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物(上) 第一章

作者 : 黑洁明

她在清晨醒来。

当她缓缓睁开眼,看见窗帘透着光,然后慢慢的、慢慢的越来越亮。

一室寂静,只有闹钟的秒针在轻移,发出答答的声响。

身旁的男人散发着热烫的体温,呼吸徐缓而深长。

她没有转头看他,只是又躺了一下子,等到了闹钟要响起的前五秒,才像往日一般,掀开被子坐了起来,按掉了闹钟。

室内的空气,不像被窝那样温暖,教她一起床就忍不住打了冷颤,但她仍是逼着自己起身,穿着当睡衣的旧T恤、短裤,开门到客厅,在靠近大门的地板上,做着简单的伸展操,稍微活动之后,她总算不再打颤,感觉较能应付寒冷的空气,然后才把瑜珈垫拿出来,安静的做了半个小时的瑜珈。

因为天才刚亮,附近还很安静,她在静谧的空气中,伸展着自己的身体,直到有些出汗,才又回到卧室,拿着干净的衣物到浴室里冲澡盥洗。

为了省电,她没把浴室镜子的除雾电源插上,反正她平常也没那么爱照镜子。她面对着满是雾气的镜面,将头发拿发圈绑好,把两人的脏衣服收到洗衣篮里,提着篮子打开浴室门。

那男人仍在床上睡觉,粗壮的手脚因为她的离开,得到了伸展的空间,摊成了大字形,占据了整张双人床,长了粗茧的大脚丫露到了被子外面,悬在床尾。

那大大的脚掌虽然经过清洗,仍因长了厚茧,看起来不是那么美观,脚趾甲还裂了一小块,她很想去拿指甲剪来帮他剪掉,但最后还是忍住了。

反正等他起来发现后,他自己会处理的。

压下那冲动,她提着洗衣篮,静静的穿过房间,开门走了出去,经过小厨房,来到后阳台,把脏衣物都丢到洗衣机里,按下浸泡功能,并启动它,才回到厨房,开始做简单的早餐。

当她早餐做到一半时,那男人穿着一条四角内裤睡眼惺忪的走了出来。

“妳有看到我那件蓝色的T恤吗?”

“在阳台晒着,我还没收。”

“干了吗?”

“应该吧。”她一边煎蛋,一边道:“外头很冷,你别穿这样跑出去。”

纱门砰的一声撞在门框上,她吓了一跳,回头只见他已拉开了门,走到阳台上,她无言的看着他从衣架上扯下那件T恤,推开纱门,又砰的让门再次撞在门框上,然后边套着T恤,边问她。

“妳说什么?”

她看着那大剌剌的家伙,忍着想叨念的冲动,把煎好的荷包蛋铲到了盘子上,道:“没什么。”

闻言,他也不追问,只打着呵欠又晃回卧房。

她听见他洗脸刷牙的声音,知道他很快就会再出来,所以忙着从锅子里把烫青菜从滚开的水中捞起,拌上油与蒜泥,再快速的煎了一片鲑鱼,加热昨夜剩下的卤肉,当她把鱼和肉端上桌时,他已经穿好衣裤,来到电饭锅旁,掀开锅盖替自己添了一碗热腾腾的白饭。

他也帮她添了一小碗,和他那堆得和小山一样的不同,她的那碗连一半都不到。不像他,她刚起床时,向来没什么食欲。

他端着两碗饭来到餐桌旁,在她的位子搁下她那一碗,然后拉开椅子,一**坐下,跟着抓起筷子就唏哩呼噜的开始吃饭。

她在自己的位子坐下,忍不住看着对面埋头猛吃的男人一眼,即便结婚已三年,她对他一大早就有如此旺盛的食欲还是感到很不习惯。

他是个建筑工人,因为做的是体力活,所以喜欢一大早就吃白饭。西式的早餐太简单素淡,填不了他的肚子。

他的发有些长了,像杂草一样散乱在他头顶上,她猜他这几天就会去把它们剪短,他很懒得梳头,所以只要变长就会去理发,结婚这三年,他始终维持着利落的发型。

但他倒是不曾忘记要剃胡子,虽然没有剃得很干净,因为没有耐性,他总是会不小心遗漏某些胡碴,可就像他的脚一样,他尽力了,她知道。

说真的,她从没想过她会嫁给像他这样的男人,如果有人告诉十五岁的她,她有一天会嫁给像他这样一个蓝领阶级,她绝对不会相信。

他样貌粗犷,动作粗鲁,学历也不高,据她所知,他似乎连高中都没毕业,对自身的外貌几乎不在意,整个人和斯文沾不上一点边,就算脚踩一双几十元的蓝白拖,他也能脸不红气不喘的走进百货公司。

