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歲那年他因為脊椎炎無法走路了,只能坐在輪椅上任由別人推著他看日出日落。整整兩年,他以為自己再也無法像普通人那樣走路跑步了。
是她的奚落和嘲笑讓他決心一定要再站起來,他是芬奇家族的繼承人,他天生就該是強者,怎麼會被疾病所擊垮?
後來他真的站了起來,用了半年時間他就像普通人一樣能跑能跳了。當他興奮地跑到她面前向她表達欣喜之時,她卻一臉的鄙夷。
「有什麼了不起,要是我,或者我們君家的任何一個人,最多只要三個月就可以跑跳自如了。」
他永遠都忘不掉當時她臉上那不屑之極的表情,她像只驕傲的孔雀,昂著頭走開了。
之後他就很少去君家,就算必須要去也會事先打探清楚君家那位傲慢的小姐是否在。只有她不在的時候他才會去。
他才敢去。
他怕見到她,是的,他怕她。
他怕听到她的嘲笑,怕看到她眼中的不屑。
沒有人可以這樣對待芬奇家族的人,只有她敢。
她的膽大妄為讓他望而卻步,他開始著手接管家族的事業,努力完善自己,只為了有一天不再有任何人看不起他,特別是她。
然後他們幾乎好幾年沒有見過面,直到她十八歲的成人禮,這是兩個家族的聯誼,他不得不參加。
本來他以為自己已經足夠強大,強大到能夠直面她的冷嘲熱諷。
懷著惴惴不安的心情,他在宴會中尋覓著她的身影。他想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告訴她,他不再是那個養尊處優不知人間疾苦的富家少爺,他已經靠著自己實力將芬奇家的事業帶上了更高的高度。
但是哪里也看不到這場宴會的主角,反而是在清冷的露台讓他看見了另外一個君家的女孩。
她是大君叔叔的女兒,剛剛回到君家。不知道是不是因為不習慣這樣的場合,她獨自站在露台仰頭看著月亮的樣子讓他有些動容。
他也曾經無數次這樣獨自品嘗寂寞的滋味,所以那一刻他以為自己因為同病相憐愛上了這個同樣漂亮卻文靜內斂的君大小姐。
同明惜相熟之後他越發覺得這個女孩與眾不同,她同明悅的個性簡直完全不同。
明惜溫柔如水,秀外慧中,讓他每一次踏進君家就戰戰兢兢的心態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紓解。
他開始熱烈地追求這個能讓他內心平靜的溫婉女子,他想這就是他夢寐以求的女孩吧。
君明悅囂張無敵讓他無所適從,但是君明惜卻讓他第一次感受到平靜的美好。
可是他慢慢發現自己越來越喜歡看見明惜也像明悅那樣肆無忌憚的大笑。
于是他想方設法讓明惜開心,她去肯尼亞追蹤動物大遷徙,他義無反顧地追隨。
但是當得知原本已經決定一同前往的明悅突然說不想去了時候,他竟然感到前所未有的失望。
他又一次失去在她面前展示自己勇氣和決心的機會了。
後來的他們見面機會越來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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