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韵致认识谭明朗那年,十六岁,正是稚女敕得可以掐出水的年纪。
她十四岁那年,她的父亲翟九重第一次被发现外面有了其他女人,或许是出于对情侣的惩罚,或许是因为伤心失望,她的母亲欧峥嵘不顾她父亲的反对将年幼的女儿送到了美国留学。
那时候的她还是个略有些娇气的小姑娘。从小被人娇宠到大,突然之间离开家,只感觉自己仿佛是被人抛弃了一般,分外的委屈,因此每逢父母抽空去看她,总要依依不舍地拉着他们不放。
那一年的平安夜,翟九重到他们学校里去看她,给她带了她喜欢的圣诞礼物,但同时也声明只能够陪她在草坪上坐一会儿,因为他要赶去台湾参加一个商场的开业庆典,而司机正在学校门外等着他。
她当时只觉得委屈极了,拉着父亲的衣角说什么也不放,然而翟九重急匆匆地安抚了她几句,还是顾自走了。
她伤心得坐在一棵巨大的月桂树底下哭泣。一个人正哭得起劲,就听到耳朵边突然间有人笑她说:“这么大的小姑娘了,怎么还坐在地上哭鼻子啊?”
说的是中文,而且是普通话,但是听在她这个远离家乡、满耳朵都是abc的同胞耳朵里,仍觉得无比的亲切。她立即就转过了头,将目光调向声音传来的方向。
只见自己身后两米开外的草坪上不知什么时候站了一个英姿飒爽的男孩子,高、瘦,真真剑眉星眼,五官说不出的俊朗,穿一身藏青色的夹克衫,单手叉腰,正站在傍晚如火如荼的霞光里,眯着眼睛笑看着她。
欧韵致不知道应该怎样形容自己第一眼看到谭明朗时的感觉,但她彼时觉得所有的溢美之词都可以被加诸在他的身上,如果那时的大学校园里就有“男神”这么一说的话,那么不用怀疑,谭明朗就可获封她的“男神”。
不过她当时可没有对他客气,在听到他的嘲笑以后,她立即就口齿伶俐地反唇相讥:“你是中国人吗?中文不合格哦,‘这么大’怎么能和‘小’一起混用呢……”
谭明朗当时一呆。等过了两秒,忽然间“哈哈”大笑起来,看着她的眼神像她是个不谙世事的小孩子。
她的脸慢慢烧起来,不由自主的,在这样爽朗的笑声中慢慢地低下了头。只因她的一口普通话说得实在是蹩脚,而她不知道他究竟听懂了没有。
谭明朗站在绚烂绮艳的夕阳下,身姿笔挺,一脸好笑地看着她。
中国人一向重感情,否则的话也不会有“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的说辞,虽然她和谭明朗这两人的家乡隔得稍微远了点,虽然沟通也不是很顺畅,但是不妨碍他们一见如故,再见生情。
两个人坐在草坪上聊了一会儿天,在太阳完全沉下去之前,已经熟到能够一同去参加学校圣诞party了。她的国标舞跳得一般,而他则完全相反,而且他有一副让人羡慕的好身材,身体线条堪称完美,仿佛天生是为舞台而生,他跳舞的时候,动作如行云流水,一气呵成,魅力四射。
欧韵致从来没有服气过谁。
从小到大,她的父亲母亲一直灌输给她的概念就是临渊羡鱼不如归而结网,凡事只要你想要,只要努力,就可以得到。
那个让人愉快的平安夜后,欧韵致开始通过电脑收看cctv的新闻联播,并且经常对着镜子一个字一个字地练习普通话发音,除此之外,她还请了一个爱尔兰舞者做自己的国标舞老师。
只要努力就没什么不可以。♀在和谭明朗分手之前,欧韵致一直也是这样认为的。
虽然她的母亲一辈子都没有得到过婚姻,但这不妨碍她这样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对婚姻和爱情本能的向往。欧韵致喜欢谭明朗,并且想要和他在一起,一辈子、永远,从来没有动摇过,也从来没有想过这有什么不可以。
直到他们交往后的那一年春天,谭明朗带着她一起到华盛顿去拜会他来美访问的母亲。在索菲特酒店温暖明亮的咖啡厅里,他的母亲看着她,说:“朗朗,你怎么带了这么个人来?”她这才恍然惊觉,原来有些事情真的不是你努力就可以的。
其实他们并不是刚认识就在一起的。大概是因为她的年纪小,起初那几年,谭明朗看着她的时候总像她是个乖张有趣的小孩子一般,又温和又纵容。直到她十九岁那年的圣诞节他才向她表白,然后在一起,恋爱,感情一发不可收拾。
