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炎黃春秋》2010年第9期作者︰韓三洲原標題《「皖南事變」後的一樁審查悲劇》(此處有刪節)
1941年1月7日「皖南事變」爆發。在突遭八萬余國民黨部隊的包圍襲擊下,新四軍浴血奮戰7天後,終因寡不敵眾、損失慘痛。經黨史專家考證,「皖南事變」中,新四軍有3000多人壯烈犧牲,4900多人被俘,3000多名戰士被強迫編入國民黨軍隊,1300余人突圍。而這些突圍成功的干部戰士,大部分在很短的時間里又重新歸隊,成為新組建的新四軍的重要有生力量和黨的寶貴財富。然而,這些經過槍林彈雨、九死不悔的忠誠戰士,競也有被革命隊伍懷疑、被審查而釀成嚴重失誤事件的。其中,原軍部作戰科科長李志高自殺事件,就是一個典型的政治悲劇。
李志高,湖南平江人,1929年,他15歲時就參加了中國工農紅軍,經歷過長征,是一個能文能武,很有才干的好干部。1937年12月新四軍軍部成立後,李志高是第一批從延安派到新四軍工作的干部,並跟隨項英與賴傳珠、李子芳、胡立教等同志一起抵漢口,籌建新四軍軍部,以後擔任軍部偵察科長和作戰科長。「皖南事變」中,作為軍部作戰科長李志高是有戰功的。突圍成功後,他與第二支隊參謀長謝忠良等新四軍干部七八十人分別在皖南堅持數月,于4月中旬北渡過江到無為縣,與曾希聖的第七師會合,並擔任七師參謀長,謝忠良則擔任七師55團團長。
1941年3月,重新組建的新四軍軍部在江蘇鹽城成立時,曾成立了一個審查委員會,專門審查突圍後零星歸隊人員,看看內中是否有個別叛變投敵者的混入。據《回顧新四軍軍部》一書記載,李志高、謝忠良二人自皖北突圍後,曾給劉少奇寫過一份關于副軍長項英與參謀長局子昆遇害的真實報告,詳細匯報了項、周二人被叛徒劉厚總殺害的經過。但是鹽城軍部根據突圍干部中個別人提供的材料,卻懷疑葉挺將軍的被俘與項英、周子昆的被害,都與李志高等人有密切關聯,因為他們是最後一批堅守在皖南的。材料未經核實,上邊就認定李志高與謝忠良有內奸嫌疑,還牽涉到一些突圍出來的很多同志。于是,軍部派出鋤奸部門的負責干部前往新四軍第七師駐地,對李志高和謝忠良進行關押審查。在關押期間,李志高情緒極為抵觸,竟于1942年1月3日自殺身亡,年僅28歲。
李志高是如何自殺身亡的?據相關的材料介紹說,當時李志高被關在無為縣縣政府的一間房子里,外面有一小戰士看守。因為李志高以前也是部隊領導,他騙小戰士開門,搶奪了步槍後又進入房內,用步槍頂在下顎處開槍自殺。隨後,軍部隨即查明這些事情與他們無關,立即電告七師,李志高、謝忠良不是內奸,應立即釋放謝忠良等同志,恢復他們的名譽與工作。可惜的是,李志高沒有等到為他洗刷冤屈的這一刻。
事後,軍部參謀長賴傳珠將這次審查失誤事件對李志高的妻子實情相告,七師也為李志高開了追悼會。七師政委曾希聖說,李志高同志是個出色的參謀人才,死得太可惜了。中共中央華中局書記、新四軍政委劉少奇,也為此事作了深刻的自我批評,他說︰「我派保衛部長去了解情況,卻沒有及時了解進展情況,讓好同志蒙受冤屈,導致李志高同志自殺。他們都是皖南突圍出來的干部,是革命的火種。他們沒有倒在敵人的槍口下,回到自己的部隊卻倒下了,痛心啊!同志們,這是我們新四軍的悲劇啊!是我失職的悲劇啊{我沒有及時保護他們,這是我的失誤,在這里我誠懇地檢討,向受委屈的同志們道歉!向死難的同志默哀!以後絕對不能再發生這樣嚴重的事情!請大家監督,再有此事,首先撤我的職。」
