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忠武王将令,全军戒备!”
“传忠武王将令,全军戒备!”
军令被一道道传下去,整整一万的御林军将士列为两阵,一阵清一色红色铠甲,一阵清一色黑色铠甲,红黑两军对垒。这一次,三哥很配合,御林军中唯一一万重装骑兵全部拔给了我。这一万人马可是三哥的本钱,这次为了配合我的事情全部调了出来,倒是让我有些吃惊。看来,我和三哥,四哥之间的联盟,并不是想像中的那么脆弱。
“启禀王爷,两军备战完毕!”说话的人叫梁晋,御林军前锋营都统。御林军共分十六营,每营五千人,而前锋营,骁骑营为重装骑兵,此次为迎接和奴,晋江王将两营共万余骑兵全部拔给了我。
“传令,操练开始!”我大声下令道。梁晋大声应是,随即调过马头,冲向中军。不多时,令旗挥动,喊杀之声顿起,响彻南门校场的上空。一万重装骑兵所发起的冲击力是不可想像的,那种地动山摇的气势,没有亲眼所见,绝不会相信。片刻之后,短兵相接,将士们奋力拼杀,使出浑身解数,那战况之惨烈,比起实战来,也不逊色。我看了看和奴,却是一脸的平静,波澜不惊。倒是他身边的阿布朗看得目不转睛,不住的点头。
“阿布朗将军,朝庭这支御林骑兵如何?”我笑着问道。阿布朗的视线仍旧没有离开军阵,回答道:“训练有素,指挥得当,不愧是拱卫京城的精锐。不过,王爷,你们汉军操练也是真刀真枪的上?”
“当然!”我傲然答道。阿布朗点了点头,问道:“那,万一造成死伤怎么办?”
我淡淡的笑了笑:“那就是自己学艺不精,怪不得别人。实兵操练,将士们才会全力以赴。御林军拱卫皇城,责任重大,必须是万里挑一的精锐!”和奴闻言皱了皱眉头,被我看在眼里。操练近半个时辰,红黑两军仍是难分胜负,吐蕃人似乎没有太大的兴趣,自和奴起,除阿布朗外,坐着的一排其他吐蕃官员都是索然无味的看着。我心中略有些不快,挥了挥手,传令收兵。
“哈哈,御林铁骑果然名不虚传,足可以一挡百!”和奴鼓掌赞道。我心里暗笑一声,说道:“赞普过奖了,兵者,国之大事,生死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查。我朝开国百年,至今日,雄兵百万,良将千员,虎视四方。只要国家有难,他们,就是最坚定的屏障。一切来犯之敌,必将在我大唐铁骑面前溃不成军。”我这话是故意说给他听,试探他的反应。
“王爷所言极是,朝庭虽然暂时有些问题,却只是小疾,王爷如此英明神英,必能扫除一切障碍,中兴大唐。”和奴竟然也会拍马屁,这倒是第一次看到。可我不是傻瓜,知道他用意何在,当下站起身笑道:“不敢当,本王不过是尽人臣的本分。”说到这儿,突然看见阿布朗手握刀柄,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有心见识一下吐蕃人的武艺,当下笑道:“赞普,本王索闻吐蕃人骁勇善战,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不可知道本王有没有那个荣幸,见识一下吐蕃勇士的雄姿呢?”果然,阿布朗一听,立刻看了过来,等着和奴下令。和奴却是摇了摇手,笑道:“吐蕃乃蛮荒之地,怎敢和中土大唐相比,王爷过奖了。”
“哎,吐蕃和我大唐历来是一家,咱们自己家人切磋切磋又有何妨?你说是吗,阿布朗将军?”我故意问道,阿布朗闻言点了点头,刚要说话,却被和奴盯了一眼,立时低下头去。
“既然王爷有这个兴致,那,阿布朗。”
“末将在!”阿布朗“腾”的站了起来,大声应道。和奴看了看他,说道:“去吧,小心一些,王爷可看着呢。”阿布朗兴奋的点了点头,我忙叫士兵牵过一匹战马给他。阿布朗几个箭步跳下观礼台去,翻身上马,往来纵横,高声赞道:“好马!”
