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公司,已经是下午,向晴把资料整理了一下,就打开WR文档准备写稿,可是始终写不出第一句话来。
她不知道应该从哪里开始写。
在她心里,温言是闪闪发亮的人。他人得好看,打篮球很厉害,而且学习也不错。会在过马路时牵着她的手,会在坐公车时手臂围着她保护她,会在她来例假的时候给她冲红糖水,会在两个人的纪念日里给她满满的惊喜。
很完美的男人吧。
可是她自己呢?不漂亮也不可爱,甚至还有一点微胖,学习也不拔尖儿,当初考上N大还是勉勉强强,还没有什么特长。她哪里都不好,何德何能跟他在一起了七年。
——我没有喜欢不喜欢的类型,只有那时候的她。
当时向晴多想抓住他问,你喜欢她为什么要赶走她呢?你喜欢她为什么那么狠心的不要她呢?你知不知道在那之后赶去医院看她的父母出车祸当场身亡?你知不知道你们唯一的孩子在她十月怀胎后也离开了她?你知道你只是抛弃了她,就把她害得多惨吗?
可是她没有问。
那时候温言就像是回到了从前,会温柔的在她耳边低语,“宝,晴宝,我爱你,其他人我都不要。”
她实在不忍心去打破这一份幻想呀。
当初她躺在他怀里,热潮刚刚褪去,她的手指在他坚硬的胸膛上画圈圈。
“笨言,你会娶我吧。”那是他们的第一次,彼此那么珍惜,那时候他们都以为这一辈子也就这样了。温言轻轻吻上她的发丝,“当然啊,你都是我的女人了,我怎么可能不要你。怎么,占了我的第一次就不负责了?宝。”向晴以为他还要开玩笑,谁知下一句那么深刻的印在她心头。
——宝,我爱你。
向晴翻身,上半身都压在他身上,眨巴眨巴眼,“我想嫁给你温言,我想穿上独一无二只属于我一个人的婚纱嫁给你。”说完就吻上他的唇。
后来的事情顺其自然,她只听见他说——我只娶我爱的女人,那就是你,宝。
想到这里她的脸红到了耳根处,顿了顿,才敲起键盘。
——这个男人会发光。
让我们把时间稍微往前推一推。
在温哥华繁华的街道上,魏齐宣刚刚把手机装好,就被跑过来的人撞了个满怀。
“陶安安?你怎么在这?”
怀里的人抬头,满眼流光溢彩,“我。又好像有些着急,抓起他的手就跑,“你先跟我走,一会儿再跟你解释!”
这时候的他们就好像奔跑在巴黎街头的紫菱和费云帆,在温哥华上演着属于他们的“一帘幽梦”。
后来陶安安再来温哥华的时候,沿着这条路一个人奔跑,突然就哭了出来。
坐在咖啡厅里,两个人仍然是气喘吁吁。歇了好一会儿才缓过来。
“现在能说了吧。”魏齐宣饱满的额头还有点点汗珠,却显得格外阳光。陶安安拿了一张纸巾递过去,才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