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8月初的一天下午,我独自一人坐在北京西城区的一个临街的小发廊里发呆。透过贴得花花绿绿的玻璃拉门,可以看见在刺眼的阳光下来来往往的行人和车辆,间或,还有个把拄着拐杖的乞丐或背着旅行包的外国游客走过。在我旁边,一个头发染成金黄色的小伙子和一个坐在椅子上的姑娘在用一种我不懂的方言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天。我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没想到,理个发会这么快,从进来到理好只花了十几分钟,我无奈地摇了摇头。
等人的确无聊。我这次到北京,主要是为了陪高前,其次是想顺便采访一个曾经只身走完长城的徒步旅行家,可没想到我在太阳底下站了半个小时也没等到他。我还以为他临时有事不来了,谁知拨通他的手机一问,原来这家伙居然在路上,为了表现自己的性格,他要徒步走过来见我。而且,这个神经病起码还要半个多小时才能到。
这天天很热。我看了看两边的街道,这一带是胡同密布的老城区,不仅街道很窄,像样的门面房也不多,都是一些小杂货店和饭店。真不知道,这个小子为什么会约我在这个地方见面。由于实在没地方好去,我只好假借理发,躲进了路边的这家有空调的发廊里,凉快一下。
没想到这一点会正中高前下怀。他进了发廊就和一个小姐直奔一侧的包房,还建议我也和他一起放松一下,体验体验生活。尽管我对高前的爱好并无意见,但这一次还是多少让我有些不快。
一时无从说起,也无从想起,只能从天气谈起。作为一个长期生活在南方的人,我感到北京的天气并不像人们所说的那样一无是处。尽管北京的天气和上海一样酷热,但却干爽很多,一点不像上海,走到哪里都像是在洗桑拿浴,浑身湿漉漉的,有时让人想透口气都很难。这点很像上海的建筑,新建的高楼大厦总是鳞次栉比,丝毫不考虑各自的风格和形状是否相宜,还常常是一定要冲到马路中央才罢休。而北京的高楼风格比较协调,疏朗,无形中给人留下了视觉和心理上呼吸的空间,我觉得,仅凭这一点,北京城建上的所有缺点都可以原谅。甚至,不怕被那些热爱历史文化遗产的人骂我没文化,就是再拆几座老四合院也无妨。
坐在理发椅上这么胡思乱想了一会,感觉心情好了点,我也慢慢回想起来,好像这个徒步旅行家说今天要带我到他当年出生的地方看一看,大概就是这里了。没办法,他还真把自己当成一个人物了。我拉开挎包,想抽支烟,却发现早上出来的时候,把烟忘在宾馆里了。
屋角那台陈旧的柜式空调在嗡嗡嗡地响着,在宜人的凉风中,我回头看了一后的一扇拉上窗帘的门,从里面传来了一阵男女的调笑声。高前显然正在里面快活。我叹了一口气,百无聊赖地拉开门,到隔壁的一家杂货店买了一包烟。可把烟叼在嘴里后,才想起自己的打火机没气了,就又折回去要了个一次性的打火机。因为不好在空调屋里吸烟,我就站在杂货店的外面点了一支。
街对面是一排高大的杨槐树,稠密而细碎的树叶在明亮的阳光中不停地抖动着,看上去有如波光粼粼的水面,让人眼花缭乱。