她从未怀疑过他对自己的感情,就像从未怀疑过自己也爱他一样。虽然遭到了家中反对,但是谭明朗还是坚定地选择留在了美国、选择了和她在一起,哪怕不惜和自己的父母翻脸——直到他的母亲因病入院,直到一通又一通的越洋电话从北京打过来,直到他的父亲在电话那头破口大骂他为“畜生”,直到那一天,他提着收拾好的行李悲伤地站在她面前……
没有谁对谁说对不起,只因一开口,他们的眼泪就要掉下来。
在临别的那一天晚上,她把他留在了自己jhu的宿舍里,他们长时间的亲吻、拥抱,仿佛没有明天一样,谁也不肯松开手。
最后还是她先放开了他。她半跪在床上,一动也不动,看着他的眼,仿佛药透过那双眼睛看到他的心里去,她一个一个字地告诉他说:“明朗,我想要你……”
谭明朗眼中含泪,温柔地吻遍她全身,但却还是没有要她。
现在想来,他大约早就已经料到了他们的感情会有这样的结果吧?所以无论多么想要,他还是勉强自己克制住了。
到底是不忍心伤害她。
其实第二天早晨他离开的时候,她并没有睡着,但她没有起床送他,而是躺在床上,压抑地哭泣,任凭眼泪一滴又一滴打在她苹果绿的床单上。
这是欧韵致二十七年的人生里最后一次哭泣。那一年她22岁,博士尚未毕业。但是,已经能通过一场又一场的离别,渐渐成熟到明白何谓“离别是人生之常态”了。
她再也不是当初那个因为父亲的离开而哭泣的小女孩儿了。
就像渐渐习惯了离开父母一样,她渐渐地也习惯了没有谭明朗的日子。工作和学习之外,逢有时间她总要出去旅行。一个人背着行李,踏遍了欧美的很多地方,渐渐的,她也习惯了孤单。且也终于明白到,原来“人生的常态”不仅仅只有“离别”,而且还有“孤单”的。
只是她再也不会因此而哭泣了。
初到北京的时候,经常有人会问她,“为什么要放弃国外那么好的条件回到北京啊?”她记得她总是会回答:“我喜欢北京嘛!”其实不仅如此。
她之所以会选择留在北京,一方面是因为她始终是中国人,一方面是因为她的母亲早已察觉到翟家的情势不对,担心她留在香港会卷入不必要的纷争中去,另一方面,何尝不是因为她心中还对谭明朗存着一点痴想?
说到底,这里始终是他的家乡。
她来北京三年了,何尝没有期待过,在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她会在这个城市的某一个地点遇到她想要遇到的人?
然而她遇是遇到了,只是已经太迟了——谭明朗已经结婚了。
就在半年前,她在网上曾经看到过他和他的妻子的照片,她当时看着那个相貌平凡但是出身“清白”的女孩子,心里头突然明白,自己的那一点痴心妄想终于幻灭了。
仿佛另一只鞋子落了地,她知道他结婚的消息时,并没有怎么伤心,只是微微有些失落而已。
她跟周世礼在一起,没有什么类似“报复”、“伤心”、“移情”等等一系列负面情绪影响,只是因为他合了她的眼缘,而她也恰好寂寞而已。
海乔集团的大少爷周世礼,相比城中的其他豪门公子而言,情史可算是干净的了,没有什么花名在外,为人口碑又一向不错,且幽默而不轻佻,风流而不下流,虽然年龄大是大了点,但长得也还不错,身材也算可以——如果一定要说缺点的话,那就是他的狂妄自大和坏风度实在有些出乎她的意料。
你说你要结束可以,好歹喊声“gameover”呀,那她一定不会像今天这样撞到他的眼前去,至少可以避免尴尬。
你要面子也可以,至少不要那么自大呀,她的家不是他的行宫,她也不会乖乖地待在家里,等候他来宠幸。
不过,也无所谓了。她说她没有同别人的男人纠缠不清的习惯,这句话不只是说说而已——拜她的母亲耳濡目染,她对别人的男人真真敬谢不敏。
谭明朗前一阵子来找她的时候,他对她说不知道她在北京,其实他说了谎,她知道,因为他每次说谎都不敢看她的眼睛。
她突然间感到失望。
连他都开始对她说谎了,她不知道这世界还有什么是不会变的。
还有周世礼,总而言之,今天的分手给他们这段时间尚算和谐的交往划上了一个不和谐的句号,实在是令人有些无奈。
短时间之内,她是不会再考虑此类事情了。
还是乖乖工作好了,至少,工作不会让人失望。
她如是想,合上电脑,给自己近段时间的生活下了一个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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