我在观礼台上叫道:“阿布朗将军,本王想见识见识你的骑射之术。”阿布朗闻言应了一声是,随即一鞭抽下,战马受痛,开始狂奔起来。那阿布朗在马背上时而起立,时而抓着马鞍上窜下跳,如在平地上一般灵活。吐蕃人善骑,看来果然名不虚传。绕行校场三圈之后,阿布朗停了下来,接过御林军士兵递过的弓箭,冲观礼台上得意的一笑,又催动战马向校场中央奔去。三个箭靶被立在校场中央,三个血红色的红心分外醒目。阿布朗身披藏袍,腰插短剑,驾驭战马,往来冲突。我举起手,下令擂鼓。隆隆的鼓声中,阿布朗来回三次,张弓搭箭,箭箭射中靶心。这次,倒是我领头叫起好来,和奴则是一言不发,眼睛也没有眨一下。
我正要下令赏赐,突然看见校场北门处奔进一行人来。定睛一看,原来是三哥带着一队御林军来了。今天的三哥是一身戎装,身披锁子连环甲,头戴金盔,身后一领雪白的团花战袍,骑着一匹白马疾奔而来。三哥这副装扮,倒真的是英武不凡。
“见过皇兄,什么风儿把你给吹来了?”我站起身拱手笑道。三哥的心情似乎不错,跳下马背,奔上台来,先跟和奴见过礼之后,笑道:“听说你今天在校场点兵,本王特地跑过来看看。哟,阿布朗将军在射箭?”我一听就明白了,过来看看之言是假,想和阿布朗比试倒是真的。前几天和奴刚到京城进,三哥就看出来阿布朗是高手,当时就扬言要跟他比划比划,今天逮到机会,当然不会放过。
“晋江王殿下勇冠三军,我在吐蕃之时就早有耳闻。不知道我没有没那个荣幸,见识一下王爷的盖世武功?”和奴这句话几乎是原封不动的照搬我刚才所说的。不过我也正合我的心意,让三哥杀杀吐蕃人的锐气也好。当下便笑道:“我皇兄自幼练武,十来岁便可手格猛兽,说是我朝第一员猛将也不为过。既然赞普有这个兴致,我想皇兄不会拒绝的。”果然,三哥对我的话很是受用,满脸堆笑的点了点头说道:“漠然的话虽然夸张了些,不过本王从小习武,三十多年来不曾间断,朝中诸将没有一个是我的对手。不知阿布朗将军会不会是个例外。”言下之意,已经说明了要和阿布朗比试比试。和奴当然听出了这个意思,摇着头笑道:“阿布朗只是一介武夫,哪儿能跟王爷您相比。不用比试也知道结果,他绝不是王爷的对手。”
“哎,赞普过谦了。阿布朗将军乃是吐蕃勇将,想来必定是武艺超群之辈。如果赞普允许,本王倒是很想和阿布朗将军过上几招。”三哥总算是把想说话的说了出来。我也随之附合,想劝和奴同意阿布朗和晋江王比武。两位王爷一起出面,这个面子,和奴还是要给的。当下点了点头,大声对校场中央的阿布朗说道:“晋江王殿下要与你比武,小心在意。”阿布朗颔首示意。
我立马来了精神,把手一挥,大叫道:“擂鼓!”立时鼓声大作,将士们见晋江王上场,都是大声欢呼,声震云霄。说实话,三哥的武艺我是再放心不过了,想当日在街上,那老头也算是个高手,三哥许诺如果能走过十招,但放他一条生路,可他连一招也没有走过便被三哥捅了个透心凉。即便是吕布再生,也不过如此。今天就让吐蕃人看看,我大唐第一猛将的威风。
阿布朗使一条熟铜长棍,中间和三哥隔着大约二十丈左右的距离。看来他也对三哥有所耳闻,不敢大意。倒是三哥,一副满不在乎的神情,嘴角还挂着一丝冷笑。不时的冲校场四周的御林军将士们挥手致意。虽说是轻敌了一点,便取胜想必也是五十个回合以内的事情。我坐了下来,等着看好戏。
“赞普,你猜晋江王和阿布朗将军能打上多少个回合?”我笑着问道。
