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惜爱你的人 第二节 相逢何必曾相识而有信

作者 : 蒋偲昕

引言:每个人都有两副面孔,相逢于人生旅途中,就看我们是否足够运气,看到他善的那一面了。

她又一次从楼梯间跳出来“嚯嚯”声大叫,吓我一跳。

但我已不像以前那样反应强烈,这不过是她的拿手好戏,我越跟她计较,她就越发觉得有趣。我可不要再的当。

于是,我轻声咳了一声,掩饰刚刚受惊的神态,跟着若无其事般往楼下走去。

“方家杰!方家杰!”她赤着足跟我在身后,一路跑一路叫,完全不理是否打扰到四邻。

我皱着眉头,继续往前走,我知道此时坚决不能理她,否则,一定像以前一样被她缠紧了月兑不了身。

上一次,便是这样,她拉住我要我陪她去爬树,还抱走了我的书包,弄的我只得跟她走。

她猴般灵巧的爬上树,雪白的小裙子立即被染的漆黑,皱成一团团。她也不在意,一路爬一路笑,还招手让我上去。

我才不要,我不过是想要回我的书包!

可她不肯给,见我不肯上去,干脆将书包挂在树顶的枝桠上,躺到树枝间睡觉去了。

任我在树下喊破了嗓子,她也不理。

结果,那天我迟到,且,没有书包。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被罚站,被老师教训,是我的奇耻大辱。再不用别的任何理由了,我厌恶她,永远都不会改变。

回家妈妈却说:“做完作业去同陶陶玩下,她妈妈要加班,她一个人在家很孤单的。”

刚好爸爸回家来,我连忙赶上去,扯住他衣袖:“学校要做个模型,同我研究一下好吗?”

终于摆月兑去陪她的恶运。

我与陶陶住楼上楼下,她没有父亲,只得一个母亲带着。开始我也同妈妈一样同情她们,后来一见到她,就知道大错特错,她这样顽劣,根本是上帝在惩罚她,我哪里帮得上什么忙。

陶陶的母亲并不坏,是个很沉静斯文的阿姨,同我妈妈差不多年纪,雪白的一张脸,总是穿的很整齐,并不像陶陶。

我想陶陶一定是遗传了她那个抛妻弃女的父亲的基因,才这般不可教养。

我在圣思恩学校念书,一直是优秀学生。全科优,念书几乎可以不用脑子。老师也说:“家杰是天生念书的材料,不上北大清华唯一的理由是学校都倒闭了。”

妈妈照顾的我很好,每天早晨起来衣服衫裤已熨的平平整整。

我是学校中很孤单的男生,干净,学业好,不爱说话。

我没有太多朋友,但这没关系,宁缺勿滥,如果没有好的,我宁可不要。

好在,世界还是有好的东西存在——就像邻班的阿青。

妈妈告诉我,陶陶要搬走了,我们区的房子太贵,陶陶妈妈已负担不起,要搬去另一个地方住。

我并没有感受到妈失落,她是失去了一个谈心的好邻居吧。而我,我终于可以不被陶陶烦着,不错。

吃完晚饭下楼倒垃圾时刚好遇到她们搬家,陶陶看了我一眼,并没有像过去那样扑过来。

她今天穿了一件粉色的小衬衫,一条牛仔短裤,头发也梳的很整齐,不像平时那样野孩子似的。

我犹豫了一下,仍过去同她打了声招呼:“要走了?保重啊。”

她忽然瞪起眼睛,竖起两条眉毛,恶狠狠的甩门上车:“最恨你这样!喜欢便喜欢,不喜欢便不喜欢,干嘛这样虚伪!多余!”

