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好了与胡蝶的这一段感情后,罗名开始执行他计划的第二步。现在的男孩子追女孩子都是从一束鲜花开始,他觉得太俗了点。他决定用他的才华打动她。对,就给她写一封情书。他提起笔来,饱含激情地跟谭丽云写了一封情书。
丽云:
昨天晚上,我做了个梦。梦见自己从很高、很高的地方掉落下来。喊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我当是已经完了。这时,忽然有一朵美极了的云飘了过来,托住了我,脸上还带着真诚的微笑,笑得那么的灿烂,一如我初见你时的笑容。这分明就是你啊,你托着我,往远处飞,往更远、更远的地方飞。我偎依在你的怀里,人世界所有的功名啊,利禄啊,怨啊,恨啊,统统的都不见了,抛在了我们的身后……我这才知道,或许是我前世对佛祖大不敬,所以佛祖要惩罚我,但我又罪不致死,所以又派你来拯救我。我是多么的不愿意醒来啊,要是你能就这样永远守候在我的身旁,我想,这将是我这一生中莫大的幸福。
然而,一阵风一吹,你就不见了。我再怎么找也找不到你。惊醒过来后,才发觉原来只是做了一个梦。于是,我又想把你忘掉。因为你是佛祖派来拯救我的女神,爱上你,可是对佛祖的大不敬。可我发现,只要我一睁开眼睛,眼前浮现的就是你;我一开口唱,歌声的悠扬里全是你;甚至没有你,我都无法呼吸。我这才知道,从见到你的那一刻起,你就已深深地融入了我的生命。你知道吗?在英语里“Love”一词就是“Letourvitaend.”(让我们去死吧)的缩写。所以,我决定了,我要和你在一起,让这世上一切的清规戒律都统统的见鬼去吧,就算是死,我也不怕。就算是佛祖要将我变成那一株会开花的含羞草,我也要日夜守候在你必经的路口。哪怕你早已不记得我,哪怕是你早已忘记了我,我仍要努力地绽放。不为别的,只为那一缕花香,能芬芳你今后所有的流年……
你也一定听说过我是有女朋友的人了,我想告诉你的是,其实一直以来,我只是把她当成我的亲妹妹。我发现,只有你,才是我的真爱。也许我跟你在一起,我将被当成被告,站在道德的审判庭前。但我不怕,我甚至渴望,因我爱你之罪,判处我无期徒刑一辈子,在你的心里执行……
我,已经准备好了,Areyouready?
罗名
写好后,他又仔细检查了一遍,看看有没有什么错别字。这可是一件很严肃的大事,如果出错了,岂不让人笑掉大牙?确信无误后才用信封装好,恭恭敬敬地写上“谭丽云老师亲启”。然后自信满满地贴上邮票,寄了出去。从邮局走回宿舍的路上,他的心情非常的不错,看什么都顺眼。天空是那么的蓝,树叶是那么的翠绿。他一路上哼着小调,甚至想象到了谭丽云收到他信后激动不已的样子。他是谁啊,他可是那个貌似潘安、英俊潇洒、**倜傥的罗名啊,在念书时,喜欢他的女生可多了去了。这谭丽云也应该不例外,她也是他桌子上的一道菜。
第二天中午休息的时候,谭丽云收到了罗名寄来的信。当时,她们几个玩得要好的老师正在她办公室聊天来着,邮递员给她送来了一封信。她当时正纳闷着呢,打开一看完,气得啪的一下就把信甩到了地上。“你这是怎么啦?”杨晓艳老师很是不解,“谁又惹我们的谭大小姐生这么大的气?”
“一个陈世美。”谭丽云余怒未消。
陈世美?杨晓艳好奇地捡起谭丽云摔在地上的信,看了起来。“写得真好啊,美极了的云?不就是丽云吗?谭老师,他都把你的名字嵌到内容里去了。这太有才了,我喜欢。”于是众姐妹们纷纷抢过来看。
“有才,有才。这陈世美不也有才吗?你喜欢你就拿走吧。”
“可惜他喜欢的又不是我。”杨晓艳幽幽地叹了一口气。
其实,谭丽云一开始见到罗名时的那一个星期里对他的印象还是挺好的。又英俊潇洒,又才华横溢。甚至曾萌生出他要是能做她的男朋友该多好啊的念头。后来在星期天到她爸单位去玩的时候,从旁人的口中听说他有一个很漂亮的女朋友时,心中还曾泛起过一股莫名的醋意。只是后来听说他竟然跟那么漂亮的女朋友也分手了的时候,他在她心目中的形象立即一落千丈。那么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孩子,他说分手就分手,原来也只是一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玩弄别人感情的公子,一个不折不扣的陈世美。她特别憎恨这世界上所有陈世美之类的人物,主要原因是父母婚姻的失败给她带来的阴影。小时候,她爸爸还在部队里服役,很少回家,一年才能见到一回。是妈妈一手把她带大的。但在她童年的记忆里,尽管她的爸爸很少回家,但爸爸每次回家也还是过不了几天清静的日子,他们总是吵架,不停地吵,偶尔还会传来玻璃、饭碗碎裂的声音,把她吓得在一旁直打哆嗦,哇哇地大哭。