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登才一直覺得自己很有才,很有腦袋,學什麼都快。
若不是有才,怎能在短短四年間就變成縣令?
小時候他曾偷偷去听夫子上課,里頭的學生搖頭晃腦猛背,他不過念個幾遍就全記熟,有一次夫子听到了,便直夸他有才能,說什麼他是狀元的料。可惜他沒錢念書,也沒時間念書,不乞討的話就沒得吃,念書和肚子那個比較重要,他心里很清楚。
後來因緣際會下,他認識一個會易容的乞丐,便跟他學了易容的功夫,之後開始易容到處行竊,偷過一縣又一縣,可惜最後栽在伏陽縣。
當他過上徐靖磊這個男人後,他還真不敢在他面前自稱有才,因為無論他在想什麼,似乎都逃不過那男人的眼楮。
當他第二次又栽在徐靖磊手上後,徐靖磊非但沒有將他送去官府,還給了他一筆錢,並問他願不願意改變這一生的命運——廢話!誰會希望天天過著偷竊的日子,他當然想改變。
沒想到徐靖磊卻要他讀書。受不住管束的他,本想隨口答應然後帶著錢逃跑,哪里知道徐靖磊竟然連他的逃跑路線都算得神準,派人等在那里給他一張字條,上頭只寫了一行字——
若你不會不甘心,那就走吧。
不輕不重的一句話,卻猶如一道驚天之雷,狠狠劈毀他的念頭。
不甘心——他當然不甘心了,從小就是乞兒得到處乞討才能討到一點飯吃,長大還得過著偷竊見不得光的日子,要他怎能甘心引所以他咬了牙苦撐,終于四年後讓他成為秋臨縣的縣令。
不過天下沒有白吃的飯,收了好處鐵定得還清。
人情債最難還了,還是早早償還,免得徐靖磊又出什麼招;那男人其實一點都不恐怖,只是不知為何他一笑,自己就會頭皮發麻。
啪!趙登才重重拍了下驚堂木。
「張全,你仗著有錢不僅侵佔黃家土地、輕薄李家的姑娘、打傷王老爺飼養的阿花,甚至收買陳親隨試圖讓本官輕判,最嚴重的是四年前你蓄意縱火企圖燒死金老爺、女兒以及女婿,此等重罪依律當斬,不過上蒼有好生之德,死罪可免,活罪難逃,本官就判你家產全部充公,你服不服?」
跪在底下的張全嘴巴被搗了起來,一個字也說不出來。
「很好,既然你服,此案已判,退堂!」
這人情,總算已了。
對了,信田昨天來信說餘靖磊開了一間什麼人力銀行公司啥的,他有看沒有懂,反正下個月初就是開張的吉日,他得親自過去祝賀,要不然那男人記恨上了,他可就沒好日子過了。
唉……
——全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