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叶红颜,今年刚满20。言情穿越书更新首发,你只来151+我喜欢这个名字,因为它是女乃女乃给我起的,我惊讶于女乃女乃的与众不同,佩服于女乃女乃的博学,以女乃女乃为榜样,我也一直在幻想我以后能成为一名作家,我的第一本网络网络小说名字叫《永不打烊的青春》,名字有些屌丝,但内容确是关于我喜欢的一个乐队的故事,我幻想女主可以被偶像认可的故事会发生在我身上。哦,对了,我还是一个狂热的追星族,我喜欢的那个人叫N,他是乐队的吉他手,我最大的心愿就是能亲眼去看一场有他在的演唱会,当然,和我爱的人一起。
对于这种枯燥乏味的生活,我厌倦的很彻底,我甚至开始有了幻想,我幻想我已成为一名之名作家,文浩找到了我,约我吃饭,聊天,然后我们走到了一起……好吧,我承认我的少女情怀泛滥了,但当我遇到他之后,这一切都不将是幻想。
我拿着《毕淑敏散文集》从书店走出来,一个坏习惯让我边走路边低头看书,这也是造就了我现在近视的主要原因,但我痴迷于书中万物的命运。暖阳在肩,我与无数人擦肩而过,他们的目光纷纷落在我身上许是羡慕我的痴迷,又或者是感概我的虚伪,我并不厌烦这种目光,也许将来的某一天,他们也会端起我写的书做出我这样的举动,那就能证明,我现在做的是对的。
“嘭”的一声。我看见了脚下的血水。甚至溅到了我白色的衬衫上。所有人都向我前面冲去,议论声尖叫声不绝于耳,他们都推搡着我,我一个踉跄,手中的书落地,书也粘上了血水,顺着血水望去,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趴在血泊中瞪大了眼睛看着我,像是害死他的人是我一样,我毛骨悚然,跌跌撞撞的冲出了人群,书被埋没在了血泊中,我从来没有这样不安过,像是做了什么坏事一样,现在就是在逃亡的时候,面前的所有人依旧在看着我,只不过不是羡慕,是嘲笑,然后我厌恶这种感觉,我低头,却看见了身上的血水,胃里翻江倒海,可我又能怎样把衣服月兑了?那就真成了luo奔了!第二天就真的全世瞩目了!
“喂!”
一个男人的声音从我身后不远处传来,喂?是在叫我吗?我又不叫喂,管他呢,继续跑。
“喂!”
我重重的撞在了一个男人的身上,男人浑身是血,这次可全染红了我的白衬衫,关键是我的衬衫花了我一张红毛爷爷加一张绿毛爷爷啊,伟大的毛爷爷告诉我们要勤俭持家,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现在我已经白白浪费了150,我这怎么对得起毛爷爷啊!所以,我慌乱的弹开了,用满带敌意的目光打量着面前的这个人——个子高高的,是让人有安全感的个子。他在咧着嘴笑,阳光下他黑色的眸子里闪着奇异的光芒,皮肤比女生还要女敕白,看到他我明白了什么叫眉清目秀以及小清新,而黑色的风衣又给他赋予了一种特有的神秘感,这种神秘感与小清新发生的冲突让我对他产生了好奇,但他身上的那层鲜血让我不忍直视,他举起了我的那本沾满了血的《毕淑敏散文集》,挡住了他的脸。
“你丫是不是傻,喊你都听不到吗?”
你们能想象吗,一个浑身是血的男生先是撞了你将你的衬衫弄脏了,最后又毫无歉意的骂你傻。由此,我联想到了一个叫月复黑的词语。
“你这个人有病吗,你都看见我在跑了,为什么还要站在我前面。”
“跑?”他将那本书拿开,邪笑着弯下了腰,将眸子凑近了我的脸,若不是他的眸子我还看不见我脸上的红色。
“逃命吗?”他又说。然后继续把目光定格在我的脸上,最后,轻轻地拭去了我脸上的红,我惊讶我当时的木滞,而在那之后我竟狠狠地抽了他的手,他的尖叫声响彻云霄,最后,我满意地从他身旁走开。
“你的书!”他忍着手背上火辣的疼举着那本书这样对我喊,这时候我该回些什么?我该笑脸盈盈的回一句“是你的书!”不,这样太屌丝了。我的做法是,直接回头,大步走到他面前,抢过了他手中的书,再潇洒地走掉。谁知他又阴阳怪气地加了一句——
“我们还会再见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