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当你身边有个青梅竹马,就极容易跟他牵扯不清;尤其他同时是邻居、同班同学和家族世交时。
不管是学校朝会、同学会、亲友聚会,甚至到里民大会,他们都被命运的线牵绑在一起;所以基本上朗佑根本占据了她生命中的所有篇幅。
而这样坚固的情谊造就了什么呢?那就是她孤零零的寂寞人生。因为,朗佑实在太过于优秀了。聪明英挺、运动全能也就罢了,品格更是与气质一致,清和明朗,不管是谁与他相处,都有如沐春风之感。
然而,这一切与她林曼如有何相关呢?
关系可大着!余朗佑成天在她身边出没,很容易就会被人误认他们是一对,或硬是要送作堆。
从小,余朗佑不管在同性、异性群体中都十分吃得开。这是理所当然的,因为人们总是欣赏爱慕美好的个体。可是她不同,她当然也是优秀的,可是人们似乎都看不到她,而只看见那个“余朗佑的青梅竹马”。
于是乎,同侪间默契形成,男孩一致不接近林曼如,尽避她是绝对美丽的,但那又怎样呢?她已经有了匹配的青梅竹马;女孩呢,则是分为两派,一派友善,因为接近她等于有了接近余朗佑的机会,说不定哪天就可以反客为主;另一派则是极度厌恶她——余朗佑对谁都一样好,但凭什么她就是特别的那一个呢。
所以,她朋友很少,更别说男朋友了——连一个都没交过。
更别说长辈的撮合了。双方家长看他们郎才女貌,越看越满意,私底下早已私定为亲家。父母总是抱怨,这么多年了,两人怎么始终没走到一起。
通常像他们这样的关系多少会有点那个……不纯洁。也就是说,可能会偷偷来个暗恋多年、默默守候这一出。不过很可惜的是,他们之间什么化学反应都没产生。
女的呢,认认真真单恋多年:男的则是尽情逍遥花丛中。两人都挺好的,各自有各自的感情世界,从来没有谁越雷池半步。
她其实也感到奇怪,朗佑这么好,自己怎么就没和他看对眼的时候?
可能爱情这东西并不能顺其自然吧!
正当她开始思索放弃真爱,按着众人的期待,试着把最好的朋友当成异性看待时,她的爱情就出现了。
高大、斯文、一身黑衣,是她对他的第一印象。
“这是我的室友,陆谅则。”还记得朗佑笑嘻嘻地介绍了他。
和朗佑不同类型,甚至可以说是完全相反;如果硬要说的话,一个是灿烂耀眼的天光,一个是无边无际的黑暗。
他低调、沉默,可是在朗佑那只花蝴蝶身边,却没被那炫亮的光环所掩盖,反而是平分秋色。
本来嘛,光与暗虽不同,本质却是一样的。
谁也掩不住谁。
“她就是你说的青梅竹马?”他伸出手,五指修长而整洁,定格在她面前。“你好,我陆谅则。”简短的自我介绍,声线里的磁性却霸道地停伫在她的耳廓里,不肯散去。
一瞬间的交握、分离,掌心的热度却依然存在。说不出是哪里不同,只知道这个人很不同——连时间都因贪看他的容颜而刻意放慢了速度,甚至,清晰到连尘埃的颗粒她都能正确地指出位置。
“怎么样,很正吧?跟我配不配?”朗佑不正经地勾着她的肩,神情无比炫耀。
那是第一次她对于他的亲热反感。她不自在地推开了朗佑,只因为不想被那个人误会。
“我们只是青梅竹马。”她快速而肯定地说出口,像是要撇清什么。
余朗佑无所谓地笑了,优雅地摆了摆手,“是啊是呀!青梅竹马,thafsall,wearenothingcrctfriends。”
她想不起后来朗佑还说了些什么,只记得再看向陆谅则时,在他得体的粗框眼镜后,那双眼漆黑无光,如被迷雾笼罩的黑夜,勾魂摄魄。
就像个无底洞,陷落之后,她的世界就再也没有光亮,只余无尽黑暗;那成为了她后来八年的所有追寻。
不再多看其它闪亮的星辰,只为投入未知神秘的黑洞,即使知道会满身伤痕、粉身碎骨也不怕。
她是那样义无反顾的为了一眼瞬间的信仰而坚持着——人们总说fallinginlove,坠入爱河。
她想,指的就是这样吧?