“至少要斗两百个回合,才能分出胜负吧。”和奴随口说道,他倒是对阿布朗挺有信心的,以为他能在晋江王手下走过两百个回合。依我看,至多一百个回合,就能分出胜负。
“杀!”场中的三哥大喝一声,挺起画戟直奔阿布朗而去。阿布朗也不甘示弱,挥舞着铜棍迎了上来。鼓声更响了,将士们的呼声更大了,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了校场中央。近了,不到十丈了。三哥的马快,转眼就到了阿布朗面前,一戟直刺过去,阿布朗举起铜棍一挡,铿然作声,即使是我们观礼台上也听得清清楚楚,可想而知,三哥的力量有多大。两人擦肩而过,三哥突然回身一个“回马枪”,直捅阿布朗背部。完了,不会一照面就把人给刺于马下吧?好歹也是客人,三哥未免太不给面子了。我周围的大臣们同声发出了惊呼,都以为阿布朗必死无疑了。谁知道那阿布朗头不回来,好像背后长了眼睛一般,就在三哥刺出的同时,倒过铜棍直扫三哥头部。这可是同归于尽的打法,看来阿布朗也是个亡命徒。
三哥迫于无奈,只得回身招架。这时,阿布朗回过身来,铜棍上下翻飞,舞得是密不透风。有道是棍扫一大片,枪挑一条线,两人各有所长,斗得是难分难解,站在我身边的小三子嘴里念念有词,数着三哥和阿布朗的回合数。
“七十五,七十六……”
快一百个回合了,阿布朗没有丝毫的败像,反而越斗越勇。三哥的脸色已经没有刚才那般轻松了,使着画戟沉着应战,不敢有丝毫的懈怠。
“糟!”小三子突然叫了一声,三哥虚晃一枪,又想施展回马枪,却被阿布朗看了出来,不等他出招,已经一棍当头砸下。三哥躲闪不及,只得在马背上迅速倒了下去。这一倒,头上所戴金盔意外月兑落,掉在了地上。御林军将士的欢声嘎然而止。这个面子可丢得不小啊。我偷偷看了看身边的和奴,仍旧是一脸的平静,没有半分得意之色。这样一来,倒显得我们小家子气了。
“一百三十七,一百三十八……”
三哥似乎被激怒了,招招狠毒,直取心窝。阿布朗也不示弱,见招拆招,候机反击。再斗下去,只怕是个两败俱伤的结果,我心里开始盘算着对策。既不能让三哥丢了面子,又要让他们立即停手。可没等我想出来,阿布朗倒是出了意外。马失前蹄,向三哥栽倒过去。他趁势一蹬,从马背上弹了起来,避开三哥致命的一刺,在地上一滚,站了起来。我松了一口气,这样也算是给三哥留了面子。不过三哥看样子似乎不太领情,还想再战,我连忙站了起来,朝他喊道:“皇兄,你们这场龙虎斗可真是精彩万分,势均力敌,势均力敌,哈哈。”我这句话等于是宣布了这场比武以平局告终。三哥扭过头来看了看我,恨恨的咬着牙,调转马头向观礼台奔过来。有士兵捡起他的金锁递了上来,却被他伸手一推,看来是动了火。
阿布朗紧随其后,跳下马来,将兵器递给牵马的士兵,大踏步走了上来。这时,我才想起和奴刚才的话来,他所说的两百个回合,原来是指晋江王能在阿布朗手下走过两百招而不败,两百招之后,那就难说了。一念至此,不由得心生不服,我堂堂天朝上国,可不能输给你们。
猛然看见直朝上走来的阿布朗左肩处沾着一根枯草,想来是刚才落地之时沾上的。心里一动,我将幻影迷踪步施展到极限,在电光火石之间扑了过去,拈起那根枯草立即回到原处。胸口一阵沉闷,真气损耗过剧,好一阵调息这后才恢复平静。看看周围的人,都没有发现,只有阿布朗奇怪的看了看四周,似乎在找刚才那阵“怪风”的来源。
等他看向我时,我看了看手中的枯草,随手丢在地上。阿布朗突然停住了,扭头看了看自己的肩膀,又回过头来看着我,满脸俱是惊骇之色!
