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三代繼母一家春
1、女乃女乃繼母翟春女︰母女相助供繼子上大學
解放前,由于翟春女的美麗,被關林鎮財主搶去,23歲時,財主又以30塊大洋賣給鄧家。翟春女做了鄧孟秋的繼母,當時孟秋只有6歲。
鄧孟秋的身事也很苦。在他不滿周歲的時候,在鄉下的老家突遭水災,村里人四處逃荒,父母帶著他逃到了洛陽。一家人實在餓得受不了,為了一家人,也為給兒子一條活路,父母把他以一斗米的價格賣給了宜陽縣關林鎮一個姓鄧的人家做養子。養母待他如同己出,使他能吃飽肚子,也使他能享受到家庭的溫暖。可是,幾年後,養母突然去世。
翟春女走入鄧家時,鄧孟秋瞪大驚恐的眼楮,看著繼母走進他家的小院,他一步一步向後退去。繼母把他拉到跟前,對他說︰「孩子,別怕,媽會把你當親生兒子看待的,咱娘倆都是苦命相連的人啊。」由于他們苦命相連,由于翟春女像親生母親一樣關愛他,鄧孟秋很快就接受了這位繼母,母子關系親密無間。
第二年,翟春女生了一個女兒,鄧孟秋很喜歡這個異母妹妹,一家人和睦相處。
鄧孟秋的養父是一個佛教信徒,結婚不幾年,他在家什麼都不干,只一心一意地燒香拜佛。家里的事情全靠繼母來做,苦命出身的翟春女什麼苦都能吃,她不但要做家務,還要親自下地種田。她舍不得吃舍不得穿,把勞動僅有的一點收獲換成錢,送鄧孟秋去學校讀書。看到瘦小枯干的繼母在田里一搖一擺地犁地,懂事的鄧孟秋多次從學校跑回來,他對媽媽說他不讀書了,他要回家幫媽媽做事。翟春女就耐心地勸道︰「你只管念書,媽多苦也受得住。媽將來還要送你去大學堂。記住,你是男孩子,你要有大出息。你要心疼我,你就好好念書。」
後來,養父因為搞封建迷信被捕入獄,繼母就一個人帶著一雙兒女生活。她克服了一個又一個難巳想象的困難。
鄧孟秋沒有辜負繼母的厚望,他如願以償地考上了大學。他是關林鎮上有史以來第一個考上大學的人。翟春女模著繼子的頭,不住地說︰「兒子,你真行,媽當初就看你行,你真是媽的好兒子。」兒子金榜題名,是她幾年來的心血結晶,她充滿了無比的喜悅和幸福!因此而贏得了全鎮人的敬重。
翟春女高興,兒子卻不高興︰「媽媽,這個大事學我不上」。
「為什麼?」翟春女問。
「家庭這麼困難,我要幫母親干活。」孟秋很認真地說。
「我的好兒子別說傻話,你是我們關林鎮有史以來第一個狀元,怎麼不上學呢?媽媽有能力供你上大學,什麼都不要想了,作準備去上大學吧。」
然後,翟春女對他進行了多次勸說,孟秋上學了。
鄧孟秋上大學後,翟春女除了供他學費和生活費外,還要為他結婚作準備,她除了種地外,還養豬、養雞鴨,一點一滴地攢錢,準備大學畢業的兒子回來結婚。
家庭的經濟負擔越來越重,為此她作了一個是她不願意做的決定︰她要自已的親生女兒中學輟學。
翟春女這個決心難下,就是因為女兒在學校是一個品學兼優的好學生,不讓女兒上學就會耽誤女兒的前途。俗話說︰甘蔗沒有兩頭甜,不能繼子親子都照顧到。在沒有條件照顧兩頭而只能照顧一頭時,我只能舍親生女兒的利益,成全繼子上大學。一天她將女兒叫到跟前,但他沉默不語。女兒覺得媽媽奇怪,她問︰「媽媽,你找我來說有事,怎麼不說事?」
翟春女欲言又止……
女兒再次問,翟春女才說︰「媽媽想讓你輟學幫媽干活。因為你哥哥上大學,大學畢業後還得結婚,這都需要錢,現在媽媽巳不堪重負,只有犧牲你的前途,保全哥哥前途。」說著說著,她潸然淚下。
女兒沉默良久後,說︰「我同意媽媽的決定,現在我邊勞動,邊抽空自學,等哥哥大學畢業並結婚後,有了條件我再上學。」女兒含著眼淚說。
翟春女流淚贊揚了女兒的品格……
女兒輟學,學校對此很婉惜,但贊頌她們母女為繼子和繼兄前途的犧牲精神。
幾年後,鄧孟秋大學畢業後,回到縣城做了一名防疫醫生。他認真負責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精神得到了人民的好評。
不久,翟春女用省吃儉用積攢的錢為鄧孟秋舉行婚禮。在婚禮行大禮時,新郎、新娘,跪在翟春女面前說︰「謝謝尊敬的媽媽,謝謝親愛的妹妹,今天所有的一切,都是媽媽和妹妹的超常犧牲換來的,我們將永世不忘!」
2、兒媳繼母李金鳳︰親子不知哥哥是繼兄
李金鳳是翟春女的繼兒媳,18歲的姑娘做了兩個孩子的繼母。
1969年,鄧孟秋的妻子和他離了婚,帶著兩個孩子走了。熱熱鬧鬧的日子一下子冷清下來了,望著終日長噓短嘆的繼母,鄧孟秋無可奈何。
