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惜风回去的时候,已经很晚了,他特意等护士给岳墨晴检查完,才离开的。如果没什么意外的话,她明天就可以出院了。
他们聊了很久,有些话,说开以后,就不必像过去一样猜忌,也可以坦然面对,他们都愿意为彼此去改变。
他以为岳墨晴睡着了,所以把病房的灯关了。他没有看到在黑夜里,她睁开眼睛,眼角几滴清泪滑落。
“惜风哥哥,就这一次,我再骗你一次,以后就再也不骗你了!”岳墨晴一个人喃喃自语。
肚子里三个多月的宝宝似乎也能感受到妈妈的情绪,微微蠕动了下。
“宝宝,对不起。妈妈知道自己很自私,但是一生难得任性一回,我一定要试一试,我不能让青春仓皇,让那人眼睁睁离开我。宝宝,如果有来世,一定不要遇到我这样不负责任的妈妈。”岳墨晴说。
岳泽和龙秀本来是打算月底来a市的,但是因为这次的意外,他们明天就会赶来a市,看来订婚是不远了,有些事情还是要早作部署的好。
沈惜风在病房门口站了很久,才离开。病房里,岳墨晴的啜泣声断断续续传到他的耳朵里。他时刻提醒自己的,是不是错了呢?
医院外面很静,静谧得好像连脚步声都听不见。这样的地方很适合沉思,所有的情感在这一刻都能得到平复。
他坐在驾驶车里,车灯也关了,黑色的卡宴上,还是放了几瓶好酒,沈惜风平时还是不爱喝酒的,除了应酬和心情不好的时候会喝酒,其他时候还是很少的,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刻就是很想喝酒。他在小型的橱柜里,模索了下,才翻出一瓶酒,这还是上次一个好友借了他的车留下的呢。
“顾言,顾言,顾言。呵呵,我怎么就觉得自己魔怔了呢?怎么苦苦挣扎还是不能挣月兑你的枷锁呢?”沈惜风把车窗将下来。
一轮明月悬挂在夜空中,树影婆娑,几颗稀疏的星星散布在天际,整个夜空都是寂寥的,就像沈惜风的心情一样。偶尔还是有几个巡逻的人来来去去,看见沈惜风的车都要停下看看,看到车里的沈惜风又悄悄离开。
深夜,等到那些酒气慢慢散去,沈惜风才开车回沈家。虽然他早就已经搬出来住了,但是今天沈天刚从美国回来,他也该回去看看。
只是他没想到沈天居然还没睡觉,还在等自己,当时已经两点多了。
“爸。”沈惜风乖乖叫了句,他自小就崇拜沈天,把他当神一样看待,知直到自己也有能力去领导别人的时候,才发现那个位置真的是“高出不胜寒”啊!
“恩!怎么那么晚回来?晴晴没事吧?”沈天瞟了眼沈惜风,就继续看手里的文件了。
“没什么事情了,明天就能出院了!”沈惜风坐下来。
“没事就好,你岳叔叔他们明天会过来,你就不用去上班了,在家好好接待他们吧!”沈天说。他向来表现得对儿子漠不关心,但是细心的人都能发现,他从来没有缺席过他人生当中的任何一个重要场合。
在沈天的价值观里,女孩子就是要富养,男孩子就是要锻炼。
“对了,岚岚怎么样了?”沈惜风说,他们都只知道沈岚生了一个女儿,具体情况都不是很清楚。
“恩恩。岚岚可能再过一个星期左右就差不多回来了。”沈天说起沈岚,眼角的皱纹好像都被抚平了一样。
“宝宝还好吧?”沈惜风问。
“我们父子俩好久没有一起好好聊聊了,喝一杯?”沈天站起来,岁月并没有过多优待他们这一代人,岁月还是留下痕迹,快六十岁的人了,早就已经不像年轻的时候那样矫健了。
从前想的更多的是如何扩展业务,怎么建设自己的贸易王国,现在更多的是闲下来,偶尔和老友钓钓鱼,含饴弄孙了。
看着自己这一生最得意的儿子,逐渐完成自己当年的霸业,也是一种欣慰。对于过往也有遗憾,但是人啊,还是要向前看的。
那个红衣少女永远留在了芳华的年代,成为永生的回忆。我仍记得她的一颦一笑,仍记得她举手投足间的优雅,但是从来没有拥有那人。
“爸,您今天是不是心情不好?”沈惜风问,它看着今天的沈天,好像陷在回忆里。
是啊!今天他的心情怎么会好呢?今天是那个人的忌日,十八年了,她离开这人世间已经十八年了。在最好的年纪去的,不留一丝遗憾,甚至没有在故土去世的,她永远留在了意大利,永远留给了回忆。
这几年来,他和叶家不甚亲厚,也是有这个因素在,每次看到叶澜明,总是会想起早已逝去的红颜。她是这世上为数不多的了解他的人。只可惜,她从来就没有把他放在心上。他们之间没有半点暧昧。
她从来把他当成朋友,付出男女感情从来只有他,所以他才会那么痛苦。可不管怎么样。她都是他这一生唯一一个红颜。
世人都说她薄情,可是他看着的都是她的深情。他看着一个人独自彷徨和困顿,他想伸手帮她,却被拒绝。
他怎么忘了她是高傲的公主啊,怎么会要他的帮忙呢?
“来,喝一杯!“沈天开了自己藏了很久的那瓶好酒。十八年的拉菲,味道恰到好处。
十八年的拉菲,味道像初恋,你想起了谁?
ps:十八年的拉菲,味道像初恋,你想起了谁?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一个独属于青春的初恋,他或许参与你生命不是很长时间,但是与他一起相伴的青春是多么值得怀念啊。前情有点长,慢慢等待会有惊喜的!第一次写文《曾许长安几万里》希望带给你不一样的感动。那些曾是你的青春,也是我的青春。求金牌、求收藏、求推荐、求点击、求评论、求红包、求礼物,各种求,有什么要什么,都砸过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