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大枭雄 第二十四章 意义何在(1000)

作者 : 沧海煮成酒

对霍东峻来说,陆兆棠能指点自己到这一步,已经算是相当大的支持,要知道,自己和陆兆棠之间的交情远没有到让陆兆棠真正出手帮自己的地步,甚至来客房单独指点自己这几句都是陆兆棠看在那匹金马的贺礼上才开口,想来陆兆棠也是不打算让自己花费不少钞票却一无所获所以才提点几句。

虽然好多话陆兆棠并未说透,但是凭霍东峻的头脑还是能领悟他没有特意点出的那些内容,比如如何让那位准备发声的大人物立,甚至是靠向自己,如何将招鸿钧逼的孤立无援,这些,其实都在陆兆棠稍稍带出的几个词语流露出来,政客说话,大抵如此,你自己领悟做好,要承对方人情,如果自己脑蠢搞砸这件事,那对方也可以轻松推开关系。

陪着陆兆棠一起搭电梯到了宴会厅,整间丽都酒店的宴会厅此时已经聚集了三百多人,去丝毫不显拥挤,宴客厅的一处甚至专门设置了媒体区域,一些财经记者和马报记者在那里举着相机,为来参加宴会的富豪或者骑师拍照,相反,宴会的主角陆兆棠出现,却并未引起媒体记者的关注,记者们更关心那些带着女伴出席宴会的知名人士,而陆兆棠这个元朗区议员和青年商会会长的身份,显然还不够格引起他们的兴趣。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香港上流社会办酒宴总是要做成西方的自助酒宴,人们自由的穿行宴会厅,端着饮品交流,或者托着餐盘站在美食前交换意见,陆兆棠到场之后,先是过去陪着几位马会的好友寒暄几句,这才又端着酒杯和夫人陆陈雅娴一起对恭贺的来宾致谢,等说过致辞之后,宴会正式开始,霍东峻一个底层爬出来的烂仔,在这种都是香港皇家赛马会会员的酒宴上自然是完全没有熟悉面孔可以偶遇的,所以端了一杯香槟找了个靠窗的位置欣赏外面跑马地的夜景。

不是他不想离开,而是陆兆棠既然开口要介绍几个年轻人给自己认识,无论他是客气还是有心,自己一个晚辈都不方便马上离去,实际上,霍东峻对这种酒会也缺乏兴趣,场多是穿着黑色笔挺西装的老年男人,带着珠光宝气的女伴同朋友聊天,至于陆兆棠说的年轻人,霍东峻发现出了那些马会会员的女伴和酒店工作人员,几乎没有其他可以在年龄上称得上年轻的人。

半个多小时之后,陆兆棠才慢的端着香槟走了过来,看到不急不躁的霍东峻,眼笑意多了一些:“阿峻,跟我来,介绍几位年轻人同你认识,你这样在酒会上不做声是会闷出病的,酒会嘛,大家认不认识无所谓,聊天最重要。”

说着穿过人群将霍东峻领到一个同样年纪不过二十岁左右正在低头无聊的翻拣食材的男人旁边,笑着说道:“阿淳?”

“棠叔?哇,我真是搞不懂,每次大家办酒会,都只懂搞些冷餐会,选了半天连煎蛋都有一份。”叫阿淳的男人抬起头,朝着陆兆棠语气熟稔的抱怨道。

霍东峻眼神平和的扫了阿淳一眼,一身休闲西装,衬衫领口处没有系领带和领结,而是松敞着顶扣,衬衫下摆也随意的露在外面,对酒会来说,这样的打扮显然是很失礼的,可是看陆兆棠的神态,似乎对这个叫阿淳的年轻人这种打扮并不以为意,男人脸色有些苍白,眉眼间带着跳月兑神采,虽然同样扫了一眼霍东峻,却没有出声询问。

“下次叫你老豆办酒会去国酒楼,就不用食冷餐填胃,介绍个侄给你认识,你一定想唔到。”陆兆棠伸手揽住霍东峻的肩膀:“《男人周刊》杂志社的创办人,霍东峻。”

陆兆棠说完霍东峻,又拍拍阿淳的肩膀:“邓启邦邓大状的二公,邓国淳。”

霍东峻听到邓启邦的名字愣了一下,香港皇家赛马会董事,华人银行创办人,当年立法局首席议员,被英国人称为香港第一华人的名流大亨邓锡年的儿?眼前这个二十岁的年轻人就是邓锡年的嫡孙?

