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厨是个很漫长的过程,先从洗菜开始,等熟悉各种食材,才能做到切墩。
切墩就是切菜,这个就极为讲究刀工了,从这一步开始,每一次提升,都要经过很长时间的学习与练习。菜切得好,刀工漂亮,师父看得上,才正式教授学徒配菜与掌勺。
而这其中,主做面点的白案,又是另外一个派别了。
大梁幅员辽阔,菜系繁多,东南西北,内陆沿海,各地饮食风俗都不尽相同。
在三百年的繁衍生息之后,百姓生活越发富足,对于吃穿用度也越来越讲究。
这也反向促进商业发展。
换句话说,就是大梁的生活,会越变越好。
对于这一点,程维哲和杨中元看得极为清楚,自从韩家陨落之后,御茶皇商青黄不接,近几年也只有仲水城蔡家与衢州府林家还算出色,但同行业里独占鳌头的夏家却不能相提并论。
程维哲拜韩世谦为师之后,对做茶越发上心,这些年对皇商的动向都打听得清清楚楚。
他现在不能离开,却并不代表只能平白等待。他认真跟韩世谦学习,又去茶园种茶,等待未来有一天能厚积薄发。
同他一样,杨中元也这样认为。所以他现在总是不厌其烦给徐小天讲如何挑选食材并处理干净,想让他每一步都走得稳,走得巧。
他跟程维哲对徐小天没有什么特别大的期待,不说让他当什么名满天下的厨神,但既然要做这一行,手艺过硬,食客爱吃,那才是一个好厨子应当做的。
当然,如果徐小天在厨艺上天分十足,那努力拼搏一番,他们也乐见其成。
大概是徐小天身世坎坷,所以他们两个总是不自觉放软心思对他。周泉旭觉得,他们两个提前感受到了做父亲的辛酸苦辣,也挺好。
在徐小天开始帮铺子里忙活之后,杨中元身上的重担可算减轻了一些,虽然大部分的活计还是由他来做,不过铺子里多一个人忙碌,一家人都觉得踏实。
一个人努力得好不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为谁而努力。
心里有点目标与方向,做起事情来总是特别有干劲。精神上的满足,比什么都令人愉悦。
时间就在忙忙碌碌之中滑入十月,天气转寒,百姓们也从单薄凉快的棉麻衣服,换成夹袄来穿。杨中元一家子陪着徐小天给徐安烧了三七、五七,看着这个孩子越来越开朗。
徐小天是个性格很坚强的人,无论他年纪多小,也无论人生怎样坎坷,他除却在头七那些时日哭过,之后日子却再没掉眼泪。
但是每日早晚给徐安上香扫茶,他却从来都没少过一次,每一次都恭恭敬敬,认真而严肃。
杨中元知道,他这是把徐安放进心底,他想念父亲,却也努力叫自己好好生活下去。
这个懂事听话的孩子,很难叫人不心疼。
天气转凉之后,杨中元特地休店一天,拉着一家子去逛街购置冬衣。
徐安过世的时候,他离开铺子许多天没开门,再回来时程维哲跟他讲,食客们经常过来问什么时候开门,并且这边没得吃了,也没有再去孟记。
这对于杨中元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吃惯了好味道的人,一旦没得吃了,也不会再屈从差一些的。
杨中元甚至不用动半分脑筋,他只要努力把自己做到最好,就能让孟记丧失大半生意。孟记每一天比以前差的钱,都够孟条晚上睡不着觉的,更何况生意是越来越差,差得都快没办法维持成本了。
有时候,堂堂正正的实力碾压,才是最有利的竞争。
孟条估错杨中元的能力,也小看了他的坚韧。他以为人人都跟以前那些心智不坚定的人一样,随便吓唬吓唬,就能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可他似乎并不明白,要想自己立于不败之地,首先得要自己能有那个实力才行。
杨中元没来之前,孟记或许可以做到这一点,可杨中元来了,他就再也不是厨艺最好的那一个了。
他尝过杨中元的手艺,却拒绝去接受这一点,一味地跟以前一样挑衅,只会让他输得更惨,更难看。
杨中元看着孟记门庭冷落,他却根本不怜悯。
他为什么要怜悯呢?他靠自己的努力,一点一点提高自己,努力让食物保持最好的状态呈现给食客。商场如战场,他赢了,不是靠的歪门邪道,纯粹是因为他手艺更好而已。
所以,当杨中元一家休业出来添置冬衣的时候,路过孟记,看见孟条阴沉沉看着他,也压根就没往心里去。
到是程维哲,扭头看了孟条一眼,突然对他露出一个笑容。
程维哲喜欢笑,为人开朗大方,这一点雪塔巷的人都知道。他跟孟条做的是完全不同的生意,孟条也没有对谁都总是阴森刻薄,所以还是能偶尔说上话的。
但也仅此而已。孟条这个人,雪塔巷没人喜欢,却也没人招惹。
