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捕令:扑倒呆萌女神 【2】【尘星之耀】社规及参社方式

作者 : 穆小萌

社团:☆尘星之耀☆

◆想入社的可以关注一下“尘星之耀”百度贴吧◆

(必须是作者才能加哦)

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至少在小说阅读网上表了一篇以上的长篇小说。

2。长篇小说未断更一个星期以上。

3。入社前必须是孑然一身,不许有家族、部落、组合、社团等等写作团体。

4。入社前请认真考虑,入社后要爱社、护社,不能轻易离开,入社后又退社的人果断拉黑。

如果你满足以上条件。

请留下你笔名、作品链接地址及联系qq。跟帖留下

笔名:掌珠颖儿

作品链接地址:

qq:(这个都会填)

社规:

no°0。『**言*情**』社员必须记住☆尘星之耀☆的诞生日是“2011年7月18号”。

no°1。严禁一人“n”社,严禁“马甲”混社,严禁“间谍”窥社,严禁“恶意”入社,严禁“任何理由”退社,严禁“再入再组”其它“家族、部落、组合”等类似的团体或个体。

no°2。自觉在作家简介统一注明“社团:☆尘星之耀☆”字样,简介中统一注明“尘星之耀出品”,自觉换上已领取到的“尘星之耀”作家头像。

no°3。要以“尘星之耀”为荣,开独立新或是新写系列,必须用上“尘星之耀”的名义,请在简介开头或中间或末尾加上尘星之耀出品。

no°4。本社社员严禁诋毁外社、组织、家族、部落等类似的团体或个体,严禁社员泄露任何作者(包括外社、组织、家族、部落等类似的团体或个体的作者)的vip。

no°5。社群聊天,请勿人身攻击,开玩笑要适度,有错必改,懂得谦让与宽容。

no°6。彼此“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严禁彼此“排挤、嫉妒、诽谤、侮辱”,如有社员开新,彼此一定要积极地去给予“宣传、留言、推荐、收藏”,一起辅助新冲上新书榜。

no°7。严禁向他人泄露社团各部门群号,严禁未经作者本人同意私自泄露同社作者联系方式(包括qq、邮箱及手机号码等),严禁泄露社团内部隐私及相关内部活动,社员要懂得保护社团,保护社团里的兄弟姐妹。

no°8。所有社员包括美工在内,违反社规,强行进入社团黑名单,由于特殊原因强行离开本社的社员,被迫列入本社《黑名单》后,请注意自身素质,请勿在外毁谤此社。

no°9。一定要对自己的有信心和恒心,不要灰心放弃和无故断更,进入各部门群号后,请主动修改名片为“star☆xxx(您的作家笔名,记住一定要是rn的作家笔名,不然以后高管与审判清理社员的时候若误将您t出社群,将不会再让您进入社群)”。

no°10。严禁本社作者及美工“抄袭”他人劳动成果,严禁屏蔽社群聊天,严禁入社一言不,严禁对社群漠不关心。

no°11。严禁外社、组织、家族、部落等相关团体或个体盗用此社规,如需借鉴参考,请注明“转载自《尘星之耀社规》”字样。

no°12。违反社规者将强制列入《黑名单》,以上社规有待完善,每个社员都有权提出宝贵意见,共同完善展社团。

☆尘星之耀☆《招兵买马》

你是否有写小说的冲动?

你是否还在纠结如何写小说?

你是否期待一个有着同样写作梦想的大家庭?

如果你能做到☆尘星之耀☆《社规》的要求,欢迎你加入我们的“尘星之耀”。

有意者,请加此qq:1661735793。

非诚勿扰,加时需要输入以下任意一条的验证信息:

美工+笔名

rn新人+预用作家笔名

rn未签约作者+作家笔名

rn签约作者+作家笔名

注意:

a.未注明以上其一者,全部拒加,勿怪此号不留情。

b。已有社团、组织、家族、部落等类似的团体或个体的宝贝们,请退出相关团体或个体保证“孑然一身”后再入“尘星之耀”。

c。对于原来本是“尘星之耀”的社员,不愿意退出“家族、部落、组合”等类似的团体或个体,又想留在“尘星之耀”的作者,只要不在作家简介和简介中写除了“社团:☆尘星之耀☆”字样以外的“家族、部落、组合”等类似的团体或个体字样的,依旧欢迎宝贝们加入“尘星之耀”。

表示本作者不是社长

希望大家踊跃参社,我们滴社很热情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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