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印神荒 006:雷尊的衣衫

作者 : 踢鹰的兔子_91

刹那间,两个部落的战斗暂停,唐浩从人群中间冲了过去,身后大量的赤尾蜂发狂一般的跟着他,根本不理会其余人。

“天啦,是诱蜂粉,唐浩居然往自己身上涂抹诱蜂粉,他想找死吗?”

族内唯一能开三百斤大弓的石大叔焦急起来,挥舞着火把就要上前帮唐浩驱赶蜂群。

一但被蜂群围住,就算有三眼犀的皮保护,唐浩也必死无疑。

忽然,唐浩双手掏出数十个小布包,一边狂跑,一边向两边丢。

“快,将这些布包射到火鸦部落的人群中。”

石大叔接过其中一个,放在鼻尖闻了闻,惊讶道:“诱蜂粉。”

“我懂了,唐浩用自己为诱饵,引来赤尾蜂搅乱火鸦部落阵脚。”

“好计谋,这孩子是怎么想到的,只是太冒险了。”

随后石大叔大吼一声:“石斧部落的勇士们,听我号令,拉弓射箭,配合唐浩。”

咔咔咔!

箭羽上弦,部落的勇士全部以唐浩为中心,抬起了手中的箭羽。

唰……

诱蜂粉布包被上在箭头上,数十支箭羽迅速射了出去,抢先唐浩一步落在火鸦部落的阵营中,身后一大群赤尾蜂尾随而至。

哗啦!

布袋碎裂,诱蜂粉散开,火鸦部落的人还未反应过来,就看见一个妖异的身影,带着铺天盖地的赤尾蜂从天而降。

落下时,他还双臂开弓,手中的弓箭愣是洞穿了一名火鸦族人的咽喉。

轰!

唐浩落下。

落地的瞬间,他立刻趴在地上,用三眼犀的皮盖住全身,然后一动不动,就算有一些赤尾蜂钻进去刺中身体,他也咬紧牙关强忍刺痛。

而火鸦部落的人却疯狂了。

“剧毒赤尾蜂,快闪开。”

“点火把,点火把。”

顿时火鸦部落乱成一片,只是顷刻间,便有十余人被毒蜂刺伤,轻者捂着脸满地打滚,重者口吐白沫倒地昏迷,甚至死亡。

石大叔拔出背后的箭羽,一声令下。

“射,射死这帮混蛋,为死去的兄弟报仇。”

只见无数箭羽如下雨一般倾泻而下,火鸦部落被箭羽覆盖,一片狼嚎。

火鸦部落中有人看见是唐浩引来了群蜂,而此时他却趴在地上一动不动,蜂群受到诱蜂粉的影响,开始追杀火鸦部落。

“该死,杀了那个带蜂群过来的人。”

顿时四个火鸦部落战士冲向了趴在地上的唐浩,手中利刃砍了下去。

咻……

一连串破空之音传来,四只箭羽几乎是同时洞穿挥刀之人的咽喉。

石大叔站在远处,手持三百斤大弓,一手搭着四支箭羽,远远的守护着唐浩。

立下如此大功,自然不能让少年英雄受到丝毫伤害,所以石大叔双眼始终没有离开唐浩。

“撤,快撤。”

火鸦部落扛不住了,终于狼狈逃走,只留下了二十多具尸体,以及满地的武器,而蜂群却一直追着火鸦部落的人离开,只有少许围着唐浩身边飞舞。

石斧部落的战士尾随而去,一路击杀火鸦部落的人,如此绝佳机会,一定要尽量消弱火鸦部落的实力,打压他们的嚣张气焰。

石大叔冲上前去,一桶清水倒在唐浩身上,冲洗掉诱蜂粉,又用火把将剩余的赤尾蜂赶走。

当揭开披在唐浩身上的三眼犀皮时,众人惊呆了,这小子浑身浮肿,居然还在笑。

略微数了一下,大大小小少说也有百余处,就算是头牛也被毒死了,可唐浩却笑得很灿烂。

石大叔和赶到的岩山一起抱住了唐浩,激动的说不出话来,是他救了整个部落,是他为岩山报了父仇。

最后,追杀火鸦部落的部落勇士凯旋而归。这次火鸦部落死伤少说也有百来人,元气大伤,几年内是不敢再招惹石斧部落了。

众人抬着唐浩兴奋的叫喊起来,是这个十二岁的少年帮他们解决了危机,当晚,部落男女疯狂跳起舞蹈,在篝火前庆祝。

过了几日,唐浩伤势恢复,他发现自己的力量居然又涨了一些,虽然依旧无法随意拉动两百斤大弓,但明显要轻松一些。

他的脑海中忽然冒出一个想法,难道不灭灵体受刺激后,会成长的更快?

