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跡官場 第一百八十四章 狗血行尸

作者 ︰ 夾襖

一九九年,岑招娣接到了滄海大學的錄取通知書,但她並沒能如願以償。

岑招娣的弟弟在讀高一,學習成績雖然不如岑招娣好,但畢竟是男孩。在南方打工的父親無法負擔兩個學生的學費。

岑招娣沒哭沒鬧,悄悄離開家鄉,來到了滄海。當然,她不是到大學報到,而是在一家制鞋廠里當了一個打工妹。

這家鞋廠是韓資企業,位于台西區的城鄉結合部。岑招娣的工作是放港寶,在鞋後跟下面點讓後跟起到固定作用,需要抹一種刺鼻的黃色膠水。做好一件可以得到0.6分的工錢,每個月要完成四萬雙鞋的工作量。

一進入車間,就如機器般轉個不停。膠水不但刺鼻,而且有毒,粘在手上也不容易洗掉。岑招娣的一雙小手很快就像樹皮一樣粗糙了。

那張大紅燙金的錄取通知書,岑招娣一直珍藏著。

每個月僅有的一天假期,岑招娣會穿上干淨的衣服,到滄海大學校門外轉一轉。看著前途無量,卻又無憂無慮的大學生們進進出出,感覺自己也是他們當中的一員。

天色暗了下來,岑招娣裹了裹身上的衣服。滄海大學離海邊不遠,海風裹著霧氣,已經很涼了。

從滄海大學轉兩次車才能回到台西區。台西區才是岑招娣的世界。工廠給打工妹租了民房,一個十平方米的小房間里,住著八個姐妹。但任誰也不知道岑招娣有一張錄取通知書。

這是岑招娣第三次來滄海大學門口了。吃個煎餅果子,走走坐坐,一天的假期很容易消磨。

今天,岑招娣決定走到轉車的站牌,只有五站路,卻也要五毛錢的。這麼干淨的馬路,這麼清爽的空氣,離滄海大學又這麼近,走一走有什麼打緊?

路燈拉長了她的影子,岑招娣沿著空曠的柏油馬路往前走。

「小嫚,冷啊!來!陪哥喝一杯,暖和暖和!」

雖然已經是深秋,但路邊的燒烤攤還有生意。三個混混扭頭看到了怯怯的岑招娣,擠眉弄眼地笑了起來。三人都是小平頭,花格子襯衣敞著懷,袖子擼得高高的,露出胳膊上的青龍白虎來。

岑招娣不敢搭話,咬著嘴唇,低著頭,加速向前走去。今天一下子忘了時間,回去得太晚,下次可不敢了。五毛錢怎麼了?我一天能掙八塊多錢啊!

許是陽氣太盛,許是酒壯慫膽,三個混混婬啊笑著對視了一下,拍下十塊錢,大呼小叫地尾隨著岑招娣。

「從滄大那邊過來的,女大學生吧?」

「嘿嘿,哥還沒玩過女大學生……」

岑招娣終于成了別人眼里的大學生,卻沒有時間和心情高興。天色已經完全暗了,沖過一片拆遷的廢墟就是站牌,那里即使沒有公交車,也應該有等車的路人。岑招娣放開腳步跑了起來。

沒想到,她腳下一虛,「噗通!」一聲摔倒在地,腳脖子疼得厲害。三個混混很快就追上了,岑招娣只好放開嗓子大叫,「救命,救命啊!」

海風很大,攜裹著法國梧桐的葉子飄飛,呼嘯有聲,岑招娣的呼救顯得很微弱。一個弱女子哪能抵擋得住三個色膽包天的混混?她的衣服很快就被撕碎了,岑招娣面如死灰,連反抗都忘了。

三個混混互相推搡了一下,其中一個壓了上來……

岑招娣永遠都忘不了那一天,一九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他穿著一套潔白的運動服,仿佛從天而降,三拳兩腳打跑了三個流氓。隨後,運動服蓋在了我的身上。隨後,他轉過身去,月兌下褲子扔過來。我慌亂地穿上了,卻沒有力氣往起站。一只溫暖而柔軟的大手伸給了我……

英雄叫李天行,滄海大學化學系三年級學生。每周日晚上,李天行在「天璣」女子會所做健身教練。也許是冥冥中自有定數,他在上班途中听到了呼救。

次日,岑招娣成了「天璣」女子會所的服務員,為一幫非富即貴的婦人端茶倒水遞毛巾。

李天行是廣東人,自幼習武,陽光帥氣,健康英朗。當時,港台味的普通話正隨著《我本善良》等電視劇流行。在一班寂寞多金的婦人眼中,李天行甚至有點黃飛鴻的影子。所以李天行經常被他的學員調戲,乃至誘惑。不過李天行HOLD得住,哥不是個隨便的人。