林曼如伸手滑掉手机设的闹钟。
她揉揉睡到蓬乱的发,不情愿地走向浴室。昨晚她并没有睡好,因为又梦见了过去的事。梦见自己的人生如何悲惨,又如何遇见他、如何一见钟情,如何一步步地变成现在这副窝囊样——没谈过恋爱,还倒追男人八年。
不就是为了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才开始的吗?结果呢?结果是,什么都没有。如果今天是世界末日,那她真是庸庸碌碌白忙一场了。
可喜的是,今天只是个普通上班日,她还可以为了那个遥不可及的完美结局努力奋斗一下。
张着嘴把睫毛刷得根根分明后,她对着镜子里艳光四射的自己抛了个媚眼,感到满意后,才蹬上新买的名牌铆钉高跟鞋,仪态万千地出门上班。
尽避她里子面子早输得透彻,但那也仅限于少数人面前;至少,在多数外人眼里,她还是希望保有一点自尊。
“Mandy姐,中午跟我们一起去吃饭啊。”
午休时间,公司里的助理小妹走到她的办公桌旁邀请。
“Mandy。”
林曼如强调了自己的英文名字,“叫姐太老了。”
“可是不叫你姐感觉太不尊敬了。”
助理小妹眨眨眼,露出甜美微笑,颊上酒窝灵动刺眼,“我们先去化妆间补妆,等等电梯那里集合。”
林曼如无奈地叹口气;实在不想被叫姐,感觉越叫越老。她这个年龄,可是敏感得很。
把归类好的档案存进文件夹后,顺手启动休眠模式;公司中午休息时间将近两个小时,一直开机的话太浪费电。临走之前,她还不忘关掉办公室的日光灯,之前这些动作都是由大哥大姐们来做的,可是自从她调到了网路行销部后,就成为了这里的老大姐。
岁月逼人啊,想想也不过几年前,她也曾被人小妹、小妹的叫呀。
只是小妹如今混成了小主管,明明是该高兴的事,为何想来都还是有种淡淡辛酸呢?
“你们看!”
吃饭的时候,年轻的行销助理将手伸到众人面前,幸福洋溢道:“这是我男朋友昨天送我的。”
纤纤素手上套着一颗光泽闪烁的椭圆晶石,晶莹色泽使得她的手看上去更加透白玉润。
只要是女人,都知道那代表着什么。
林曼如盯着那戒指,忽然觉得嘴里的排骨不再美味了。
“我男朋友,不,是我老公啦……”行销助理神情间满是掩不住的兴奋,“他昨天吃饭吃到一半居然就对着我下跪,超突然的!我都吓傻了……等他拿出戒指的时候,我眼泪就忍不住的一直流欸……”她边说,眼眶也跟着泛红,可见心中有多激动。
“恭喜你耶!到时候一定要请我们喝喜酒啊。”
“戒指好漂亮,是C牌的吧?”
在场的几个女同事大多受到震撼与感动,纷纷握紧她的手给予祝福。只有林曼如默默在一旁,怎么样都说不出话。
她记得这个行销助理才从大学毕业,进入公司不到半年,也许连二十四岁都不到,竟已经被求婚了。
反观自己,年底就要满二十八岁了,事业上算是小有所成,不过跟别人比起来其实也算不上什么;感情上,更是连说出来都觉丢脸。
是呀,多丢脸。
苦苦追求的人根本对她不屑一顾。爱情这种东西,不是你要,就可以得到的。
“Mandy姐,你上次带来的男伴应该就是男友吧?”一个女同事见她一句不吭,想起这位小主管一直单身的传言,原有些不好意思,后来又记起这件事,所以特地为她插入一个新话题。“郎才女貌的,平常也没听你提起过,没想到竟藏了那么好的一个人啊。”
此话一出,几个女人不约而同地转向她,眼神里满是好奇。
看她们的反应,似乎还不知道那天她和他的不欢而散;而这女同事素来就是个厚道人,必定不是故意挖苦。也是,那么难得的宴会,谁又有闲工夫去管别人的感情事?
林曼如笑了笑,继续聆听行销助理的求婚轶事——她没有勇气去否认陆谅则不是自己的男朋友,他们甚至连朋友都算不上。
这一顿饭她吃得食不知味,结帐时,将八十五元排骨饭硬生生付成了九十五元的鸡腿饭。
她没发现,老板也没说。
反正,终究是亏了。
下班之后,她鼓起勇气拨了电话。
“嘟——嘟——”电话铃声在耳边响着,可她觉得心跳的声音强烈到快掩盖过铃声。
“喂?”铃声瞬止,低沉富磁性的声音传来。
“是我。”
“嗯。”
“今晚有空吗?”
“没有。”他拒绝得很快,“我很忙,没什么事的话就挂了。”
“欸——等等!”林曼如急得大叫,深怕他真的挂断电话。“我有重要的事……你能不能抽空见我?今天不行,明天也可以,给我一个时间,拜托。”
电话那头沉默了好一阵,要不是能浅浅听见他的吐息,她都要以为是收讯出了问题。
“好。”男人终于还是说话了,“八点,你家楼下见。”
然后,电话挂断。
“再见。”对着无人会回应的电话筒,她听见自己这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