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的,把你的孩子领回去 第66章 如若当初(上)

作者 : 子夜不眠

唐楚从来都不知道他喜欢什么东西,因为母亲早逝,父亲一个人一边管理着偌大的家族企业,一边又当爹又当妈地抚养他长大。

父亲对于唐楚还是相当关心,照顾他的生活,关心他的学业,但似乎缺少了对于他内心究竟想要什么的关注。

反而一个劲地把自己的希望灌输给唐楚,他希望唐楚将来能够继承他的企业,帮他把企业继续做大做强。

唐楚爸爸的性格温和敦厚,是典型的老实人。唐楚也随了父亲的性格,温和,乐观。同时,他也没有勇气和父亲说,他究竟喜欢怎样的东西,他想做什么。

而是乖乖地按照唐楚爸爸的要求,一步步地往他设定的目标走去,最后考入了c大的经济系。

唐楚高三毕业,就被要求到父亲的公司里面实习,后来因为临时有一个合作案出了点问题,便向学校请了大半个月的假,帮助父亲把事情处理完以后,才回到学校。

学校一般会统一安排宿舍,因为唐楚来得晚,只剩下一间其他学院的宿舍里面还有空床了。唐楚倒是无所谓,反正他也不经常住校,只不过找个地方放些自己的私人物品。

这天,当唐楚第一次推开那扇宿舍门的时候,只见一名清瘦的男生,逆着阳光,站在窗户下面晒衣服。

男生穿着一件宽大的白t恤,黑色的七分裤,一脸茫然的回头,唐楚第一次的关于叶初的印象,就是那一双无辜中带着茫然的黑色眼睛。

脸上不自觉地流露出笑意,提着行李箱上前几步:“嗨,你好,我是唐楚。”

男生愣在那里,似乎还没有反应过来,直到衣服上的水piapia地滴落到他头上,他才反应过来,抱住自己的头。

唐楚见男生一个劲抱住头躲避落下的水,却没有要跑出来的意识。只得放下手中的行李箱,走上前,握住男生纤细的胳膊,将他一把拉了出来。

“你没事吧?”

“哦……我没事。”男生呆呆地抬起头看着他,才想起自己还没自我介绍呢:“你好,我叫叶初。”

后来,唐楚才知道,叶初是c大幼儿教育的,宿舍里其他的男生,也都是幼儿教育专业的。

唐楚刚听说叶初学的居然是幼儿教育,不免有些好笑:“你们怎么会选择这样的专业,如此致力于为祖国打造未来的花朵?”

对于唐楚的逾挪,叶初也是见怪不怪了:“有什么办法呢,考大学的时候分数不够,我们都是被调剂过来的。不过你可不要在其他人面前说啊,他们因为自己进了这样的专业,到现在都还耿耿于怀呢!”

“哦?那你不耿耿于怀吗?”唐楚一下子来了兴趣。

“我……我当然也有啊,可是能怎么办呢。据说c大对于转专业要求很严格的,到时候要是两边都顾不上,不是更加得不偿失了,只能先专心学好现在的课程吧。”叶初耸耸肩。

后来,唐楚发现,叶初实在是一个心宽到无以复加的人。

上课经常睡过头,他都出门去上课了,叶初还赖在床上。毕竟叶初早上第一节没课,他就没有叫醒叶初了。

等到下午回宿舍,看到叶初在书桌前闷头写字,才知道他睡过了头,还被老师当场抓住,现在在写检讨书呢。

要是再被抓到一次,那门课叶初就可以直接挂了。

为此,唐楚要了一张叶初的课程表,设定好闹钟,掐着时间给叶初打电话叫叶初起床。好在叶初用的山寨机性能好,嗓门大,不用响多久就能把叶初给叫醒了。

每次听到叶初接电话那睡眼迷蒙的声音,唐楚的心里总是产生一股异样的感觉。就好像心上有一只蚂蚁,在慢慢地啃噬,不痛,却很痒。

本来唐楚是可以回家去睡觉的,他留宿在宿舍的时间却越来越长。宿舍里的其他人经常出去打游戏,反正他们对于这个专业不感兴趣,只要不挂科,把成绩糊弄过去就ok了。

但叶初不喜欢出去,经常是窝在宿舍里,自己一个人玩电脑。

唐楚没课的时候,也会回到宿舍,坐在自己的椅子上,看着关于企业管理的书籍,偶尔听到叶初敲打键盘的声音。

即使两人之间没有太多的话,也没有过多的语言交流,还是让人感觉,静谧而美好。

大学四年,唐楚发现和他在一起时间最多的,居然不是他父亲,也不是其他的什么女生,而是叶初。

两人一起去食堂吃饭,一起去图书馆自习,偶尔一起出去骑车兜风,总之两人在一起能做的事情总是很多,能让唐楚从繁忙的家族企业管理学习里面暂时解月兑出来,让身心都得到放松。