岑招娣進入「天璣」後,生活環境和收入都大為改觀。粗糙的雙手逐漸溫潤,一身青澀也逐漸褪去,變成了一個嬌媚滑啊女敕的大美女。

兩人理所當然地走到了一起。一九九一年的元旦,在李天行租來的兩居室里,第一次雖然不是那麼順當,卻很美好。那時李天行二十一歲,岑招娣十九歲。

就像童話故事中講的那樣,灰姑娘被白馬王子拯救,嫁入了王宮,從此過上了沒羞沒臊的幸福生活。

可是,從來沒有哪個童話講過,灰姑娘嫁入皇宮之後都發生了些什麼。有些邪惡大叔「嘿嘿」地笑著——童話到此結束,生活才剛剛開始……

寒假時,李天行帶著岑招娣回了廣東,一個遍地都是小工廠的地方。

夫妻雙雙把家還,卻惹來棒打鴛鴦散。李天行的父親大發雷霆。原因很俗套,另一間工廠的老板有個獨生女兒,也是大學生,兩家準備聯姻。既可以把生意做大,又是門當戶對,「你個憨居領個水路豬妹返來算點?」

岑招娣也是這時才知道,李天行家里居然開著一間很大的工廠,代工變形金剛玩具。像她這樣的「水路豬妹」,廠里有好幾百個。

不過,地球都阻止不了一對相親相愛的年輕人,何況一個掉到錢眼里的「癲老坑」?

李天行毅然帶著岑招娣返回了滄海。一九九一年的春節,兩人是在出租屋里過的。李天行的父親也說到做到,徹底斷了李天行的財路,並揚言要斷絕父子關系,「無我幫手,你淨系得乞食個份!」

兩人並沒有「乞食」。不過,李天行本來興致所之的周日晚班打工,變成了周六下午到周日深夜。

好在岑招娣相貌出眾,和其他服務員相比,還算是有點文化,一個月後她被任命為領班,工資翻番了兩番。三個月後,又升任大堂經理,工資又翻了兩番。

春暖花開時,李天行才知道,這個「天璣」女子會所的幕後老板,是一個叫蔣破軍的黑老大……

「蔣破軍用過以後,覺得還不錯,就把她送給了梅掩城。我手上綁了刀子,發了瘋一樣去找蔣破軍算賬。蔣破軍卻說,‘我上過很多女人,但從來沒用過強。年輕人,別把愛情當真,玩玩就算了,反正你也沒吃虧。’我當時就虛月兌了,白痴一樣渾身發抖,跪在地上哭。」

「其實我知道,段汗沁拿著一把微沖,沈錦臣也是深藏不露的高手,當時我沒有任何機會。但我發誓,我一定要親手把他剁成肉醬,求老天保護他好好活著。」

「但那時我求的不是老天,而是蔣破軍。我求他收留我,我老豆恩斷義絕,我女人水性楊花,我無家可歸。蔣破軍答應了。」

「我從一個小混混做起,雙手沾滿了鮮血,為蔣破軍立下了汗馬功勞。我以為蔣破軍已經信任我了,後來我才知道,我還是沒有任何機會,但我一直等著。」

「我身上的傷疤太多了,他們都叫我行尸,我也就叫自己行尸了。其實我真的就像一具行尸走肉,生活早已離我遠去。逐漸的,我也沉迷在殺戮中無以自拔。」

「現在,她叫岑汝琦了,是‘天璣’的總經理,坐擁豪宅,出入名車。主業是梅掩城的情婦,偶爾也回蔣破軍那里客串一下。」

「我很矛盾。我身上每挨一刀,我就覺得報復了那個女人。有時候又想,她一定有迫不得已的苦衷,我不能讓別人傷害她,她只是一個弱女子。我一直在暗處關注著她,在她的豪宅附近租房子。」

「其實,我可以輕易地殺死梅掩城,但可能傷害到那個女人的利益,梅掩城要比蔣破軍重情重義,對那個女人是有感情的。更何況對我個人來說,後果也太嚴重,無路可逃。對付蔣破軍,我去一直沒有找到機會。蔣破軍從不在女人家里過夜,都是女人自己送貨上門,收貨地址還不一樣。」

「他老婆死了,孩子離家出走了。蔣破軍和我一樣,都是沒有家的人,嘿嘿。」

行尸臉上還是淡淡地笑著,似乎是在說別人的故事。不過具體的細節,卻說得語焉不詳,可能是心底永遠的傷痛,或者是早已淡忘,抑或是根本就不明底細。甚至,三者兼而有之?

「你為什麼突然覺醒?」于根順盯著行尸陡然發問。既然已經習慣和沉迷,為什麼要改呢?難道真的是因為哥的英明神武,感召了迷途的羔羊?

