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风将血玫瑰安顿到喜来登酒店的总统套房后想要请她在酒店里用餐,可是血玫瑰说是酒店里的东西已经吃腻了,想要品尝一下上海的大排档的风味,实际上她是想要感受一下刘风生活的真实的一面。
美女既然主动提出了要求,刘风自然要全力满足了,他带着血玫瑰来到了上海小吃一条街中的一家名叫“刘一手”的小吃店,这里是刘风平时最喜欢光顾的一家大排档,经济实惠,最重要的是这里的菜的味道非常地道。
小吃店的老板刘一手见到刘风带着一名大美女来到店里吃饭,连忙热情的迎了出来:“哎呦,刘老弟你今天怎么这么得闲啊,大鱼大肉又吃腻了吧?”
刘风经常来这里吃饭与老板并不见外:“一手大哥,老弟这不是又想你的手艺了吗,今天特地还带来了一位美女前来品尝,你今天可得露一手啊!”
刘一手哈哈大笑着说道:“刘老弟你放心,老哥今天一定好好卖卖力气,绝对不会让你在美女面前丢人的,还是老四样对吧,你稍等,马上就得!”
不一会,菜就已经上齐了,土豆片炒辣椒,西红柿炒鸡蛋,麻婆豆腐和小鸡炖蘑菇。
血玫瑰看着面前的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四样菜有些疑惑的问道:“刘风,你身为自由集团的董事长,身家千亿,平时就喜欢吃这些东西吗?”
刘风无所谓的淡然一笑:“是啊,这就是我平时最喜欢吃的菜了,那些所谓的山珍海味根本没法比,而且,我在国外的时候连这些东西还都吃不上呢,甚至连一顿饱饭都没吃过,最重要的是这几样菜是我妈妈的拿手菜,我每当吃着这些饭菜的时候总能感受到妈妈的味道!”
血玫瑰有些沉默,而后歉意的说道:“刘风,对不起,我不是故意提起你的往事的!”
刘风洒然一笑:“没关系,这些事情已经都过去了,我现在过的很好,你可别跟我这么客气,我很不习惯的!”
血玫瑰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这一眼带着一丝妩媚,甚至妩媚中还有一丝淡淡的娇羞,母夜叉竟然也有露出小女儿姿态的时候,让刘风看的有些痴了,他不知道她这是在鄙视自己呢,还是在挑逗自己,不过很快他就把后面的答案给排除了。
正在两人相谈甚欢的时候,旁边走过来五六个光着膀子,身上满是纹身的年轻男子,远远的就能闻到一股浓烈的酒气,一看就不是什么好鸟!
为首的是一个身高一米八左右,满身肥肉的秃头,他走到小吃店门前的时候一眼就看到了血玫瑰,小母狗眼顿时就眯缝成了一条线,一脸贱笑的走了过来:“美女,你是哪的人啊,我怎么从来没在这里见过你呀,一定是头一回来上海吧,要不哥哥带你好好玩一玩,保证让你爽翻天啊!”
说着,这个秃头的家伙竟然伸出一只咸猪手向着血玫瑰的小脸模来,刘风在旁边淡然的看着这个秃头,好像在看着一个死人一般,他知道有人要倒霉了。
果然,在这个家伙的手快要模到血玫瑰的小脸的时候,血玫瑰猛然一把将他的咸猪手的两根手指抓住了,看似纤细无力的小胳膊稍微一用力,就听见咔吧一声,秃头的两根手指应声而断,这个家伙顿时躺在地上痛苦的来回翻滚,杀猪一般的惨叫起来。
秃头身后的四五个彪形大汉看到大哥竟然被一个小娘们给撂倒了,顿时冲了上来将血玫瑰围了起来,手里还掏出了一尺来长的攮子,寒光闪闪,几人大吼着就一起向着血玫瑰扑了上来。
刘风还是没动地方,只是淡然的摇了摇头,就接着开始大口大口的吃着菜,好像根本没有看到一般。
血玫瑰不屑的看着向自己冲过来的四个大汉,只是紫葡萄一样的大眼睛深处有着一股淡淡的杀机在涌动。
她一脚踹在了第一个冲过来的大汉的小肚子上,大汉惨叫一声飞出了五六米远,紧接着一拳打在了第二个大汉的鼻子上,大汉鼻眼窜血的仰头倒在了地上,然后,血玫瑰又抬起雪白的长腿一记横踢,两名大汉同时应声飞出三四米远,脸上留下了两个清晰的鞋印。
三秒钟,血玫瑰只用了三秒钟,三招就将四名彪形大汉全部撂倒了,而且,没一人能够再起来的,全部都躺在地上痛苦的来回翻滚,叫唤起来没完没了。
刘一手看着刚才还一副淑女形象的美女竟然这么凶悍,瞬间就将五六个流氓全都撂倒了,一阵心惊肉跳。
他艰难的咽了咽口水,而后快步跑了过来:“刘老弟,你们快跑吧,你们不知道这几个人是白虎帮的人,你们把他们打了,这事能完的了吗,而且,他们跟白道的人关系也很密切呀,你们斗不过他们的,听大哥的话,赶紧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