当初相亲时,就连媒人都不觉得她会看上他,那媒人只是抱着碰碰运气、试试看的心态。

可三年前,当她决定她需要结婚时,她考虑的从来就不是学历或外貌,他不是白马王子,没有万贯家财,脑袋也不聪明,但他身强体壮、不赌不嫖,虽然会喝点小酒,但他会把薪水拿回家,也不会打老婆。

他是个好人,而且他愿意娶她。

对她来说,这就够了。

十岁时她还会作梦,但二十岁时,她早已认清什么叫现实。

她对这场婚姻没有任何期待,她猜他其实也没有,他似乎只是觉得,因为时间到了,该结婚了,所以人家叫他去相亲结婚,他就去相亲结婚。

有时候,她觉得这男人之所以娶她,只是因为她是第一个在他随口求婚时,点头说好的女人。

她低下头来吃自己的饭,不再看他。

当他吃完第二碗白饭时,她才刚把她那碗解决掉,他去喝汤时,她把碗盘收到洗碗槽里洗好,当她帮他装中午的便当时,看见他把屋子里各处的垃圾桶垃圾都收到同一只垃圾袋里。

这个小区的垃圾车,在晚上六点就会来收垃圾,无论是他或她,都来不及赶回来倒垃圾,所以家里的垃圾都是他拿到工地的垃圾子车去丢的。

七点整,她穿上外套,和提着垃圾的他一起下了楼。

连着几天下了雨,地上还有点湿,空气中透着些许凉意,但天上虽还有云,却感觉没那么厚重。

她不认为会下雨,所以没有和他要雨衣穿,连日的雨,让她已经开始有些厌烦,就算是小雨,她也宁愿穿着外套,而不想套上闷湿的雨衣,所以她只是戴上半罩式安全帽和口罩,环着他的腰,坐在他破旧的老机车后座,让他骑机车载她去上班。

揪抓着男人的棉质外套,她看着街上熟悉的招牌和店家在眼前飞逝,感觉迎面袭来的风比静止时更冷,即便戴着口罩也觉冷,不自觉把脸贴靠到他宽大的背后,让他帮忙挡风。

机车穿过大街小巷,上了桥。

没了建筑物的遮挡,眼前视野一开,她能看见远方在高楼大厦后的山,看见桥下灰色的河。

山那头露出一方浅浅的蓝,让人希望那是放晴的征兆。

下桥后,他又骑了一阵子,熟门熟路的挑着小巷走,避开了会塞车的地段,然后在她工作的那间会计事务所前停下。

她下车时,把安全帽递给他,如常一般开口问。

“晚上有想吃些什么吗?”

他接过安全帽,搁在机车脚踏垫,如常一般张嘴答。

“随便。”

她背着自己的大包包从机车旁退开,道:“那我上去了,你骑慢点。”

他点了下头,当做听到,然后握紧把手,催了油门,骑着那辆即便被雨水冲刷了数天,看来依然又破又旧的老机车走了。

她看着他转过街角,这才转身走进那间小事务所,骑楼里,另一位同事刚好也到了门口,看到她,笑着和她打招呼。

“小叶,早啊。”

“陈姊,早。”

“妳老公人真好,每天都送妳上下班。”陈淑惠提着包包走上前来,笑着调侃说。

她牵扯嘴角,客气的道:“还好啦,刚好他最近工地在这附近,有顺路就顺便送一下,省点交通费。”

“唉哟,有接送就不错啦,哪像我家那位大爷,就算下雨也不愿意开车送我。”

她再笑了笑,道:“轿车容易塞车嘛,我们骑机车,比较没这问题。再说陈姊妳家在捷运站附近,交通方便,与其等王大哥送妳,妳自己乘车快多了。”

“也是啦。”陈淑惠呵呵的笑着,道:“幸好当初咬牙买下去了,现在房子真的贵到买不起啦,我们隔壁的才买了几年转手就赚了好几百万呢。”

她和同事一起走进事务所,听着同事大姊叨絮的话语,只点头微笑,时不时应上一声,称赞对方眼光独到,直到坐到自己位子上了,才换来一方安宁。

她打开计算机,趁开机时,去饮水机那里泡了杯咖啡,然后回到位子上,开始一天的工作。

她是会计助理,工作内容十分单调枯燥,基本上就是协助会计师整理厂商的文件、传票、帐务、发票……等等单据,整天面对的就是计算机屏幕,和一大堆的阿拉伯数字。

这间事务所不是什么太大型的公司,请的员工也就七八位,给的薪水只是还可以,但工作环境稳定,不需要应付太多的人,老板的儿子毕业后打算继承家业,她在这里做了三年多,如果她想,应该可以继续再做三十年。