车开出去,留下一缕黑乎乎的尾气。

我拎着垃圾筒,看着那车载着陶陶,飞快的奔出我的世界。

我与阿青考上同一所学校。我们都没有选择住校,学校离家里并不远,家里司机反正养在那里,早上起早五分钟,一下就到了,何必去宿舍挤。

我去宿舍看过,四个人一间房,上下铺,下面放行李上面住人,每晚人睡在上面床就吱吱呀呀的响,像床上躺的是只硕鼠。

四个人共用一个卫生间,卫生间里没有窗户,只一个小黑洞上悬了一只排风扇,有时排风扇罢工,整个房间就一丝新鲜空气都没有了。

靠窗摆着一排洗漱用具,两只牙杯中间没有留下空隙,牙刷都碰在一起,此同学的伤风,彼同学肯定也能亲身体会。

不,不要误会,我并不怕吃苦,但怕没必要的吃苦。

人生下来就是吃苦受累来的,吃苦没什么,可是,在能享受的情况下自找着去吃苦,所谓什么体验团体生活,这不是吃撑了是什么。

同学都觉得我孤僻。

好在阿青不觉得,因为她与我是一样的人。

自上大学开始,我们已是一对。

她喜欢穿素色的长裙,厌恶穿裤子,觉得大步流星满脸汗追赶汽车的女同学太莫名其妙。

她很矜持,笑的时候会微微抿着,长长的头发梳的直直的一丝不乱的垂在肩头,十分美好。

我十分庆幸可以找到阿青,她同我是一样的人。

可能我们是有点不食人间烟火,可是,有条件保持人世间的美好,为什么非要把自己搞的像难民?

大四快毕业的时候,我带她回家了一趟。

不知为什么,妈妈不喜欢她。

妈妈说:“年轻的女孩子,怎么已学会用第五大道?不觉得太稳重沉闷了点吗?这样计较,成了做作,岂不虚伪?”

我不以为意,年龄大的女人总对年轻女孩有天生的恶感,大约阿青素白无瑕的肌肤刺激到她了吧,我不认为世上有什么女生比阿青更美好的。

妈妈说:“你小小年纪,见过什么女人……以前住这里的陶陶你还记得吗?前天去健身遇到她,出落的似健美小姐,十分讨喜。”

健美小姐?我“噗”的笑出来,可以想像,肌肉一块块,皮肤晒的黝黑,可不就是健美小姐。

我打算毕业了同阿青一同出国,再读几年书,拿个硕士或博士文凭回来继承父业。

到时一切尽在掌握中了,再同阿青结婚,生三五个白白胖胖的小子,就很完美了。

阿青常笑我:“不知人间疾苦。”

不过她又会说:“但你有权不知人间疾苦。”

这世上,也只得她懂我。

我们的签证已批下来,随时可以出发,结果,突然出了事。

那天我睡起来,推开门,发现客厅里一片凌乱,家里一个人都没有。

接到妈妈电话赶去医院时,爸爸已经过身。

突发性的脑溢血,最多没超过两个小时——而这两个小时,我尚没心没肺的在酣睡中——他就去了。

妈妈彻底崩溃,躲在医院不停号哭,一边抹泪,一边絮絮的后悔:“我不该没叫醒你,我以为就是累了要睡一睡,谁知拉到医院就……”

我想劝妈妈不要伤心不要自责,却发现自己根本无能为力。我的眼泪也如河水般奔涌,想止也止不住。

天黑时,阿青赶到医院来。

拉了我的手,让我节哀。

看着她淡泊平静的一张脸,我忽然觉得哭不出来,我抽泣了几声,站起身来去卫生间洗了把脸,送她回家。

家里的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好在爸爸的公司早已上了轨道,每年分红仍相当可观。我与妈生活暂时没面临什么困难。