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谁都不想惹事。孟条就像一条斑斓的毒蛇,他总是躲在阴暗的角落里,随时准备给人致命的打击。
可惜,他的两次打击,用在杨中元身上并没有什么用。
反而激起了杨中元的反抗之心,他也做了拉条子,彻底把孟记的生意抢走大半。
程维哲同杨中元关系十分好,巷子里的人都知道,因此孟条看见程维哲冲他笑,也没有像以前那样给个笑脸,反而冷笑一声,扭头不再搭理。
程维哲挑眉,目光在他身上一扫而过,仿佛不留半分痕迹。
再好脾气的人也有逆鳞,而杨中元就是程维哲的逆鳞,欺负杨中元,就相当于欺负他,所以程维哲自打上次之后就埋了一条线,他等待着,期盼着,那条线连根拔起,让孟条自食恶果。
丹洛的商街十分繁华,深秋时节,家家户户都要备齐过冬之物,因此商街人头攒动,着实让杨中元吃了一惊。
“哎呀,今个怎么这么多人。”杨中元紧紧牵着徐小天,生怕他在人群中走丢了。
杨中元初时怕这里有程家人在,并未跟往常一样同杨中元亲近走在一起,反而在他身后陪着周泉旭。周泉旭说起来在丹洛生活几十年,却很少来商街,此番竟然是四个人里最高兴的那个。
“小元,人多多热闹,我们多玩玩,给小天多买点零嘴回去。”周泉旭嘱咐道。
杨中元点点头,低头问徐小天:“小天,你累不累?我抱你吧?”
“元叔,不用了……我都十岁了。”徐小天有点不好意思,但商街人真的有点多,他个子矮,人也瘦小,走起来十分费劲。
自从他跟了杨中元学厨艺,对他们的称呼也变了,从最开始的杨叔、程叔、周爷爷,到现在的元叔、哲叔与爷爷,听起来就亲近许多。
杨中元知道,这是徐小天真正把他们当成家人,并且也把自己当做这个家的一份子,他能这样融入这个小家庭里,杨中元十分高兴。
“十岁怕什么?十岁不还是孩子,你这么瘦,叔抱得动你。”杨中元弯下腰,想要抱起徐小天。
徐小天既有些期待,又有些羞赧,他低着头,脸颊微微泛起红晕。
他觉得自己是大孩子了,被叔叔抱着走,实在不太像话。
就在这个时候,程维哲突然拦住杨中元:“我来抱吧,你最近太累,今天好好休息休息。”
程维哲说完,径自抱起徐小天,对他道:“小天,人太多,你容易被碰到,所以才抱起你。等到了铺子里,就放你下来,没关系的。”
他高大结实,手臂很有力气,稳稳抱着徐小天坐在他怀里,杨中元走在一旁不停指着商街各式各样的铺子,远远看去还真如一家三口一般。
程维哲看着杨中元一身半旧不新的褂子,头上一条灰蒙蒙的发带,不由自主皱起眉头。
他趁杨中元的注意力被街边的摊子吸引,小声对徐小天道:“小天,待会儿你元叔要是不肯买新衣服,你记得说些好听的。”
徐小天把目光转回程维哲脸上,认真问:“哲叔,为什么是我来说?元叔不是一向都很听你的?”
程维哲无奈笑笑,小声嘀咕:“你看,咱们家,还不都是他说了算?他才不听我的,倔驴一个。”
徐小天被他形容杨中元的话逗乐,难得扬起嘴角,他软软坐在程维哲怀里,用憧憬的目光看着杨中元:“哲叔,我以前总觉得父亲是最有本事的人,现在又觉得元叔也很有本事。你当然应该听元叔的。”
程维哲黑了脸,腾出右手刮他鼻子:“臭小子,不是我帮你扔没切好的胡萝卜的时候了?”
“哲叔!”徐小天被他气红了脸,伸手去捂他的嘴,“你不讲信用,说好了不说的。”
“好好,那你帮我劝劝你元叔,他啊,对谁都掏心挖肺的,就是不知道对自己好一点。”
程维哲看着杨中元消瘦的背影,目光深邃,仿佛蕴藏着世间最深的感情。
徐小天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杨中元,小声问他:“哲叔,你们会成亲吗?你会一辈子对元叔好吗?”
程维哲有点惊讶于徐小天这样问他,他回过神来,扭头看向徐小天。
却见小小的孩子满脸都是严肃,于是不由也跟着认真起来:“小天,我跟你元叔啊,是天底下最般配的人,你元叔这么好,当然只有我跟他能成为伴侣,你说是不是?”
徐小天被他自夸的话震惊到,好半天才缓过神来,说:“哲叔,我以前觉得你是个成熟稳重的人,结果……”
程维哲好奇问他:“结果什么?”
“结果发现你真是脸皮太厚了。”
作者有话要说:=WW=我是写存稿写吐血的存稿箱君,作者又跑去参加单位活动去了,周末由我来给大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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