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醉 人之初 性本善

作者 ︰ 雁渡寒潭

壹佰肆拾肆

11月5日凌晨,楚田幾乎一夜沒睡,他有點小興奮,不興奮那是騙別人的,今天出獄,終于可以重見天日,離開「煉獄之門」,再矜持的人也難免情不自禁興奮起來。

仿佛過了一個世紀,抑或是與世隔絕了一個世紀,這段煉獄的日子說長也長,說短也短,這里是一個九重天下的世界,這里群魔亂舞,楚田不知道自己算不算魔,至少進來時還是書生模樣,出去呢?

真的會與這個世界格格不入嗎?

應該不會,兩月的煎熬不至于失去自己的英雄本色!

紫鵑今天肯定會來,楚禾、軍師等都會過來,迎接從監獄踏入社會的新生,這兩個月的改造真能月兌胎換骨,真能重獲新生嗎?

楚田躺在床板上,旁邊呼呼大睡的「藏獒」胳膊壓住他的小腿,生疼,他挪開自己的腿,半睜開眼,盯著昏暗的燈光開始省視自己,省視執政當局的法律。

一個人犯罪就他媽這麼簡單,一次酒後的沖動所帶來的後果就是公眾審判最終入獄兩月,這似乎太不合乎制定法律的規範了。

楚田覺得自己就像那「殺雞儆猴」的雞,高曉松不也是屬雞嗎?被殺一儆百、、、、、、。

今年是兔年,屬雞的都沖太歲,不殺雞儆猴殺誰?

當初被捉,在高管辦公室睡不著覺的時候,「百度」過很多類似法律條款,包括刑法條款,我國刑法第十三條明確規定︰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無論是從周公的「明德慎罰」還是儒家的「德主刑輔」來看,任何階級的嚴刑峻法,都必然會加深社會的矛盾。西漢思想家董仲舒說,「本其事而原其志」,「心」是犯罪的動機,就是說,判斷一種行為是不是犯罪,要著重看行為人的動機。

動機好,即使犯法不一定有罪;

動機壞,即使合法,也要處罰。

就拿酒駕來說,行為人本身的動機不可能是故意要傷害他人,現在卻硬生生的給其按個「故意犯罪」的罪名,真是「六月飄雪,冤比竇娥」。

*說,法律是統治階級的意志體現,我國人大之所以就醉駕入刑,一是為了嘩眾取寵,二是立法者本身年事已高,喝不動酒了,如果要喝酒也早有人代駕,所以不需考慮禁止酒駕會影響其生活。同理,刑法修正案(八)一次性取消了13種非暴力經濟性犯罪的死刑,也是立法者可能考慮到跟自身的利益有關了,因為普通老百姓經濟犯罪的概率是沒有他們大的。

J市捉住那麼多酒駕的怎麼沒入刑,還不他媽的都是皇親國戚和地方的統治階級,遭殃的始終是弱勢群體,像「大胡子」那樣,平時奉公守法為人謹小慎微,喝完酒啥事沒有,上路被查,一樣關押兩月!

楚田在省視自己的作案動機,其實也沒什麼作案動機,就是酒後沖動覺得自己能駕馭住奔馳350,驅車上路,上路的目的也不是為了危害公共安全,如果不是自己手賤去模紫鵑的兩個基本點,根本就沒這麼多磨難和羞辱。

如果要判,就得判那只色膽包天賤相十足的右手,在酒後去違法亂紀,治以掌刑!

好像也不是什麼違法亂紀啊,那麼多人模都沒事,就你楚田模模就有罪?、、、、、、

楚田苦笑一聲,覺得自己犯傻,思想走了極端,如今都塵埃落定,牢都坐了兩個月,還糾結這些個沒用的干什麼?

政界的事咱一介小老百姓也管不了,還是踏踏實實摒棄一去不復返的過去,好好發展自己的企業吧,還有愛情,也老大不小了,紫鵑情投意合就趕緊娶妻生子,了卻過世的父母一個「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心願。

他這麼瞎想著,天色眼見著露白,抬頭望時,高窗外好像依然月明星稀,看來今天是個好日子,老天爺都作美,嘿嘿!

轉眼看看門口不死不活慢悠悠走著的石英鐘,時針指向六點,六點怎麼還有月亮呢?他揉揉紅腫的眼楮,干脆坐起來,一扭頭,看見廁所邊牆角睡著的章一雙,心里竟涌起一些愧疚,這孫子雖然作惡多端,也不至于在號子里折磨成空前絕後啊!再說你楚田有什麼資格去剝奪猥褻犯的生殖權利?

昨晚又進來兩個信用卡詐騙和合同詐騙的新犯子,床鋪睡不下,章一雙理所當然被「藏獒」安排到廁所邊打地鋪,「花犯子」睡床他媽的不是便宜你了?

楚田覺得自己好像心理有些變態,具體怎麼變態也說不清楚,是不該折磨章一雙的胯下之物還是憎恨這個該死的酒駕入刑?他說不清、、、、、、。

不變態現在也算變態,沒罪現在也有罪,你不具備「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漣而不妖。」的蓮花氣節,在煉獄之門大開殺戒,先篡黨奪位取代老大,後一而再再而三地折磨章一雙和號內的其他「鐵板」,這也不是他書生本性使然,如此為所欲為的啊?

可知︰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

時間永遠是這樣︰它不以你的初衷和意志為轉移,該一江春水向東流的絕不會為你停留半步,你只是其中的一根稻草,你的喜怒哀樂悲歡離合,不會影響滾滾東逝的時間長河。

楚田在「煉獄之門」感嘆著自己卑微的不幸,天已經大放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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