爸爸去的太突然,没有留下遗嘱,妈妈叫我放心,说她会打理,让我安心读书。

好在我还有妈妈。

只是家里忽然就安静了下来,再没有傍晚时爸爸爽朗的大笑,也没有妈妈娇嗔的声音,安静的,让人窒息。

我不知为何,想起以前那个顽劣到让人讨厌的陶陶。

她若在,起码不愁寂寞吧。

阿青不能再留下来无止境的等我,隔了一星期,我送她去机场,飞往法国。

临行前,我很想抱着她的肩膀,说些等待与思念的话。

但她那样坚强和忍耐,眼眶里的泪也不让它流下来,只在唇边挂了一个温和的微笑。

我的一切绝望与悲伤就都爆发不出来了。

我们轻轻的握了握手,说了声珍重,就这样,暂别。

我尚未从失去父亲的苦涩中走出来,虽已经毕了业,也没想去上班。就这样一天一天消磨时间。

最近妈妈比较忙,接手父亲事业后,她有点早出晚归。有时甚至不回家过夜。

我反正也没事,没了人管,又没有阿青陪,无聊时就去街角酒吧喝点清酒度日。

那天正喝着酒,肩膀被人大力的击了一记:“哗!方家杰!真的是方家杰!”

不要看脸,只听声音,我的眉毛就皱了起来,除了陶陶,还能有谁。

果然是陶陶,穿着一件低胸的伧俗的绿色吊带衣,一条比巴掌大不了多少的火红短裙,偏偏又蹬了一对长靴,光着大腿,正在瞪着我笑——我忽然明白了为什么妈妈叫她健美小姐,她已经完全长开,皮肤是紧绷的,虽然打扮的十分奇突,但到底年轻健康,让人不由觉得充满阳光。

“你这种大少爷,怎么会来这里?”

我已长大,再不能不管不顾掉头就跑,只得回答她:“没事,喝一杯就走。”

她干脆拿起我桌上的酒,嗅一下,猫似的耸动鼻尖:“哗,喝雪莱酒?你有没有搞错,哈哈,男人做成你这样干脆不要做好了。”

我皱着眉头不理她,同这种人讲品味讲道理,如对牛谈琴,她懂得什么,何必与她计较。

她大力的拍吧台:“给我来杯白兰地!”

拿起酒,轻佻的挑我的下巴:“大少爷,喝最烈的酒,骑最快的马,用最快的刀,杀最狠的人,你听过没有?那才是男人干的事。”

我再忍不住,站起来,放下钱往出走,都快走出门了,还是没忍住,回头还了她一句:“那段话是风四娘说的,风四娘是女人。”

陶陶在我身后哗哗声大笑:“原来大少爷还知道风四娘啊,可是光知道没有用,你并不懂欣赏她!”

我回头去看她,酒吧灯光昏暗。她那一身亮闪闪的装扮,让她尤如一个灯泡似的显著。

她像风四娘?

那真是抱歉了,我确实不懂得欣赏。

阿青有电话回来,说她一切顺利,已开始修学分,她妈妈也跟了过去,照顾她的起居,她很适应,让我不必担心。

她的声音在电话中听起来有点远,飘飘忽忽的,有点捉模不定的样子。

算了,不去想这些了,天高地远,各自珍重吧。

陶陶的照片开始出现在杂志封面上,说她是本世纪最有潜力的摄影艺术家。

杂志里用大篇幅写她的思想,写她的技术,写她一些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言论。

我完全不吃惊,她那样极端的人,早晚会闯出名堂来,这不是个会怀才不遇的年代。

杂志上的她,不像现实中那么讨人厌,因为不会说话,所以眉目看起来清秀些。

采访就在她的家中进行,一大套全部拆的清光的雪白房间,床,椅,厨房,都在那一间房里,倒也别致。

她这样表面上看去七彩的人,怎么会喜欢全白色装修房间,也真奇怪。

如果说陶陶的出名只是让我小惊讶的话,那么,妈决定,几乎将我的世界震翻。

妈妈告诉我的事情其实很简单:“家杰,我要结婚。”

我斯文传统的妈妈,在爸爸走后与我相依为命的妈妈,她说:“我要结婚。”

我怀疑自己是否听力出了毛病,可妈妈脸上的幸福光辉再骗不了人:“家杰,他是个很好的人,为他再给自己一次机会,妈妈相信值得。”

我很想说声恭喜,祝您幸福。可是我说不出来,嗫嚅半天,只卑微的问出一句:“那……我还住这儿?”

