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社会”这个大家庭中,谁都有亲戚、同事、朋友,也会遇上结婚、生日、升学、生病、死亡等事,免不了人情往来。对于人情,我的看法是,一要自愿,不要怕丢面子;二要有选择,不要全面开花。否则有害无益。
我认为对于亲戚间有人结婚、升学、老人生日,可送情以表祝贺;有人生病,可送情以表慰问;有人去世,送情以表吊唁;有人困难,送情以表资助……至于同事,就不必人人有事我必送情。要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和与他人的关系有选择的送,也不必送的太重。因为对以上这些人送情是出于自愿,有真情实感的,并不需要回报。送情可以加深相互间的感情,加强往来,是有利的。
反之,人情过度则有害无益。我在单位上常见有的人一到有人情的事就犯愁了,这个月人情太多,一个月的工资都不够用,不送又耽心关系、面子等等;有的人因为以前收了别人的礼,现在要还情,不能少送,多送又要考虑经济问题;有的人凡单位上有红白喜事都凑上一份,因为他实力雄厚,但一遇到与某人发生矛盾时,又在背后说,那次他家有事我还送了情的,真不够意思;等等。我认为,像这样送情,弊大于利,一是有的人经济条件不许可,举债送情,影响了家庭生活;有的人没有情也要送份礼,失去了“情”的真实含义;至于下级给上级送礼,收礼者就违背了党风党纪,数额巨大的双方就属于行贿受贿了,这些难道不是害吗?
所以我认为,人情适度有利,人情过度有弊,还是“君子之交淡如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