站在后山的山崖下,唐浩有一种冲动,再射出一箭,让赤尾蜂再蛰自己几下,或许灵体成长会更快一点,可被蛰的感觉实在太难受了,想了半天,唐浩最终还是忍了。

忽然身后传来岩山的声音。

“唐浩,石大叔问你去不去集市,上次击败火鸦部落,我们得到不少武器,族长让拿一部分用不上的劣质兵刃卖掉,顺便为你买把上等精铁战刀,你可以修炼武技了。”

“战刀!”

“对,就是战刀。”

岩山兴奋的告诉唐浩,因为部落资源贫瘠,必须是成年人才能配备战刀。唐浩立了大功劳,配备战刀算是部落对他的奖励,而且唐浩的实力证明他可以修炼武技了。

太棒了,最近唐浩感觉简单的弓箭已经不能满足需求,要强大,必须学会搏杀武技。

“好,我去。”

于是二人唐浩和岩山骑着马跟随石大叔从部落出发了,一辆大车载着缴获的兵刃紧随其后。

一路上,唐浩拿着一张两百斤的大弓在马上练习臂力,经过和火鸦部落一战,他意识到自己还是太弱,拥有不灭灵体,又身在这个血腥的世界,若不能变强大,厄运迟早会降临。

石大叔在后面看着唐浩练习拉扯两百斤大弓,一遍又一遍,如同着魔一般,心中顿时微微震撼,没想到唐浩臂力已达到成年人的力度,的确是个妖孽,最为可贵的是他拥有同龄人远远不及的毅力。

“唐浩,除了手臂要稳外,腰力也要用上,否则两百斤大弓会伤了你的身体。”

石大叔上前指点,唐浩投去感激的目光,然后又练习起来。

部落到小镇,若是快马一天可到,但是拉了一辆载满兵刃的马车,速度就慢了许多,到达时已经是第二天下午。

经过将近两天的马上修炼,唐浩感觉双臂已经可以连续多次拉开两百斤大弓,但是还不能连续射出箭羽。

岩山带着羡慕的神情走到唐浩身边。

“你小子实在是妖孽,不但天赋妖孽,就连修炼也十分妖孽,居然不知道疲倦。”

岩石不知道唐浩最大的依靠是不灭灵体,拥有不灭灵体,就算不修炼也会强过他们。

两个少年笑着下马进城,当天下午,石大叔就把一车的兵刃送到常去的一家店铺出售,岩山却带着唐浩在镇子中四处闲逛。

小镇里最多的就是店铺,出售灵草、丹药、兵刃、武技的一应俱全,二人看的眼花缭乱。

正看的兴起,忽然集市中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随后就听见路人惊慌失措的叫喊着。

“闪开,快闪开,胡灵儿来了。”

“胡灵儿是谁?”

唐浩还在想是怎么回事,忽然就看见一匹骏马拉着一辆华丽的马车冲了过,撞得两边摊位乱七八糟,怨声四起。

偏偏,那驾车之人却是一个满头梳着细长小辫,长相有些眉清目秀的红衣女孩。

“爷爷的,无良暴力女,而且是很美丽的无良暴力女。”

唐浩第一时间对红衣女孩有了不良印象,在如此狭窄,而且人多的道路上驾马车快速通过,简直就是视人命如草芥。

那马车转眼就到了面前,唐浩急忙向后躲开,马车贴着他的鼻尖而过,差一点就撞上了。

“好险。”

唐浩轻轻扣了扣鼻头,若有所思。

就在刚才和马车擦肩而过时,车帘微微荡起,他看见车内放着一件黑色衣衫,上面绣着雷电天纹,那一瞬间唐浩想起了几个月前的那一战。

当时雷尊穿着雷电天纹衣衫和巨人、不老楼大战,最后不灭灵体落在自己手中,三人都被黄色大熊一巴掌拍死,那手段极为逆天。没想到雷尊人死了,他的衣衫倒却被人找了出来,毫无疑问,那衣衫是一件宝贝,极可能是雷尊的传承。(开头的楔子中有介绍不灭灵体争夺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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