邓启邦和邓锡年的名字,都是霍东峻重生之后才听说的,邓锡年第一华人的称号响彻全港各个角落,港人几乎无人不知,而七十年代末期虽然邓家衰败,邓锡年打造的企业王国没落,可是邓家现任家主邓启邦显然并没有因此而影响豪富生活,即使企业全部被收购吞并,邓家这位律师家主仍然有四十多亿的资产,而邓启邦的知名,也不是因为他律师的身份,而是和他太太康月清两个人最爱参加酒会,晚宴,派对,被港人戏称为香港派对之王,多次登上时尚杂志的封面,比一些小明星更受关注。

而邓启邦太太康月清背后的康家也是香港富豪,康月清的父亲康焕堂是龙巴士创办人,香港保良局总理,东华三院主席,广东银行董事,甚至是当年香港的团防局总理,可以说,康家当年就是本地港人最顶级的家族。

当时两大家族的联姻让其他香港富豪有一种泰山压顶的感觉,两个家族各自拥有华人银行,广东银行以及其他地产,巴士等实业公司,如果真正因为下一代的婚姻而联手,在五十年代,几乎可以将其他小富豪全部逼的去跳香江。

当然,即使现在两个家族都没落,但是底蕴仍在,即使不再是最大的家族,但是香港富豪阶层也处于上的位置,够格俯瞰整个香港。

“是那个咸湿王?”比霍东峻更吃惊的是对面这位含着金汤匙出生的邓二公邓国淳,一双眼睛瞪圆,望向霍东峻叫道。

“我就说你们会有的聊,年轻人,总是会有话题的,慢慢聊。”作为主人,陆兆棠不可能一直陪在几个人身边,他需要活络气氛,维持酒会的温度,所以帮霍东峻和邓国淳相互介绍之后,就笑笑离去。

“淳少,久仰大名。”霍东峻伸出手笑着说道。

邓国淳和霍东峻握了一下手,语气散漫的说道:“切,久仰大名这个词是专门唬鬼的嘛,久仰也是久仰我老豆,我又有什么名气,边个识得我?倒是我老豆,每次有酒会,收到请柬就和我老妈必定到场,他们到场还不止,连我也要带上,这种酒会闷死人,不过还好,今日能遇到你,咸湿王,我知道你名很久呀,《男人杂志》我期期都会叫司机帮忙买,香港这么多杂志,我就最意你这一本”

“淳少过奖了。”现在邓启邦还被媒体称为邓公,邓启邦的儿,霍东峻只能称呼淳少。

“我真心的,喂,大家年轻人,你同我讲清楚,杂志上那些靓女是不是可以介绍给我几个,哇,我睇了几期杂志之后,对着其他女人都有兴致,觉得各个都有你杂志上那些靓女有味道。”邓国淳说起女人来眼睛闪闪发光。

旁边传来了两声轻咳,邓国淳扭过头,发现对面一个衣着古板的老者朝两人皱皱眉,显然是觉得邓国淳的声音太大,而且话语粗俗,所以咳嗽提醒。

邓国淳不以为意的转回头对霍东峻说道:“出去聊,这里一群老古板,明明心里想女人想的要死,脸上也是一副伪君的表情,哪像你我,都是直入主题的年轻人。”

霍东峻很想说我直入你老妈的主题呀,听到我是《男人周刊》的老板,就马上熟络起来,分明是希望自己拉皮条介绍女人给他,还偏偏把自己也算在他那一类人里面。

不过宴客厅里处于礼节不能吸烟,霍东峻觉得走出去食支烟也不错,所以和邓锡年两人一起出了丽都酒店的大门,门口的酒店工作人员显然对邓国淳很熟悉,看到他出来,礼貌的询问道:

“淳少,是不是帮你把车开过来。”

邓国淳摆摆手,无视对方,而是和霍东峻一起站在酒店的大门一侧,看到霍东峻掏出香烟,邓国淳自己则从西装里同样取出一个烟盒,朝霍东峻笑笑:“上等的大麻,要不要试下?”

霍东峻摇摇头:“多谢,体质问题,我一食大麻就呕吐,淳少自便。”

听到霍东峻说体质有问题,邓国淳可惜的说道:“那你真是可怜,连大麻都不能食,不是少了很多乐趣?”

邓国淳自己吸了两口之后,继续之前的话题:“介绍你第四期那个写真靓女俾我啦,叫曼丽的那一个,你杂志上话她住在新界的沙田,我揸车去找了三次,都未在那个破村里找到一个叫曼丽的,整个村都是牛屎味,害得我连续三天都让工人帮我冲车。”

霍东峻自己都不知道第四期的模特真名是哪一个,都是日本妹,香港名字和住址都是太山他们为了增加真实感随便取的,没想到这位邓二公这么执着,去一次沙田那种村还不够,居然连续去了三次,看来那位日本模特果然够魅力,要知道,邓国淳生在豪富之家,美女应该见过不少,能让这样一个花花公迷恋,就算霍东峻对女人此刻没心情,都忍不住好奇自己那本《男人周刊》第四期的曼丽到底生的有多靓。

不过霍东峻更好奇的是另一个问题,陆兆棠介绍邓国淳给自己认识的意义到底在哪?不会只是单纯介绍一个大家族的纨绔弟给自己这么简单,他最后离开时讲的那句话,总是会找到话题,是讲给自己听的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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