作為一個獻身革命、連死都不怕的志士,是把理想與榮譽看得比自身生命還要寶貴的,他人生最大的失望就是不被黨和人民信任,甚至還被當做敵人對待,這內心的痛苦與煎熬是常人無法想象的,所以李志高也只能以死來明志了。正如劉少奇所說的,像李志高這樣對黨和人民無比忠勇的戰士,沒有倒在敵人的槍口下,回到自己的部隊後卻倒下了。而且還是以自戕的方式來表示自己的清白與無辜,這該是多麼大的失誤。其實,翻看黨史,把自己同志當做敵人來進行審查、動輒「殘酷斗爭、無情打擊」的歷史事件,無論是在此之前的「肅**」,還是在此之後延安整風的「搶救運動」中,都是有過不少慘痛教訓的。即便是在新四軍內部,李志高事件也不僅僅是個例。
據史料記載,1938年新四軍曾發生過一次錯殺葉道志事件,這也是李志高本人所經歷過的一個事件。當時軍部特務營營長葉道志、徐長勝等三人,也是延安抗大調到新四軍軍部的長征干部,他們在紅四方面軍時曾任過師、團級職務,來到新四軍後卻被降級使用。葉道志先是擔任四團副團長(政委),後又改任軍部特務營營長,徐長勝任特務營參謀,另一個(陳五和,後改名陳康)則任東南區游擊干部訓練班教員。為此,這三人思想不通,認為在此處不受重用,準備仍回八路軍原部隊去,于是便攜帶新配給的駁殼槍以查看地形為名開了小差。
軍部知道後,極為震怒,立即派出偵察科長李志高帶人追趕,並在景德鎮將葉道志抓獲,徐長勝被擊斃,陳五和逃月兌後回到八路軍原部任職,建國後還被授予中將軍餃。一個多月後,葉道志以「投敵叛變罪」被處決。因為他是四方面軍的干部,公審會上,說他是企圖叛變革命投降張國燾,但葉道志臨刑前堅決否認是背叛革命,更不是去投降張國燾,只是承認對工作安排有意見,不經組織允許擅自帶槍離開軍部是錯誤的。
這時,從延安同來的陶勇(建國後曾任海軍司令員、中將,「特殊時期」中被迫害致死),曾上書力保葉道志,說葉是他們南來的臨時支部書記,在他們途經武漢時,得知張國燾叛變,大家均表示氣憤,臨時支部還專門開了批判會,因此葉道志不可能去投降張國燾。但陶勇的力勸無效,葉道志還是給殺掉了。同一個事件中的三個人,一人被擊斃,一人死刑,一人月兌逃成功居然後來還當上中將,明擺著就是一樁錯案。1983年10月,解放軍總政治部發布文件,宣布槍決葉道志、徐長勝是「歷史錯案,予以平反,恢復名譽。」
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
關于為葉道志、徐長勝同志平反的決定
1938年4月,原紅四軍十師政治委員葉道志,原紅三十一軍九十二師二七六團副團長徐長勝,從延安分配到新四軍工作,分別擔任該軍特務營營長和參謀。葉、徐因對任職偏低有意見,于同年7月31日,以看地形為名帶槍逃走,被抓回。同年89月間,新四軍軍法處以投敵叛變罪,將葉、徐處決。
現經復查證明,葉道志、徐長勝同志帶槍逃走的目的,不是投降敵人、叛變革命,而是因為對任職偏低有意見,不能正確對待,想回八路軍工作。其行為是非常錯誤的,但性質是違反紀律,屬于人民內部問題。因此,對葉道志、徐長勝同志執行槍決是錯誤的,是一起歷史錯案。現決定為葉道志、徐長勝兩同志平反,恢復名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