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孤兒,在乞丐窩吃百家飯長大。我不知道別人的生活是怎樣,我只知道當別的孩子還在父母懷里撒嬌享受著父母的愛時,我學會了恨。我恨,恨老天的不公;恨我的父母,既然不要我又為何生下我!我恨,恨自己沒有機會,一生下來就沒有好好活下去的機會。
雖然老天沒給我機會,但我卻要自己創造機會,我要拼命活下去,更要好好活下去,我要翻雲覆雨!到時候我要嘲笑老天,一個被他拋棄的人卻執手乾坤!所以我要活!為了生存,我拋棄了自尊,拋棄了道德,變得冷酷,偷搶騙我學了個遍。可是生活依然一成不變。
就在這時,在我十一歲的時候,遇到了她,一個改變我人生的人。
那是一個秋日昏昏沉沉的下午,我窩在角落里睡覺,鬧哄哄的聲音吸引了驅散了我的睡意,原來是一個華麗的馬車進了這乞丐們的天地。
大家都看著馬車,很想知道這馬車的主人來這里的目的。這時從馬車里走出一個男子十七八歲,白色長袍,面如冠玉,唇紅齒白,黑色長發只用一個玉冠扣起,好一個如玉般的男子,站在這煩亂哄臭的乞丐窩,沒有一絲窘迫,他優雅地伸出手,從馬車里伸出了一只小小的雪白的手與之交握。
一個穿淺綠紗裙的女孩從馬車上跳下來,大約十歲左右,慵慵懶懶,雖年紀不大,但自成*,看不清她的臉,只被她粼粼的目光吸引。
「慕容曉,叫人吧東西搬下來發給大家吧!」女孩開口說道。
「辰兒,你得叫我大哥。」白衣男子伸手揉著她的頭發,眼里滿是寵溺
綠衣女孩伸手隔開男子的手,笑道「下次打賭,若你贏了我,我就叫你大哥!」
「哎~那得道什麼時候。」男子一臉無奈。
綠衣女孩聳聳肩,轉身指揮僕人從馬車上抱下許多棉衣,並交代跟在她身後的兩個丫鬟分發給我們。一紅一黑兩個小小的身影在乞丐堆里穿梭。當那個穿黑衣的丫鬟走到我面前把棉衣遞給我時,我凝視她的眼,女孩察覺到我的目光,抬頭,臉上沒有一絲窘迫,雖然見我這樣直直地盯著她,但她並沒有像其他女孩一樣認為我失禮輕薄,她甚至與我對視,眼里沒有嫌棄,反而只帶著淡淡的憂傷。有這樣的丫鬟,那她有一個什麼樣的主子呢?我暗想。
側目,看著那綠衣女孩,余暉灑在她的身上,脖子上的璞玉閃著光,看起來溫暖祥和。她好像注意到我探究的目光,轉頭看著我。她眼里沒有同情,沒有嫌棄,更沒有憐憫,只是用平和的目光看著我,我卻在這樣的目光中第一次感覺自己活得是個人,是個與她平等的人。
我笑了,這也是我第一次發自內心的笑,沒有諂媚,沒有算計。
我隨手把棉衣扔給旁邊的人,拔了根草,大步上前,陽光都變得溫暖。走到她跟前,慕容曉一驚,但也沒阻止。而綠衣女孩一直站在那里,看著我一步步走近,臉上揚起若有若無的笑。看著她的笑容,我就知道,我的時代來了,她就是我的未來。
把手中的草遞給她,她伸手接了,我黑黑粗糙的大手和她小小雪白的手形成鮮明對比。(古代賣身,就是拿走奴隸身上的草)
後來她走了,錯身而過的時候听到她輕語,「我們還會見面的。」「是的,小辰」我心中默念。
在那之後,在別人談話中我知道她叫慕容辰,是慕容將軍的小女兒。而我從那天開始,就開始等待,等待與她再次相見。
幾天後,那個黑衣丫鬟來了,給了我一筆銀子,讓我去風國邊境,那邊有人接應。
接過銀子,大步走了,不再回頭,沒有絲毫依戀,告別過去,從此我不是無名乞丐,我為自己取了個名字,單名「雷」。
在邊境我用了四五年時間,用廉價收購了風國邊境大片土地,我的名字也響徹風國,沒有人知道如今錦衣華服的雷公子在幾年前還是一個小乞丐,吃不飽穿不暖,受盡嫌隙。
我努力做生意,每次遇到棘手的問題總有人替我解決,我知道是她,是慕容辰,那個綠衣女孩。我愈發期待與她再次相見,很快機會來了,我接到命令,只有六個字「回都城,見主子」。
立刻收拾包袱,翻身上馬,飛馳而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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