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为我迷醉 第二十八章 不离不弃

作者 : 大雨轩

听庄晓晨说完,谭峰露出个淡淡地笑,缓缓地道:“当年[孟氏]创建信息中心这个部门的时侯,只有我一个人。刚开始都是在急着组建团队,所以招的人要求也没那么高。林晟是最早一批跟着我的人,交给他做的都是些不大不小的一些项目。林晟身上的问题我也知道,之前帮他擦**的事情也没少做。一直还留着他一方面是因为他是最早一起努力过的人,有份感情在里面。另一方面是因为我是你们的领导,任何一个人范了错我都会给你们改正的机会,我能扛的都会帮你们扛着,因为我们是一个团队,我不希望任何一个人离开。”

庄晓晨从谭峰的眼神中看到了坚定还有惆怅,从没见过谭峰这个表情。一直都觉得谭峰是理性的,很少见谭峰有这么感性的一面。

庄晓晨终于有点明白为什么谭峰能用两年的时间,把信息中心做的这么大。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愿意跟着他一起做事,不光因为谭峰有信仰,还有份不离不弃。

能跟着这样的人一起工作,庄晓晨更确信自己当初进[孟氏]的决定是对的。

记得英国上学的时侯,谭峰比自己高几届,在剑桥很有名,聪明,帅气,绅士,喜欢谭峰的女孩很多,从没见谭峰跟哪个女孩子走的近的。如果有的话或许自己勉强可以算是一个吧,当然那也因为两人住的近的原因。近到两人住处的窗子是对着的,中间只隔了条街。谭峰的朋友也很少,或许是性格的关系。谭峰外表给人感觉阳光,开朗,其实内心很孤寂。因为都是华人的关系,又同在一个学校,两人很快就熟悉了起来。会经常一起打羽毛球,一起吃饭。还记得那个时侯有个胖胖的女孩喜欢谭峰,让自己帮着约,还搞出不少笑话。

当时有很多人都以为庄晓晨和谭峰是一对,因为两人是大家公认的金童玉女,可是两人就是不来电。

庄晓晨之所以跟谭峰读了同一个专业,选了同一个导师,跟谭峰的影响是分不开的。那时庄晓晨就知道谭峰是那种,能在不知不觉中潜移默化地影响别人的人,谭峰有这个本事。

邻居的日子持续了一年,直到谭峰研究生毕业回国。两人还一直保持着联系。

不知道为什么庄晓晨总觉得原来那个阳光,帅气的男孩像是谭峰的保护色一样,会让人喜欢又不能靠近。因为谭峰从不给不喜欢的人靠近自己的机会。月兑掉了身上的刺,现在的谭峰,是让人喜欢又不敢靠近。因为要惦量是不是自己能靠近的。这样的谭峰才更像是真正的谭峰。

现在,谭峰退去了阳光,帅气的外壳,变成了优雅,成熟,稳重的男人。又多了份真性情,这样的谭峰更有魅力。

这时服务生端了两份牛排上来,哇,是自己喜欢的七分熟,还是谭峰了解自己。庄晓晨高兴的吃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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