在鄧家的日子冷冷清清的時候,城關鎮婦幼保健站里一個女同事給李金鳳介紹對象,說︰鄧孟秋在縣防疫站工作,為人本份,有技術有人緣,沒有人說他不好的。就是一點不好,他離過婚,兩個孩子女方帶走了。要離婚的責任不在他……」女同事說。
「離過婚?」李金鳳听得有點迷惑,因為她剛滿18歲,從未考慮過找個二婚的人。
在同事的說合和安排下,李金鳳和鄧孟秋見了幾回面,直覺告訴她,鄧孟秋的確是一個優秀的男人。
1969年11月,李金鳳頂住家里和社會的世俗壓力,嫁給了比她大十五歲的鄧孟秋。半年後,鄧孟秋的前妻將兩個又髒又黑的小男孩送到鄧家,大一點的四歲,小一點的卻只有兩歲,他們是鄧孟秋的兩個兒子。李金鳳有點犯愁了,留下吧,自己是剛過門的18歲的少婦,既不會照料小孩,又怕別人說閑話。不留吧,兩個孩子很可能就要流落街頭。她想了想,對兩個孩子說︰「來,我給你們洗澡換衣服,這就是你們的家。」
婆婆翟春女在一旁一直沒有敢插嘴,見李金鳳留下了她的兩個孫子,這才說︰「你那麼年輕,行嗎?」
李金鳳說︰「有什麼不行?真不行,您就教我。放心,當初您怎麼待孟秋,現在我就怎麼待他們倆。」就這樣,李金鳳做起了鄧家的第二代繼母。
這時的李金鳳巳經懷孕,為了照顧好這兩個不大的孩子,她決定先做掉孩子,待孩子長大些後再生。在小哥倆回來的第二天,她就去醫院把自己的頭胎孩子做了流產。
李金鳳不僅與時俱進,毫無世俗觀念,而且是一個
大兒子鄧洪濤尿床一直尿到9歲,李金鳳在5年的時間里,對孩子是夜夜換尿布,天天洗尿布。直至1973年冬天,她生下自己第一個孩子的前兩天,她還拖著笨重的身子到河里為繼子洗尿布。對此她付出了深厚的母愛。兩個繼子上學了。
李金鳳後來生了兩個兒子,加上兩個繼子,家里就是四個孩子了。家里很困難,李金鳳給自己定了一個原則,有新衣服有好吃的,要先可著老大老二,老三老四要撿兩個哥哥舊衣服穿,這個規矩一直堅持了十幾年。
李金鳳經常教育孩子們要勤奮向上,互敬互愛。哥四個在整整20多年的時間里,從沒有吵過架。猶為有趣的是,老三老四竟從來不知道兩個哥哥不是一母同胞。直到有一天,他們看到《洛陽日報》介紹母親的事跡,他們才大吃一驚。老三說︰「十幾年來,我看報紙,才知道哥哥是我異母兄長。」可從那時起,哥四個的感情更深了。
鄧孟秋患肝癌病住院,直到去年逝世,兒子兒媳爭著侍候。他們為父親洗頭、洗腳、剪指甲。丈夫逝世後,李金鳳病倒了,四個兒媳婦住在醫院里誰也不走,照顧婆婆並陪她聊天。
3、孫媳繼母宋小愛︰異母姐妹勝親生
宋小愛是李金鳳大繼媳。1990年,李金鳳的大繼子由于夫妻感情不和,離婚了。妻子走了,留下了一個5歲的小女孩。這樣,鄧洪濤就變得和三十多年前的父親一樣了。兒子離婚,孫女沒娘,李金鳳心操碎了。她一邊照顧兒子孫女,一邊四處張羅給兒子再找一個媳婦。不久,在她的操持下,鄧家的第三代繼母宋小愛走進了鄧家。宋小愛出身一個善良的人家,結婚前,老母親一再叮囑,「人家鄧家可是好人家,進門一定要像你的女乃女乃和婆婆那樣,好好待人家先前的孩子,千萬不能做出讓人笑話的事來。」
鄧洪濤的女兒鄧麗君,是一個聰明伶俐的小女孩。宋小愛一到鄧家就喜歡上了她。她白天抱著孩子玩,晚上和她一起睡,早晨起來給孩子穿衣服。漸漸地,孩子離不開她了,很快改口叫她媽媽了。叫媽的那一天,宋小愛高興,鄧洪濤高興,李金鳳更高興,全家竟然為此坐在大廳里慶祝了一番。孩子上學後,宋小愛早晨送,晚上接,星期天輔導她學習,母女倆的感情與日俱增。
有一天,小麗君對爸爸說,她想學電子琴。鄧洪濤那些日子錢有點緊,沒有答應她,小麗君生氣了。
宋小愛就從親戚家里借了2000多元錢,悄悄去商店買來了一架電子琴。她把還在生氣的麗君拉到自己的屋里,說︰「猜猜,媽給你買了什麼?」孩子一看到床上放的電子琴樂得跳了起來。彈了一會兒,便問︰「媽媽,爸爸不是說沒有錢嗎?」
「別管他,媽只想听你彈琴。」宋小愛微笑地說。
麗君考上洛陽的一個中專學校。宋小愛怕孩子受屈,把自己的全部積蓄拿出來還嫌不夠,又回到娘家借了一些錢送女兒上學。麗君每星期回來一次,每次走,爸爸都給拿錢,可是,每次宋小愛都要追上去,背著丈夫多塞給女兒幾十元。麗君每次回家,都要給小妹妹亞婷帶回好吃的好玩的東西。每次回學校姐妹倆都要哭幾場。記者來采訪那天,正好趕上15歲的麗君回洛陽,8歲的小妹妹亞婷抱住她不讓上車,一邊哭一邊說︰「姐姐,我想你,我舍不得你走。」
場面的氣氛顯示︰異母姐妹勝親生。
摘自︰2001年3月7日,易文︰《三代繼母一家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