抽了几口后,我觉得有些口干舌燥,就扔掉了剩下的大半支,重新回到了发廊。不由得有些烦躁。正好座椅前面的一张摆放着剪刀、梳子以及各种洗发水的长桌上,有一台破旧的台式录音机,我就顺手按下了录音机的放音键。
磁带啦啦地转了几圈后,突然传来一曲节奏轻快却不无忧伤的旋律,紧接着就是一个女声,用一种涉世不深的、很单纯的嗓音唱出了歌词:
每次走过这间咖啡屋,忍不住慢下了脚步。
你我初次相识在这里,揭开了相约的序幕。
一曲终了,我迫不及待地倒了一会带,然后又小心地按下了放音键。我觉得,好像在突然之间,所有的声音都远去了,整个房间里,只有这支歌曲在回响。
今天你不再是座上客,我也就恢复了孤独。
不知什么缘故使我俩,由情侣变成了陌路。
这首歌的歌词一如其旋律,单纯、浪漫,却带有一丝迷惘和忧伤,同时,还有一种无奈和固执。
我从座椅上直起身子,轻轻地按了一下倒带键,然后又按下了放音键。
刹那间,那个遥远的年代,似乎也像磁带上的这首歌一样被倒了回来。我几乎能闻到那个时代的特有的味道,那是一种浓烈的咖啡味道,新奇,苦涩,让人回味无穷,却又让人不知所云。
那是一种我至今仍觉得奇怪的感觉。
芳香的咖啡飘满小屋,对你的情感依然如故。
不知道何时再续前缘,让我把思念向你倾诉。
咖啡味道(2)
我又走过这间咖啡屋,忍不住慢下了脚步。
屋里再也不见你和我,美丽的往事已模糊。
也许,这就是那个时代的特征,而不仅仅是我所度过的所谓纯真年代留下的痕迹,芳香和回忆。
时间到底是在流逝还是突然回到了过去,我已经说不清楚。我已忘了我身在何方,身不由己地陷入到这首歌所构筑的那个让人着迷的世界之中。我劈里啪啦地按倒带键,一遍一遍地地播放这首歌,感到有些不能自拔。直到一个小姐过来给我的杯子里倒水,我才反应过来。
“哦,走过咖啡屋,都已经是多少年前的老歌了。”高前也从包房里走了出来。对着我前面的镜子把黑色的领带套到了脖子上。没办法,不管什么时候,他都这么衣冠楚楚。
“能不能把这盘磁带送给我?”我转头很唐突地问那个小姐。
“当然可以。这首歌是老歌,我还是很小的时候听的,很久没听了。”那位小姐对我的要求似乎并不惊讶,微笑着从录音机里把磁带拿了出来。
那个黄头发的小伙子也笑着看了看我。说到底,我也已经是30多岁的男人了,却对这首只有小姑娘才会喜欢的歌曲如此感兴趣,自己也觉得有些脸红。
我掏出10块钱,放到了录音机边。
出门后,我给那个徒步旅行家打了个电话,让他到宾馆去找我。然后叫了一辆出租车。一上车,饶舌的司机就像警察一样开始询问我和高前的职业,从哪里来等等之类的问题,看到我们都没吭声,他又像说单口相声一样开始介绍沿街的风光。这让人不禁想起上海的出租车司机,除了上车后问一下目的地外,他们从不主动问客人别的东西。当然,也更不会讲别的什么东西。
“你说,”我把那盘磁带翻来覆去地看了看,想说点什么,却又想不起来说什么好,“要是能回到过去,该有多好。”
“要是真的回到过去,那你一定要原谅我,”高前看了我一眼,“原谅我不能陪你一起回去。”
我笑了。其实,我自己都不知道能不能回去。
不过,高前说的也是,即使我能回去,又有谁愿意和我一起回去呢?