行尸一怔。從于根順進來以後,行尸臉上就一直掛著笑容,無論是刀貫手心,自行裹傷,還是揭開十年來的傷疤,都沒有影響他的笑容。而此時,他的臉上居然是一片蕭瑟。

「離家十年,我一直沒和父母聯系。開始是因為賭氣,後來是怕牽累他們,再後來就習慣了。一個月前,我去瓊州執行任務,偷偷潛回去看了一眼。原來我老豆的工廠早就敗落了,老豆去年冬天得了肝癌,沒能熬過春天,算是氣大傷身吧。剩下我老娘,孤苦伶仃,一個人。」

「我才知道我錯了,錯得厲害。子欲孝而親不待。我累了,想回老家,給老娘養老送終。那個女人和我有什麼關系呢?她的全家都遷到了滄海,她弟弟高中輟學,現在是‘金碧輝煌’旗艦店的總經理。她是黑白兩道大佬的情婦。我只是一塊墊腳石而已。」

「知道我老豆死了以後,突然間,我誰也不恨了,我只恨我自己。」行尸又笑了,又像是說別人的故事了,「不過,既然遇見了順子哥,也許可以搏一搏?但無論結果如何,只有我沒死,我就要回家了。」

呃,哥討厭听故事,這個世界上的故事太多,哥听得完嗎?于根順連續喝了兩罐啤酒,還反客為主地遞給行尸一罐,行尸點頭哈腰地道謝,就像客人一樣。呃,這個世界上,故事怎麼就這麼多呢?

「你有蔣破軍的罪證嗎?」于根順問道。從上消滅一個人,很容易。但這是違法的啊,哥是守法好公民,不做違法的事。更何況,對一個無惡不作、不擇手段、無所不用其極的黑老大來說,就這麼死了,實在是太便宜他。

「蔣破軍很謹慎。一九九四年,也就是梅掩城任市公安局局長時,蔣破軍就開始洗白了,黑道的生意都交給了段汗沁打理。蔣破軍主要的精力用于經營他的明面生意。也樂善好施,甚至給滄海大學捐建了一個圖書館,命名為北斗樓。還設立了北斗獎學金基金。也就是那年,蔣破軍成了市人大代表。」

「一九九四年,梅掩城身為副局長兼刑警支隊支隊長,和常務副局長侯德柱競爭大局長。在關鍵時刻,梅掩城成功破獲了台西區的一個黑社會性質團伙。而侯德柱卻丟了配槍。那把配槍在我手里,但我無法出庭作證。」哥雖然是行尸,但不想變成不能行的尸。偷警察的槍,本來就是一件嫌命長的事。

「但我知道蔣破軍的保險櫃藏在哪里,那里面一定有梅掩城的罪證。否則梅掩城怎麼會那麼听蔣破軍的話?更多的罪證,可能藏在瑞士銀行的保險櫃里了。就算有人知道,那也只可能是段汗沁。」

「找到梅掩城的罪證,還怕找不到蔣破軍的罪證嗎?」袁遠激動得臉通紅,自己先喝了一罐啤酒穩定情緒,「另外,侯德柱的配槍,可以做一做文章,從蔣破軍的辦公室里找出來就是了。」

「袁遠,你不錯!」于根順點了點頭。

「我有想過,但我做不到。即使我能拿到,我也沒命交給警察。即使能交給警察,也不能是滄海的警察。」行尸現在已經笑得很愉快了。

「幫我聯系蔣破軍,明天上午九點,北斗大廈。」于根順站了起來。這麼好的別墅,搞得跟豬窩似的,臭氣燻天。

「順子哥,對付蔣破軍,不能用強啊!北斗大廈是蔣破軍的老巢!」袁遠急切地勸阻道,也跟著于根順站了起來。

「嘿嘿,順子哥畢竟是順子哥!」行尸掏出手機,撥通了段汗沁的電話。

「不是你出的主意嗎?走吧,上山乘涼去。」于根順向著袁遠笑了笑,推開樓門,跳出院子,繼而跳到了小區外。

呃,我出的主意?嗯,我出的主意!袁遠興沖沖地跟在後面。翻跳這兩道圍牆他倒是練習過多次的,「順子哥,其實這里很隱秘,沒人知道的。」

「給我送信的小混混,你保持聯系嗎?」于根順倒也不急,很有耐心地等著袁遠。這小子,有腦子。雖然下了決心變壞撈錢,豈不知變壞也不是那麼容易的。

「那是行尸哥的小弟……」袁遠若有所思地說。後面,李天行也跳過了牆頭,補充說道,「一般是有事才聯系,不過胡楊絕對可靠!」

于根順沒有回答,也不管山路,只是取直線往上走。多次操練過這條小路的李天行和袁遠反而被落在後面,追得「呼哧呼哧」的。

半個小時後,五輛警車悄無聲息地停在了「幸福新村」大門處。保安燒餅和兔子被二十多個全副武裝的警察嚇傻了,戰戰兢兢地領著他們來到八號樓前。

各個窗口布樁後,警察直接用大錘砸開了樓門。

彈上膛,如有抵抗,當場擊斃,無須示警。這是他們接到的命令。

豬圈一樣的臥室里,一個警察模了模涼席和毛巾被,向指揮中心報告,「韋大!嫌犯不在三號地點,至少一天內沒有在此生活過的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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