然后她爸爸就开始喝闷酒,妈妈则抱着她开始叹气,然后把她丢在女乃女乃家自己回娘家去了。在她五岁的那年,她们吵架也吵烦了终于离婚了。她至今仍清晰地记得妈妈走时跟她的谈话。“丽丽,妈妈知道这件事对你伤害很大,但我和你爸爸也是没有办法……我们性格不和,没法在一起生活下去。但不管怎样,丽丽你一定要记住,妈妈是永远爱你的……”然后,一个叔叔就把妈妈接走了。任她怎么哭喊都留不住。于是她就恨她妈妈,更恨那个把她妈妈抢走的人。后来她就搬到了女乃女乃家住,尽管她妈妈也偶尔回来看她,但她一直在心里不愿意原谅她。稍微懂事后,从女乃女乃的嘴里她才陆陆续续地知道其中的原因。妈妈出生在一个资产阶级家庭,家庭成份不好,是属于黑五类的那种。跟外公外婆一起下放到了爸爸的村子里。妈妈年青时本来有一个相好的,在外公下放的那年全家搬到香港去了。于是,妈妈就在外公外婆的安排下嫁给了爸爸。后来在她五岁的那年,那个人又把妈妈、外公外婆都接走了……
上学了以后,班上好多同学都欺负她,说她是一个没妈的孩子,她一个人哭啊,哭啊。这个时候,总有一个男孩就挺身而出,把其它小朋友打得落花流水,再也不敢欺负她了。他就是她家隔壁的林子哥哥。她记得有一次,也是因为她的事,林子哥哥把她们班上的一个同学都打出血来了,家长找到学校里来大闹了一场。校长把林子哥哥的爸爸也给叫了去,赔了好些医药费。她的林子哥哥也差点被学校开除。回家后,又被他爸爸狠狠地揍了一顿。从那个时候开始,她就跟他好上了。在她心里,她的林子哥哥就是她的保护神,是她可以依赖的人。小时候她们就约好了,长大后她就非他不嫁,他呢,就非她不娶。
后来,她在初中时就考上了师范学校,当了一名老师。他呢,读了三年高中后就当兵去了……
然而这一切,罗名都还蒙在鼓里。下午,还没到下班时间他就开始不停地看表,他的心啊,早已飞到谭丽云那儿去了。
等到他与阿炳走进学校时,他却似乎感到在学校的空气中充满着一种异样的气氛。好几个老师都朝着他呵呵地笑,钱丽红更是笑得合不拢嘴,“罗名,你写的情书写得真好!”天啦,她竟然把它交给别人了!不带这样玩的呀,这完全出乎了他的意料。在他的脑海之中,谭丽云应该是对他有感情的,至少是对他有好感的,要不然,八杆子打不着的事,他也不会冒冒失失地冲动到去给她写情书的。两个星期不见,她的态度怎么就发生了360度的急转弯呢?他满头雾水,不明白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差错。但事情既然已经开始了,就不能这样半途而废呀。既来之,则安之。戏,还得继续演下去。他稳了稳自己的情绪,大大方方地笑了笑,“呵呵,请问谭老师在吗?”
“在,你听到琴声了吧,那就是她正在弹琴。”
“哦,谢谢。”他硬着头皮走到谭丽云的门前,敲了敲门。
“你来干什么?”她一开门见到罗名,立刻惊慌失措起来。
“也没什么,本人今日正式通知你,你必须履行自己的诺言:做我的女朋友。”
“谁答应做你女朋友了?”她装出一副无辜的样子来。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们打的赌。你输了,愿赌就得服输。我现在再一次郑重地提醒你,你要履行自己的诺言。”
“不行,我是有男朋友的。”她这下真急了,两脸憋得通红。
“你有男朋友,我不在意。我一样的喜欢你,我们可以公平竞争。”罗名大胆地表白。
“你喜欢我,我就要喜欢你?做你女朋友,嫁给你?人类不是也曾被蚊子喜欢过吗?难不成还得与蚊子也来谈一场恋爱?没这样的道理。”谭丽云这一番连环炮把一向能言善辩的罗名给问得哑口无言。他万万没想到这谭丽云竟然也是这般伶牙俐齿。于是,他又软来,声音低了许多,“你不是很喜欢我写过的文章、很喜欢我的文采吗?”
“哦,喜欢过你的文章就得做你女朋友?你这是什么逻辑?我还喜欢过吃鸡蛋呢,可我也没必要去找那只会下蛋的鸡啊。”罗名一时间竟无语,呆呆地盯着她,算是彻底领教到了她的厉害。她亦不示弱,冷冷地回望她。两人就这样站在门前对峙着。阿炳和钱丽红注意到了他们,走了过来。阿炳愕然地看了罗名一眼,然后说:“名哥,怎么回事?”谭丽云依旧不出声,依旧怒视着他,仿佛这样便可以在无形中将他千刀万剐。学校里有几个留校的老师也听到了动静驻足观望。钱丽红明白这罗名碰上钉子了,识趣地过来打圆场。“都站着干嘛呢,去我那儿坐坐吧。”罗名有些尴尬,答道:“不去了,我单位还有点事要处理一下,下回再来玩。”便不再理会她,径自下楼去了,也不等阿炳了,一个人孤独地回到了宿舍。他的第一次约会计划就这样铩羽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