说到喝咖啡,我当然很难忘却第一次喝咖啡的经历。喏,那是1988年的夏天,我在南京新街口的一家商店门前,看见两个扎着白围裙的女孩正站在一柄遮阳伞下推销一个牌子的速溶咖啡,远远的我就闻到了咖啡的香味,但奇怪的是,并未有多少人上去品尝。那两个女孩似乎有点着急,看到我走过来,立即向我招了招手。看在两个女孩也都是在校大学生的面子上,我走上前去要了一杯,然后一口喝了下去。
我记得,那时还没有一次性杯子,用的是那种厚厚的白陶瓷杯,拿在手里,很有分量。
之前,我对咖啡的了解仅限于书面,从未亲自品尝过它的味道,也从来不知道没有放糖的咖啡会有这么苦,更不知道咖啡闻起来和喝起来是两回事。我立即吐了出来。其中的一个姑娘吐了一下舌头,连忙向我道歉,告诉我忘了放糖。另外一个眉毛又直又黑的单眼皮姑娘却建议我再喝一杯。
“多喝几口就会习惯的。”
我不由自主地接过她又递过来的一杯,感到有些莫名其妙。
“为什么我要习惯这个味道呢?又苦又涩的。”
“你撞上了嘛,不喝也不行呀。”
可能是第一次碰到我这样的人,她开心地笑了起来,直到把一双漂亮的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线。
要是我没记错,从她手边的一台录音机里传出来的,就是那首《走过咖啡屋》。这是我第一次听到这首歌。
它不停地播放。反复播放。
一个星期后的一天晚上,我像往常一样,在自习教室10点钟关灯后,继续转到学校的通宵教室里苦读柳鸣九编的那本砖头一样厚的《萨特研究》。午夜之后,随着通宵教室的人陆续散去,我也越来越疲倦。为了提神,我习惯性地掏出了一支烟,可刚点上,还没抽几口,一个坐在我前面的女生就突然扭过头敲了敲我的桌子,用手指了指门外,示意我出去抽。我看着她,顺口问了句为什么。因为,在此之前,我还从来没在通宵教室里抽烟被人干涉过。
“为什么?很简单,我这人有两个毛病,第一,我不喜欢抽烟的人;第二,我不喜欢有人在我身边抽烟。”
她把右手的食指竖在嘴边,压低声音神气地说。
在昏暗的灯光下,我一眼就认出了她,这个单眼皮女孩就是那个在新街口劝我再喝一杯咖啡的小姑娘。
“特别是你!”
她也认出了我,得意地嚼起了口香糖。
我当然拒绝了。我把烟头扔到了地上,用脚踩灭了它。
咖啡味道(3)
因为,我很不喜欢女孩一边吃口香糖一边和我说话。
“这是我的毛病。”我对她说。“这样看起来很没家教。”
那时我在南大读大二,我的女朋友,桃叶,她学的专业离我十万八千里,是商学院的会计学专业,虽然在专业名称后面带了个“学”字,似乎和数学、哲学等专业相类,其实无甚高妙可言,说穿了,就是打算盘的。不过,此等专业若是放在今天,一定会让人神往,而且,必定会加上计算机信息处理字样,以披上高科技的神秘外衣,炫人耳目。桃叶高考失败,报中文系未果,才被一脚踢到了刚创立的会计专业,所以对会计这门学问也一无好印象,和我在一起时,也从来不谈她的专业。不过,她也从不和我谈我的专业。
至于我,当然是中文系了。但是很惭愧,虽说中文系的学生在学校里一向有才子之名,我却全无此种天赋,即使是后天发奋努力,也无济于事。我的写作课成绩总在及格线上徘徊。为了摆月兑这种尴尬的局面,我开始研读哲学,追求所谓的思想。其实,我本人并不需要思想,之所以要去看那些我自己也看不懂的哲学书,只是为了在那些因为写了几首诗后受到老师或同学夸奖就开始自鸣得意的人面前表示我并非一无所能罢了。也就是说,我和他们没什么两样,我也是他们中的一个人。
哲学家海德格尔曾言,在我们这个世界上,精于算计的人越多,会思想的人就会越少。这话固然有对的地方,殊不知在这个世界上,失败的人越多,思想的人也会越多。我就是其中的一例。但我的思想没有意义,因为都是在重复别人的思想。实际上,我并未思想。我只是了解、记忆他人的思想而已。
桃叶和我在一起时,我们更多的是走路。当然,走路是她喜欢的。晚上,我们常到南大北园的教学区散步,在建于20世纪初金陵大学的古老的中式大屋顶建筑和一块块精致的草坪间转来转去,然后到学校的大场上一圈一圈地散步。直到桃叶走累为止。
“你还是回去吧,别陪我了。”
她把握着我的手从口袋里抽出来,又把那条粉红色的纱巾从嘴上拉下来,对我说。
送走她后,我先到自习教室看书,自习教室关门后,我再转到那几间灯光昏暗由石棉瓦和简易材料搭建的通宵教室看书。
从我认识桃叶的第一天开始,几乎天天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