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他们有时间的时候没钱,有了钱却没有时间。
所以,当初的北海道十日游,也没有完成过。
其实函馆里最著名的还是它的夜景。
函馆的夜景与香港、那不勒斯,并列为世界三大夜景。
由于地形因素,它的夜景以特殊的扇型著称,呈X形,灯光熠熠,像太空中的一个未知领域,据说每晚的耗电就需要百万美元!
随着巴士挪动,眼前的风景开始渐渐的变化。
一条X形的海岸在眼前,一道金色的阳光从云层中射出,因为过于耀眼而让人无法直视。即便是坐在车里也会不由用手背挡住眼上的阳光。
一眼望过去,眼底看到的全都是一个个密密麻麻的建筑,大大小小的罗列成整个函馆!
这里是她从小到大一直最想到的地方。
它的名字是函馆。
它的目的是夜景。
以前是想旅游,可是没想到却因为拍戏来到了这里。
果然是失去了味道……
这里果然和当年李梦初所说的一样,不论什么时候都是人山人海,游客络绎不绝。
一群人开始风风火火的往函馆的拍摄地点涌去,沈倾城却是一个人朝着函馆走过去。
道路前站着一个男人,他正背对着她,抬头望着函馆的方向。沿路的樱花树,,让蓝天都仿佛变成了苍白的灰。
听见吉克丹妮的呼唤声,那个男人回过头来,第一个看见的却是她。
她不会忘记自己对这里寄托过怎样的梦想。
想要盖一栋很美丽的房子。想要成为珠宝设计师的梦。想要亲手给心爱的人戴上自己所做的珠宝首饰。想要和李梦初一起来到这个地方。
看见他朝自己投来温和的笑。她心里终于明白,梦想和现实的差距,很多时候就像是她和李梦初之间的距离一样。
可是,这又何尝不算是另一种方式的重逢呢?
她也朝他友善地笑了笑,然后他朝着她走过去。
“你们居然这么快就到了。”
李维斯穿着白衬衫,休闲简单的棉麻裤。
裤子是流线型剪裁,黑皮鞋却像商业人士一样擦得锃亮。上半身是浅色的休闲俊逸,下半身是黑色的时尚严谨,这一身穿着哪怕给时尚大师看,应该也挑不出任何毛病。
或许擅长设计和颜色搭配的人都很会穿衣。
短暂的惊艳后,进入视野的男人脸部轮廓又一次唤醒过去的记忆,将画面洗涤成了灰色。
“是啊是啊,北海道真漂亮,就是有点热。还好,我们夏天没到就会拍摄完。”沈倾城看着他说了一句。
实际上她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
因为这个地方让她更加的想念李梦初,可是看着面前长得和他那么相似的人,她的心好像有一只猫咪在抓一样。
李维斯大约有两三秒的停顿,忽然说:“这里的确是比较热,关于天气的问题,我还有一个笑话,你愿意听吗?”
她点头,反而是小声的回答着:“你说吧,也能活跃活跃气氛的。”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