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的耕作水平又有提高,生產經驗更為豐富,糧食畝產比宋元有所提高。
1、北方的糧食畝產
據《河間志》卷三記載︰「一夫耕田三五十畝,畝收麥一石以上。」夏麥秋粟合起來還是2
石。畝產2石漢量(小畝/小石)3.2石,比元代的3.036石增產5.4%,合今市制畝產300斤。
2、南方的糧食畝產
明代南方稻麥兩熟田的稻谷畝產,據顧炎武《日知錄》中引洪熙已年周干說︰「如吳江昆
山等田,畝舊稅五升,小民佃租富室田,畝出私租一石。」什伍之租,畝收應是2石。畝產稻谷
2石,折合今市制為畝產288斤。稻麥兩熟田,麥的產量據明末清初桐鄉的經營地主張履祥在《
補農書》中所說︰「田極熟,米三石,春花一石半,然間有之。大允共三石為常耳。」張氏所
說上熟之田,是稻谷「3石」,「春花一石半」。那麼,常田的稻谷產量就應當是畝產2石,春
花畝產1石,合起來是畝產3石。畝產稻谷4石,折合今市制畝產577斤。
吳慧認為,明代南方一季晚稻的畝產是2.72石,稻麥或稻豆復種是稻2石、麥(豆)1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