妈妈诧异了:“怎么,家杰,你已经25岁了。”

坦白说,我并不知道怎么租房子——我的遗产一直是妈妈在打理,我不想开口向她要,更不想动用爸爸的遗产去给自己安家。

我一个人漫无边际的在路上四处乱晃,眼前是一幢幢的高楼,里面有无数层房子,也许有一些是空置的,可我并不得其门而入。

返程的途中,我试着搭公车,结果坐错站,又搭计程车回去,弄的一身的汗,我很失落,开始见到生活的真面目。而奇怪的是,我竟觉得这些事理所当然,并不渴望回去以前的生活中。和妈妈家里的清香空气相比,不知为什么,公车中的浑浊味道更让我安心。

我很想打电话同阿青聊下天,可是,聊什么呢?聊母亲再嫁?还是聊我没有住处?

忽然之间我觉得同她很远,远到不可估量的距离。

也许,这才是事实?

街角有家地产仲介,我走进去,一个穿白衣的长发女孩迎上来,同我打招呼,问我要找什么样的房子。

我接过她递来的水,一饮而尽,考虑一下才问她:“价钱不要太高,要独立清静一些的小单位,有吗?”

她笑了,既不像陶陶那么张扬,也不像阿青那么含蓄:“那么,2000元左右一房一厅带全套家私电器的小高层合适吗?”

我很白痴的问:“小高层?”

她很忍耐:“大约十几层高的住宅,不会像几十层的高楼那样太多住户,会比较安静。”

“哦,”我点点头:“那好,就这个吧。”

她愣住:“哪……哪个?您还没有看房子。”

“要看房子?”

“是啊大少爷,要看房子的!”身后忽然传来一阵暴笑,我急急扭头,居然又是陶陶!

我最不愿意见到的人,在我最难堪最尴尬最无助的时刻,又一次,冤鬼缠身般出现在我面前。看样子她是想来帮我,可我不知道为什么,最不想见到的就是她,此刻,似乎证明了我一惯的作法都是错的,而她是对的一般,使我难堪。

陶陶可不理我难不难堪,她插起腰,完全不拿自己当外人,大声的与那仲介小姐讨价还价:“怎么要2000这么贵,我在这区住了七八年了,全屋全新装修最多也不会超过1600!”

仲介小姐刚想开口,又被她打断:“算了先不说这个,我们先去看房,有钥匙吧?”

这样一路乒乒乓乓的杀过去,晚饭前,居然找到一套十分合适的独立公寓,背山面江,70多坪,装修是素白的调子,墙线描成灰色,全屋软布艺家俱,衣柜也包了护边,十分考究。而且因为楼层和楼龄的关系,租金也并不高,才1500元,不过要一次性付清一年。

仲介小姐做成这单生意十分高兴,毕竟,肯一次性支付一年,又要天天爬九楼的客人不多,能租出去,就是成功了。

我也很高兴,钱放在我这里也存不住,交了租金在一年以内最起码不担心被人扫地出门。至于九楼,我这人一无是处,唯一的一点好处是总算还年轻,爬楼梯不算什么。

我望着新居的穿衣镜,看着自己,是,到底仍年轻,如果之前错了,我现在改,来得及吧。

陶陶落手落脚帮我搬家,她并不觉得整件事有什么不妥,搬家时见到我妈妈,大大咧咧的“嗨”一声就过了,并没有我想像中的为难。

我这才想起她也是离异家庭中长大的孩子,她的倔强与强硬,也是来自于此吗?

妈妈见我搬走,明显松了口气,脸上的线条重新柔和起来,悄悄同我说:“妈妈早就说陶陶好,现在觉得了吧。”

我没答话,我总算已学会不要把心里想的第一时间说出来给人听,哪怕那个亲如妈妈。

当然,我是感激陶陶的。

我自她手中学会煮咖啡,学会洗干净青菜自己煮速冻食品,学会洗衣服,甚至学会做一个番茄炒蛋。

继承爸爸的事业遥遥无期,那里我去过几次,根本没有任何一个人欢迎我去做事。于是,我干脆开始找工作,应聘到一家私企做产品开发。

我开始学着早上挤公车去上班,在一间小小的四面无窗的房间内忙碌一整个白天。

开始学着买便宜一些实用一些的衣物鞋袜。

夏天并不太热,我没开冷气,买了老头汗衫套头穿着,也不理那么多。

陶陶见到我的样子,笑的要死,一边笑一边说我:“怎么穿成这样,比我还邋遢。”

我说:“宽大,通风,环保,哪里不好?”