“阿布朗将军武艺高强,本王深感佩服,重重有赏。”我傲然说道。阿布朗这才回过神来,忙跪拜谢恩,眼神一刻也没有离开过我。站起身之后,和奴向他投以赞许的目光,阿布朗大概再震慑于我刚才的举动,有些魂不守舍。
“皇兄,既然来了……”我刚想招呼三哥,他却已经冷冷说道:“赞普,漠然,本王还有些事儿要处理,先告辞了。”说完,也不等我回话,转身就走,骑上战马绝尘而去。让我僵立当场,不知如何收藏。片刻之后,只得苦笑着摇了摇头。
“王爷,我从吐蕃来时,除了上贡皇上的礼物外,还专门给王爷您带了一样东西来。”和奴突然说道。哦,还给我带了礼物,这话只怕是托词,不是送给二哥,就是送给三哥的,现在看了看情势,又来送给我。吐蕃人也有见风转舵的。当下客气的笑了笑,说道:“赞普太见外了,本王可承受不起。”
和奴笑了笑,举起手拍了两下,四名吐蕃士兵抬起一个铁笼子走了过来。我一看就纳闷了,不会是送我什么吐蕃怪兽吧?
“王爷,诸位大人,请看。”和奴站了起来,指着笼子说道。我和大臣们都站了起来,向那笼子走去。还没等我们走到,突然“嗷”一声巨吼从笼中传出,吓得几个文官连连后退,大惊失色。我皱了皱眉头,看了他们几眼,一个个耷拉着脑袋不敢正视我。究竟是什么怪兽能发出如此可怕的吼声?没听说吐蕃有什么珍禽异兽啊。
我走到笼边,仔细看里面看去,这才看得真切。笼子里面的确关着一头怪兽,体形庞大,有些像虎,但四肢粗壮,前胸宽阔,脖子处长着浓浓的鬃毛,目光炯炯有神,含蓄而深邃。正卧在笼中,虎视眈眈的望着我。我从小喜欢出城狩猎,见过的虎狮狼豹也不少,可从来没见过体形如此庞大的野兽。
“赞普,这怪兽叫什么名字?”我一边看着,一边问道……
“王爷,这不是野兽。”和奴说道。我回过了头,奇怪的问道:“不是野兽,那它是什么东西?”
“是狗!”
“狗?!”我吃了一惊,这狗谁没见过,皇宫之中饲养有猎狗,性情凶猛,可体型跟这怪兽比起来,小了至少三倍以上!如此巨大的狗我倒是头一次看见。当下不由得来了兴致,接着问道:“这畜生如此巨大,怎么以前从没听说过?”
“回王爷,此狗名为苍倪,按汉语来讲,就是拴着的狗。产于吐蕃境内,性情残暴,好攻击,即使雪狼,金钱豹之类也不是它的对手,吐蕃的牧民们多用它看家护院。这一头,乃是我亲自喂养,正当壮年,在吐蕃有苍倪王的称号。曾经斗败过三头金钱豹,勇不可当!我此次进京,就把它送给王爷,权当是见面礼吧。”
我嘴上虽然客气的应着,心里面却有些不快,你当我李漠然是傻子,斗败过三头金钱豹?是人都知道,再凶猛的犬类也不敢和野兽搏斗,追追兔子,野鸡什么的倒行,一见野兽,夹着尾巴就跑。这狗体型虽大,充其量也不过是力气大些,有你说得那么神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