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宁,我本来也只是想听你亲口说出来的。既然你已经失忆了——我来之前也同样查了当年你在锦城的捐肾记录。受捐者是个女人,她的名字是孟思思,锦城市长的千金小姐,大概七年前开始就有急性间质性肾炎,在五年前开始严重的恶化。而你,在四年前的12月23日上午进入手术室摘肾,但是在当天晚上,伯父伯母载你回家的路上出了车祸!”
沈郁宁那双白皙的手瞬间紧握,一向看什么都无所谓的绿瞳危险的紧密。
“你是说,那场车祸……是有人故意制造的?”
当天上午到夜晚,一天未到的时间,她才刚刚做好手术,时间上只足够从重症监护室转移到普通病房。虽然爸爸妈妈会带她出院回家的原因不难猜,因为家里总会有私人医生,比在医院好很多。
但是这段时间能立刻知道她出院的人,或许只有当时她身边很熟悉很信赖的人。而且作为家大业大,曾经还是涉足过黑道的沈家来说,哪怕是在中国暂居,也不会有人会有胆子去招惹沈家,更何况沈家暗地里的情报网是任何家族甚至是国家组织都远远不及的。
这也只能说明对方不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而且,自己很信赖对方!
“千笑,当年,我身边有什么朋友是有能力制造这场车祸并且能将车祸在锦城压下来的,又得到我信任的?”
“就知道你会这样问,毕竟这件事关系到了伯父伯母,你不得不关心了。有那么几个,不过不多。”
任千笑很欣慰自己的闺蜜可以这样振作起来。
“当年你8岁时因为在旧金山遭到了绑架,你爷爷立刻把你送到了锦城。当时锦城虽然对突然冒出来的沈家很是奇怪,但是只当是从国外回来的华裔,没当做是这个沈家。当年和你被锦城人传作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那个男人就是其中一个,他是全亚洲前十强企业的继承人宇泽尧,年纪大概比你大6岁吧……”
“宇泽尧?”沈郁宁皱起了眉头,明显感到了困惑。
这是必然的,虽然沈郁宁感到这个名字是由那么一点点的耳熟,但是这样的耳熟只是因为这个人近来在商场上有名罢了,至少沈郁宁还不把这个放在眼里。
倒不是看不起宇氏财团,而是看不起宇泽尧,初出茅庐的小子。
沈郁宁在商业天赋完全遗传了父亲沈域封和母亲莎妮维·沈·卡维尔的基因,早在很多年前,她就开始接受家族的企业,而且当年听说在锦城的时候她还当过明星,当然,现在她也还是在接受家族的同时还在兼职偶像派歌手一职,算是无事可干吧。
“是的,宇泽尧是你当年的男友,在锦城非常有名,而且,连你也承认了当时你们的关系。第二个人是宇泽尧的母亲的闺蜜的女儿,也就是你的受捐者孟思思,现任锦城的市长的千金。还有第三个人,也是最后一个人,孟思思的母亲收养的孤儿,在法律上来说,他是孟思思的弟弟,当年也算是你的追求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