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跡官場 第一百八十四章 相親相愛

作者 ︰ 夾襖

一九九年,岑招娣接到了滄海大學的錄取通知書,不過她並沒能如願以償。

岑招娣的弟弟在讀高一,學習成績雖然不能岑招娣好,但畢竟是男孩。在南方打工的父親無法負擔兩個學生的學費。

岑招娣沒哭沒鬧,悄悄地離開家鄉,來到了滄海。當然,她不是來讀書的,而是成為了一家韓資制鞋廠的打工妹。

這家鞋廠位于台西區的城鄉結合部。岑招娣的工作是放港寶,在鞋後跟下面點讓後跟起到固定作用,需要抹一種刺鼻的黃色膠水。做好一件可以得到0.6分的工錢,每個月要完成四萬雙鞋的工作量。

一進入車間,就如機器般轉個不停。藥水不但刺鼻,而且有毒,粘在手上洗不掉。一雙小手很快就如樹皮一般。

那張大紅燙金的錄取通知書,岑招娣一直珍藏著。每個月僅有的一天假期,岑招娣會穿上干淨的衣服,到滄海大學校門外轉一轉。看著前途無量,卻又無憂無慮的大學生們進進出出,感覺自己也是他們當中的一員。

天暗了下來,岑招娣裹了裹身上的衣服。滄海大學離海邊不遠,海風已經很涼了。這是岑招娣第三次來滄海大學門口。吃個煎餅果子,坐坐走走,一天的假期很容易消磨。

路燈拉長了岑招娣的影子,她沿著寬闊的柏油馬路,沒落地走向公交站牌。轉兩次車才能回到台西區,那里才是岑招娣的世界。工廠給打工妹租了民房,一個十平方米的小房間里,住著八個姐妹。

「小嫚,冷啊!來!陪哥喝杯啤酒,暖和暖和!」

雖然已經是深秋,但路邊的燒烤攤還有生意。三個混混扭頭看到了怯怯的岑招娣,擠眉弄眼地笑了起來。三人都是小平頭,花格子襯衣敞著懷,袖子擼得高高的,露出胳膊上的青龍白虎來。

岑招娣不敢搭話,咬著嘴唇,低著頭,快速向前走去。今天一下子忘了時間,回去得太晚,下次不敢了。

許是陽氣太盛,許是酒壯慫膽,三個混混婬啊笑著對視了一下,拍下二十塊錢,大呼小叫地尾隨著岑招娣。

「從滄大那邊過來的,女大學生吧?」

「嘿嘿,哥還沒玩過女大學生……」

岑招娣終于成了別人眼里的大學生,卻沒有時間和心情高興。天色已經完全暗了,沖過一片拆遷的廢墟就是站牌,那里即使沒有公交車,也應該有等車的路人。岑招娣放開腳步跑了起來。

沒想到,她腳下一虛,「噗通!」摔倒在地,腳脖子疼得厲害。三個混混很快就追上了,岑招娣只好放開嗓子大叫,「救命,救命啊!」

海風很大,攜裹著法國梧桐的葉子飄飛,呼嘯有聲,岑招娣的呼救顯得很微弱。一個弱女子哪能抵擋得住三個色膽包天的混混?她的衣服很快就被撕碎了,岑招娣面如死灰,連反抗都忘了。

三個混混互相推搡了一下,其中一個壓了上來……

岑招娣永遠都忘不了那一天,一九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他穿著一套潔白的運動服,仿佛從天而降,三拳兩腳打跑了三個流氓。隨後,運動服蓋在了我的身上。隨後,他轉過身去,月兌下褲子扔過來。我慌亂地穿上了,卻沒有力氣往起站。一只溫暖而柔軟的大手伸給了我……

英雄叫李天行,滄海大學化學系三年級學生。每周日晚上,李天行在「天璣」女子會所做健身教練。也許是冥冥中自有定數,他在上班途中听到了呼救。

次日,岑招娣成了「天璣」的服務員,為一幫非富即貴的婦人端茶倒水遞毛巾。

李天行是廣東人,自幼習武,陽光帥氣,健康英俊。當時,港台味的普通話正隨著《我本善良》等電視劇流行。在一班寂寞多金的婦人眼中,李天行甚至有點黃飛鴻的影子。所以李天行經常被他的學生調戲,乃至誘惑。

岑招娣進入「天璣」後,生活環境和收入都大為改觀。粗糙的雙手逐漸溫潤,一身青澀也逐漸褪去,變成了一個嬌媚滑啊女敕的大美女。

兩人理所當然地走到了一起。一九九一年的元旦,在李天行租來的兩居室里,第一次雖然不是那麼順當,卻很美好。那時李天行二十一歲,岑招娣十九歲。

寒假時,李天行帶著岑招娣回了廣東。李天行的父親卻大發雷霆,棒打鴛鴦。原因很簡單,另一間工廠的老板有個獨生女兒,也是大學生,兩家準備聯姻。既可以把生意做大,又是門當戶對,你領一個打工妹回來算是怎麼回事?

岑招娣也是這時才知道,李天行家里居然開著一間很大的工廠,代工變形金剛玩具。

不過,任何事情都阻擋不了一對相親相愛的年輕人。李天行毅然帶著岑招娣返回了滄海,一九九一年的春節,兩人是在出租屋里過的。李天行的父親也說到做到,斷了李天行的財路。

雖然兩人打工都能掙錢,但逐漸入不敷出了……

「蔣破軍玩膩了以後,又把她送給了梅掩城。我手上綁了刀子,發瘋一樣去找蔣破軍算賬。蔣破軍卻說,‘我上過很多女人,但從來沒用過強。年輕人,別把愛情當真,玩玩就算了,反正你也沒吃虧。’我就虛月兌了,其實我知道,段汗沁手里拿著一把微沖,沈錦臣也是深藏不露的高手,我沒有任何機會。」

「我求蔣破軍收留我,從一個小混混做起,雙手沾滿了鮮血。身上每挨一刀,我就覺得報復了那個女人。我是不是很傻?我為蔣破軍立下了汗馬功勞。我以為蔣破軍已經信任我了,後來我才知道,我還是沒有任何機會。我身上的傷疤太多了,他們都叫我行尸。其實我就像一具行尸走肉,生活早已離我遠去。逐漸的,我也沉迷在殺戮中無以自拔。」

「現在,她叫岑汝琦了,是‘天璣’的總經理,坐擁豪宅,出入名車。主業是梅掩城的情婦,偶爾也回蔣破軍那里客串一下。」

行尸臉上還是淡淡地笑著,似乎是在說別人的故事。不過具體的細節,說得語焉不詳,可能是心底永遠的傷疤,也可能是早已淡忘。

「你為什麼突然覺醒?」于根順盯著行尸突然發問。既然已經習慣,為什麼要改呢?難道真是是因為哥的英明神武,感召了迷途的羔羊?

歉意,沒寫完,本章3000,明天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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