她交叠了双手站在那里,斜睨着我,半晌没说话,忽然摇头笑了笑。

我问:“你又有什么高论?”

她也不说话,只是笑。

我忽然之间就心领神会,不由也笑了——以前像怕死一样惧怕平民生活,其实平民生活有哪点不好,最起码,一切,都是在自己双手掌握之中。

忽然有人按门铃,我去开门,居然是阿青。

她张大眼睛站在门外,满脸努力遮掩却怎么也掩不住的惊讶。

陶陶看了看我,又看了看阿青,提起包走了。

我不知为何,竟有一丝失落。

但阿青回来了,我想我应该高兴。

阿青仍是那样纤尘不染的样子,长长的白色百褶裙,雪白软面羊皮鞋,限量手袋,透明的luo妆。

我想我应该抱抱她,但我忽然觉得不知从哪下手。

“你怎么回来了?”

“你怎么搬来这样小的地方?”

我们俩同时说。

“家里有点事。”

“学着独立生活。”

又同时回答。

接着,就是一片沉默。

其实我很想问她家里有什么事,却问不出来,我的老头汗衫,和她的精致纯白长裙,将我们拉开了一个不可预估的距离,没办法再行接近。

事后得知,阿青是回来订婚的。

对方是她父亲的生意合作伙伴,青年才俊,年轻有为,不像我,这样落魄。

她父亲当然早知道了我们家的变故,后来听人说,我妈妈嫁的人就是阿青父亲从前的营运经理。

我的妈妈嫁了她爸爸的马仔,她自然不能再嫁给我。

这种道理听起来虽然无稽,但确实很实用。

阿青大约对我还是抱了一线希望,在学校时,到底有些感情——可是来见了我之后,具体的说,是见了我的蜗居及老头汗衫之后,她还是选择同我实话实说。

说心底话,我倒并不恨她,QQ空间个性日志,也没有小说中男主角那种撕心裂肺的疼痛——我们都越来越精明了,这世上,纵使没有人爱我,我到底得自己爱自己不是——相反的,我很感激她,感激她没有把我当傻子一样玩到新婚当天,才告诉我:亲爱的,我要结婚了,新郎不是你。

我与阿青仍然是朋友,没有彼此厌恶。

我想我并不很爱她,她也不很爱我,我们,只是曾经,彼此欣赏。

否则,是做不了朋友的。

相爱的人,如果能做朋友,还分什么手?

处理这些事说起来很简单,前前后后的也折腾掉我大半个月。

等我终于再见到陶陶时,她居然也递给我一张请柬。

陶陶还是那样明艳照人,还是那样没心没肺的笑着:“记得去喝喜酒啊。”

我也笑了,笑的有丝苦涩,但好在也并不伤筋动骨——唉,我们这些人,真的,真的已经太过自爱了。也许,只因为我们被人伤害过?——我说:“恭喜你,一定到。”

我想我与陶陶之间也许从头到尾都没有发生过什么,或者是,没有机会发生什么,又或者是,曾经有机会,我却推开了。

夜了,坐在吧台前,想了想,还是点了雪莱酒。

白兰地虽好,我喝了会醉。

风四娘虽好,不是我的女人。

角落里坐着一个长发的女生,冲我举杯。

看起来有些眼熟,却想不起是什么人。

不过这世道,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又何必曾相识。

我走过去,举一举杯:“嗨。”

她笑了,笑的既不像陶陶那么张扬,又不像阿青那么含蓄,她说:“雪莱酒?我也是,一起喝一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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