但渐渐地,唐楚也听到了一些不好的传言——关于他和叶初。

学校里不少人都在传他和叶初是同性恋,在交往。唐楚对于这些消息都是不屑一顾的,他怎么样,还不需要别人来说。

但这些传闻并没有因为两人的漠视而消失,反而是越演越甚,两人只要一出现在大众的视线里,就会有女生在后面指指点点,有的还偷偷拍照传到网上去。

唐楚对于他们的这种做法很困扰,也许与叶初保持一定的距离,可以让他们闭嘴,还自己一个清静的空间。

解决问题的方法有那么多,唐楚却选择了一种最笨的方式。

叶初一开始还不明白唐楚的改变,找唐楚去吃饭,或者去自习室,都被唐楚一一拒绝。就连叫叶初起床,唐楚都没有打电话了。

叶初曾经询问过唐楚的改变,唐楚只推月兑说要准备出国,申请国外的学校,事情比较多,顾不过来。

叶初这才想起来,唐楚马上要出国了,那么,他们马上就要分别,现在已经开始分离,也就没有那么难受了。

等唐楚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发现叶初也不再主动找自己,连电话和短信都少了很多。

而分别的时候总是那么匆忙,斯坦福要求唐楚提前到校,提供一些必要的资料,并且进行最后一轮面谈。

如果顺利的话,唐楚就要立刻开始上课,因为斯坦福有一个暑期研修,唐楚可以及时参与进去。

唐楚爸爸帮唐楚定了第二天飞美国的机票,让秘书给唐楚送去机票和钱,有什么需要的可以到了美国再买。

唐楚一下就懵了,首先的反应就是去宿舍找叶初。

没想到叶初偏偏这个时候出去,给他打电话也没有人接。

唐楚只好将自己在c市的房子钥匙还有一张纸条留在叶初的书桌上,纸条里,他只告诉自己要出国,把房子的钥匙交给他,希望他能住进去,帮自己照看房子。却没有要叶初等他,也许,就是缺了那么一句话,让一个人,就这么缺了一辈子……

唐楚到了美国之后,首先要适应美国的生活环境。

斯坦福里面有一个华人神话,那就是song。song已经毕业,很少人还记得song的中文名,可这个英文名,却让所有进修mba的学生都仰望的存在。

据说,song是地道的华人,却说着一口流利的英语,同时还精通多门外语。song长相英俊,气质冷酷,曾经让全校过半的女生都为之倾倒。

但song似乎只专心学业,从来没有接受过那个女生的心意,无论是什么肤色的女学生。

也有人传song是gay,但那样开放的国家文明里,song是gay这个传言,让学校里不少男生都开始打起了song的主意。

song在斯坦福只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就修完了mba的所有课程,以全部a的成绩结业。随后,便被美国华尔街一家久负盛名的投行招过去,做风险投资师。

不过莞尔的阅历,song每天手上经过的钱就已经多达上千万美元了。

唐楚虽然也很优秀,但毕竟不及song的水平,只能通过刻苦再刻苦的学习,朝着song这个目标不断前进。他始终都相信,这个世界上不存在什么天才,就算是song,必定也是通过不断刻苦的努力才到达那个高度的。