☆☆☆☆☆☆☆☆☆

她处理着和往日一般的帐务,忙碌时,时间总是过得飞快。中午十二点,当陈姊他们都出去外面吃饭,她把自己的便当从保温盒里拿出来,坐在位子上吃着早上装的便当,一边看着网络上的料理食谱,考虑晚上要买哪些菜回去煮。

刚结婚时,她的厨艺并不是很好,他似乎也不太介意,前半年两人大多是吃外食,但后来为了省钱,她才开始买菜回去煮。

事实证明,什么事情都需要练习,她除了上网找食谱,看电视也会找料理节目来看,偶尔在超商或书局看到相关书籍,有空就会翻个几页,渐渐的也学了不少诀窍,久了还做出点兴趣来。

即便刚开始她的实验性料理常常出包,那男人从头到尾一句没吭过,她给他什么,他就吃什么。问他想吃什么,他也总是拿“随便”这两个字来打发她。说实话,起初她也不是真的很在乎他的想法,也不是真的就是要听到他称赞她,可到后来还真的有点赌气起来,结果她的厨艺突飞猛进,她自觉有些菜还不输外面高级餐厅卖的差,那男人却还是从来没称赞过她,无论她做了多费心的料理,他就只是沉默的吃完。

结果有一天,她在洗碗时,突然发现,无论她煮得难吃还是好吃,他其实从来没剩下过一点饭菜,她转身看着那瘫坐在沙发上的家伙,忽然觉得自己在心里和他计较这个真的很傻。

他本来就不是那种懂得甜言蜜语的人,他要真懂,就不需要去相亲了。

看开之后,她没再多想,只把那些无谓的情绪搁到了一旁。她还是持续着自己掌厨的习惯,依他的食量,两人自己在家煮食,确实比在外头吃要便宜许多。

简单吃完了便当,她把便当盒洗净收好,抄下网络上的食谱,稍事休息之后,继续下午的工作。

五点,下班。

若不是报税的季节,厂商又没遇上什么大事时,她通常能准时下班。

五点二十分,她走到事务所附近的超市,买了需要的食材,顺便补充了一些诸如洗发精、垃圾袋等日用品。

六点时,她走出超市门口,看见他已经等在那里。

见她走来,他把安全帽递给她,交换她手中的杂货,然后载她回家。

虽然早上和陈姊说他接送她,只是工地在附近才顺便接送,可其实虽然他工作的建筑工地会变动,房子盖好了,就会移动到下一个工地去,而那些工地,不是每次都刚好在她工作地点附近,但除非是完全相反的方向,或他得到外县市去工作,否则只要有时间,他都会载她上下班。

她和那女人说谎,是因为不想多生是非,陈姊人不坏,但很喜欢比较。那女人若知他只要有空几乎天天接她上下班,必会到处嚷嚷她嫁了多好的男人,但实际上却会在话语中,将他明褒暗贬一顿。

有些人,天生就喜欢把人踩在脚下,才显得自己的好。

她不喜欢他被羞辱,即便他听不到也不爱。

她坐上机车后座,环抱着他的腰,靠在那温暖结实又宽阔的背上,他身上都是汗臭味,即便隔着口罩她依然闻得到那味道,刚认识他时,起初她是有些抗拒得贴在他汗湿的背上,尤其到了夏天,那汗臭还会微微的发酸,可曾几何时,他身上的味道反而让她莫名心安。

他发动了机车,在黑夜中,带她穿越那些五颜六色的霓虹招牌。

轻轻喟叹了口气,她放松下来,感觉夜风带走了整天累积在肩头上的僵硬,让那些如石头般的块垒都随风而去。

他自己骑车时,总骑得飞快,可若是载着她,他车速会放慢下来,她知那是他没有说出口的体贴,就像他会接送她一样。

或许他没钱买豪华轿车,也买不起地段昂贵的豪宅,穿着也不称头,但他有他的优点,她当初在那几位相亲对象中选了他,就是因为从客观条件来说,他最符合她的需要。

她今年二十八岁,有一个工作,嫁了一个忠厚老实,安分守己的男人,她用两人的薪水一起付房租和生活费,到了月底还能存下一点钱。

日子能够这样过,算不错了。

她没有什么不满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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