……
他高举圣剑,向所有人宣誓:“永远记住,我们即是自己的神!”
水面的中央,荡开浅浅一圈涟漪。
……
“这世上万事万物皆有缘由,假如你觉得没有,那是你还未找到。”
他擦着我的身子离去,衣摆扫过,留下了淡淡的不知名的香味。
……
“国王陛下万岁——国王陛下万岁——”
他在众目睽睽之下横抱起男孩,在响彻亚特兰蒂斯的欢呼声中离开。
……
他坐在月光里,花木扶疏。
膝上放着一个水晶音乐盒,盒盖打开,有淡淡的光晕从里面流转出来。
……
“没有感情的人在一起,怎么能说是情人?”
他一手撑着下巴,一手缓缓拨开了八音盒,忧伤的曲调在宁静的夜空下格外令人心碎……
……
我晃了晃脑袋,试图不再去想这些恼人的细节,靠在马车窗边欣赏伊菲蒙的歌声:
“噢~我的情人,你要游荡去哪里?
噢~停下听听,你的真爱来了!
他会唱高尚也会唱低俗的歌谣。
可爱的甜心,不要再往前走,恋人们相会即是旅程的尽头,每个聪明人都明瞭。
什么是爱,爱不在将来,当下玩乐就是当下畅快,未来之事没有人能确定。
想要丰收,就不能耽搁,美丽的小家伙,快来吻我,青春这东西不能永恒……”②
……刚听了三分钟,我就后悔地想堵上耳朵。
这时,车厢一侧传来一个幽幽的声音:“有人说,爱上一个人往往只在一刹那。”
我扭头,只见坎坎举着书盖住半张脸,露出一双琥珀绿的圆眼睛,正别具深意地盯着我。
我浑身一阵发毛:“你这是什么跟什么?”
“没什么。”坎坎拿开书吐舌头,“只是某人脸上的表情出卖了他。”
“什么表情?”我下意识地揉揉脸颊。
“一个即将患上麻疹之人的表情。”
“……”
还好坎坎这孩子没有读心术,不然我的老脸可往哪儿搁。
……
……
第一缕星光洒下的时候,三王子殿下那位于莫贝林的黑白城堡才展现在我们眼前。
城堡建在一个山坡上,地势极为险要,背靠难以翻越的山峰,面朝一望无垠的海洋,只在东面有门,马车沿着陡峭的山体攀爬,如同坐向上的过山车。好在伊菲蒙驾驶技术一流,很快就到了城堡大门前。一路疲劳的马儿腾起前蹄愉悦地嘶鸣,刻着繁复花纹的青铜大门豁然打开,身着灰绿色多利安基同的仆人们鱼贯而出,整齐跪在道路两旁,恭迎伊菲蒙的到来。
伊菲蒙把马鞭扔给一个仆人,回身旋开了车门。
坎坎欢腾地跳出马车,我紧随其后,刚探出脑袋,就看见马车踏板上落着一只银色及膝长靴。我顺着靴子往上看,笔直结实的小腿,带花边的紫色长袍,镶嵌数颗鸽血红宝石的腰带,水滴状蓝宝石项链……这一切精美的服饰和昂贵的首饰,无非是为了衬托出主人的高贵优雅。
头顺着目光渐渐往上抬——“埃埃埃拉西普斯?”
“亲爱的普瑞尔,是不是觉得很惊喜?”
“你怎么会在这里?”我的嗓音都因为震惊而变了调。
“我想一定是你把思念带给了海风,而我追随着海风的步伐找到了你。”
我嘴角抽搐,浑身冒起鸡皮疙瘩。
站在一旁的伊菲蒙与坎坎意味深长地对视了一眼。
伊菲蒙嗤笑出声:“我看不是海风多情,而是千里传音器到位。”
埃拉西普斯握住我的手,不顾旁人,温柔地说:“不管如何,只要普瑞尔一声呼唤,即便冒着被宙斯的雷神之锤砸中的危险,我也会义无反顾来到他的身边。”
至于说的这么夸张吗?我忍不住哆嗦了一下。
伊菲蒙拍着手笑得欢畅:“深情如此,真是让人感动。可惜啊,普瑞尔就是一只没开窍的海马。”
虽然很不愿意承认自己是只海马,但此时此刻我还是拼命点头去附和伊菲蒙的观点。
埃拉西普斯无视我疯狂的小鸡啄米,直接把我揽入怀中,还把下巴堂而皇之地搁在我头顶:“没关系,我相信厄洛斯不会忘记赐予每个需要爱情的人一支金色的箭。”
“恐怕那混蛋小子赠你的是一支铅箭,而把金色的那一支赐给了别人。”
“但是我想他也不会把金箭赐给哥哥你。”
……
我说这两兄弟在打争风吃醋的嘴仗前,能不能不要先忽视了我这个当事人?