就在唐楚完成学业的第一年冬天,突然接到了国内的消息,称爸爸在国内被骗融资,在紧要关头,合作方突然将所有的资金都撤走,只留下一副空壳和庞大的债务。

而对方也像是消息了一样不见踪影,现在唐楚爸爸在国内被银行还有高利贷联合起来逼债,企业面临着破产的危机。

唐楚知道以后,立刻准备回国帮助爸爸。

可就当他准备买机票回国的时候,发现护照不见了。怎么都找不到,只能去大使馆补办护照,大使馆告诉他最快要三天才能拿到一本新护照。

可就是那三天,让唐楚的一生都有了变化。

唐楚还没来得及等到新护照,就接到了国内一名亲戚的电话,称他父亲因为不堪忍受追债的压力,从公司顶楼跳了下来。

唐楚当时就直接懵了,可他不会相信这种说辞,他之前才和父亲通过电话,父亲告诉他,会努力想办法把债务还清,等他学成归来,就将企业交给他。

怎么会说跳楼就跳楼了呢,这绝对不是自己父亲会有的解决问题的方法,这里面肯定有着什么他不知道的猫腻。

他必须赶紧回国去,只有回去,才能查出事情的真相来,还父亲一个公道。

光光只有他一个人,力量肯定是不够的。不光他学业未精,商场上多少尔虞我诈,他必须找一个足够强大的帮手。

那一刻,他想到了song。

他知道song的价码很高,但只要他能够将那笔钱给追回来,一定能支付给song一个让他满意的价钱。

这么想着,唐楚立刻从加州动身去纽约,就在隔着纽约华尔街一个拐角的地方,唐楚遭遇了不明人士的袭击,被打中后脑勺,眼前一暗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美国作为一个过度开放的国家,就算是大学生在回宿舍的路上遭遇枪杀都不稀奇,更何况是对一名华人袭击呢?

警察立案了,却对凶手毫无头绪。

而唐楚,醒来以后,却遗忘了很多事情。

他不记得自己是谁,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来美国,而关于之前的经历,唐楚一点印象都没有。

警察没有办法,将他送到了大使馆,大使馆也无能为力,只是查明了唐楚的身份之后,告诉他他在斯坦福留学,以留学生的身份留在美国,并且将唐楚补办的护照交给他。

这让唐楚很迷茫,他想到了回国。

可回国必须要有钱买机票,唐楚找遍了自己身上,一分钱都没有。

在那样一个寒冷的冬天,唐楚一个人在纽约街头,除了身上的大衣,没有一分钱,不知道自己是谁,也不记得一个电话号码,手机也不知道在什么地方丢失了。

要回斯坦福,找所谓的同学,却不知道回去的路,也没有能回去的钱。

幸好有一家中国餐馆的老板愿意收留唐楚,唐楚就暂时就以服务生的身份,留在餐馆里面打杂。

餐馆里面有一个伙计,非常喜欢音乐。闲下来的时候,就拿着吉他自弹自唱一些唐楚从来没有听到过的歌曲。

很简单的小民谣,在他的嘴里唱出来,都是不一样的味道,能让人静下心来,慢慢地回忆往事。

可是唐楚,已经记不得往事,却因为有了那些音乐的陪伴,让他失去记忆的日子里,不那么惶恐和迷茫。

后来,唐楚干脆也在没事的时候,跟着那名伙计一起学习吉他和唱歌。伙计直夸唐楚很有天分,一学就会。

有的时候,两人会联合起来做一些词曲,一起在街头弹奏唱歌,路过的行人会往他们面前放一些零钱,把他们当成街头卖艺的。

有那么一段时间,唐楚不再执着于找回那些失去的记忆,他觉得这样生活下去,也是挺好的。

没想到,那家中国餐馆老板的儿子,在美国加入了黑-帮组织。黑-帮头目要求儿子利用餐馆的账目帮他洗黑-钱,老板知道以后自然是不肯。

但黑-帮头目以老板儿子的性命相威胁,老板只有那么一个儿子,自然不肯见死不救。只得无奈同意下来,长年累月下来,餐馆也帮黑-帮组织洗了不少钱。

天下哪有不透风的抢,警察还没有找上餐馆,就有别的黑帮组织找上了餐馆。原来,餐馆最近帮他们洗的一笔钱是从那个黑帮里面抢过来的,现在他们要求餐馆把那笔钱给吐出来。

餐馆怎么可能有那笔钱,那个帮派一怒之下,血洗了整间餐厅。

纽约警察赶到的时候,餐馆里面已经没有留下什么活口了。而唐楚当时正好出去送外卖,才躲过了一劫。

当他回到餐馆的时候,发现餐馆已经不是他出去时候的模样了。

里里外外沾满了猩红的血迹,看起来恐怖不堪到让人麻木。

唐楚乘着警察不备偷偷溜进餐馆,只见那名伙计倒在血泊里,一双眼凄哀地看着唐楚。

唐楚走过去,伙计已经说不出话来,只是艰难地指了指墙上挂着的吉他,他到死都还惦记着自己喜欢的音乐,自己的吉他……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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