我清清嗓子:“两位尊敬的王子殿下,如果你们乐意一直待在这里吹冷风看星星看月亮畅谈人生哲学的话,请随意,但我就不奉陪了。”
伊菲蒙停止和埃拉西普斯的争执,看我一眼,面无表情地拉着坎坎就朝城堡内走。
我无视埃拉西普斯伸出的手,紧随伊菲蒙之后。不过,很快的,埃拉西普斯就黏糊的追了过来。
暮色四合,月光越过紫色蔓藤的罗马柱,在回廊间洒下层层斑驳的光影。树叶相击的毕剥声仿若是城堡在沉默夜色中慢慢苏醒的叹息,一时间让我觉得阴风阵阵过,脖颈凉飕飕,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
“亲爱的,怎么了?”埃拉西普斯及时扶住了我的肩。我侧头对他笑,但就从埃拉西普斯瞬间的表情看来,我此刻的笑容一定非常惊悚。
我模了模脖子摇头,说不出这个城堡的诡异感觉。
“我想你等会儿需要一杯热牛女乃。”埃拉西普斯伴着我穿过层层叠叠尖券夸大的顶门,到了富丽堂皇的宴会厅。成千颗磁欧石组成的巨型吊灯散发着柔和光芒,瞬间把刚才那股阴森的感觉照得无影无踪。
大厅正中的樱桃木长桌上摆满了食物。
香酥小羊排、土豆炸桂鱼、烟肉肠仔串、铁扒比目鱼、茄子肉酱千层批、烤三文鱼、女乃酪口蘑烤蟹肉、鸡丝沙拉、黄油汁煎大虾、熏鲱鱼、香茅猪排、女乃油煎火腿豌豆……配洋葱汤、女乃油火腿汤和鸡肉通心粉汤……桌边还放了一大壶红彤彤的番茄汁。
我虽然路上有吃些点心,但此刻依旧饿的如狼似虎,两眼放着光就扑了过去。
伊菲蒙安排仆从搬下行李后就和坎坎落座在我对面,而埃拉西普斯一早理所应当地霸占了我身边的位置。
我一边往嘴里塞生菜,一边指着末尾的空位,含糊不清地对埃拉西普斯说:“你去那边坐吧,别挡着我吃东西。”
埃拉西普斯摇头:“不,我觉得这里很好。”
我继续抗议:“你这样我没法好好吃饭。”
“那正好,可以先听我把旅行计划书念完。”埃拉西普斯边说边从口袋里模出一张羊皮纸,我瞥了一眼上面密密麻麻的字,头皮顿时发麻。可他却一点不嫌麻烦,清清嗓子,就开始念了起来:
“黄昏时分,普瑞尔抵达莫贝林,安排‘珍珠’大厨过来烹饪晚餐。附注:普瑞尔爱吃七分熟的香酥小羊排,爱喝不加糖精的番茄汁……
第一天早上,逛莫贝林市区,随行人员……
下午,去莫贝林近郊的巨人山泡温泉,随行人员……
第二天早上……
第二天下午……”
不得不说,埃拉西普斯如果穿越到了现代,那肯定是旅游/行业争相邀请的人才啊!啥叫百分百为顾客服务,啥叫体贴入微细节决定一切,我今天算是有深刻认识了。他能把旅行路线的设置,到每一顿的菜肴需要些什么,再到马车的更换等等所有问题都考虑的面面俱到,并且最值得一提的是,此趟旅行绝无进店服务,也绝不强制消费,简直让人体验的就是钻石VIP中的钻石待遇啊!
我听得膛目结舌,而伊菲蒙这个讨厌鬼却在时不时泼一盆冷水,从来没发觉他竟如此挑剔。倒是坐在我对面的坎坎自始至终都保持着沉默,即便偶有抬头与我对视,也是立即移开目光,好像我是什么老虎猛兽似的。
总之,这一顿晚餐的气氛非常之诡异。
我没吃几口,就借口自己累了,让仆人引路回客房休息。
但这样做的结果就是:逃得了餐桌上的诡异气氛,逃不了大半夜躺在床上肚子咕噜作响。
……一盘猪肉大葱水饺。
……二盘羊肉胡萝卜水饺。
……三盘韭菜鸡蛋水饺。
……四盘三鲜水饺。
……
……
睡不着啊睡不着!
“水饺”已经念到了一千四百三十三次,带来的唯一后果是肚子叫的越来越欢畅。
得下床去找到吃的,不然可能会饿死在这里!
我一个骨碌爬起来。
……
俗话说的好,冲动是魔鬼啊!
当然了,三十分钟之前我可没想过这句话。三十分钟之后,魔鬼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我在这个偌大的城堡中迷了路,吃的没找着,还把自己给走丢了。
左转右拐,这边的道路挺像通往厨房的,那边的风景也隐约有些熟悉,可转悠了一大圈,就是找不到目的地,更不用说找回我的房间了。
走不完的回廊两壁嵌着磁欧石灯,一闪一闪荧碧色的光芒,罗马柱顶的神像浮雕被染上惨淡的绿色,一瞬间就变得凶神恶煞起来。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空气中有一股血腥味,从不远的前面传来,浓烈得令人作呕。想想这城堡里住的无非是伊菲蒙,埃拉西普斯和坎坎,还有一群仆从下人,我就壮起胆子朝灯火稍微明亮的地方模索过去。没走几步,就看见远远有一人站在寝宫中庭,正在给一棵孤零零的树浇水。
再走近一点,才看清楚是伊菲蒙。
我立刻长舒一口气,放下心来。快步走过去,拍拍他的肩膀:“四王子殿下,你不会也饿晕头了吧,大半夜在这浇什么花?”
伊菲蒙听到说话声,缓缓回头,充血而发红的双目紧盯着我,嘴角慢慢上弯。
这神态,这动作,和平日感觉完全不同。
空气中的血腥味愈发浓重,我低头一看,他手里正提着一只精致的水晶浇花壶,而壶口处缓缓流出的是……
血!
血啊啊啊啊啊啊!——
注释:
①埃庇米修斯:(Epimetheus)意思为“后知,后觉者”。即“后见之明”,是古希腊神话中十二泰坦巨神之一伊阿佩托斯的儿子、普罗米修斯(即“先见之明”)的兄弟。在传说里他与普罗米修斯一起用泥土创造人类,然而古代这两个神常用做人类的象征(埃庇米修斯代表人类的愚昧,而普罗米修斯则代表人类的聪明)。
②改编自:莎士比亚《Omistressm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