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竹國的社會狀況
孤竹國前期是商朝的諸侯國。有自己的職官和軍隊,是獨立性較大的政治實體。君侯承認商王朝的宗主權,並為商王室承擔戍邊、納貢等義務。孤竹國君侯又在商朝朝庭任官。經考證,有商一代,孤竹國君共傳十一世。第九世君侯竹離大,在商朝先後任貞人和司卜,是掌管佔卜和祭祀的官員。由于「殷人尚鬼」,遍祀諸神;無日不卜,無事不卜;「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因此掌管佔卜、祭祀和軍事的官員屬朝廷要職。第十世君侯亞微(伯夷、叔齊之父)、第十一世君侯亞憑,在商朝朝廷先後擔任過亞卿,是卿史一類官職。地位也很高,名冠「亞」字以示尊榮。
孤竹國在殷商中原先進文化的影響下,社會發展加快。到商朝中晚期進入奴隸制社會,具有國家的規模。孤竹國的經濟比較發達,農業、手工業均相當可觀,盧龍縣曾出土相當于商代晚期成組的青銅器鼎、簋、弓形器和金臂釧;多數造型莊重典雅,飾紋繁縟精美。還有大量夾紅褐陶器。遷安、灤縣也出土了晚商青銅器,具有明顯的地方特征。畜牧業發展水平也很高,在社會經濟結構中佔有重要地位。距虛(驢騾之屬)大量飼養,是孤竹國的特產。《爾雅•釋地》雲︰「觚竹、北戶、西王母、日下,謂之四荒」。所謂「四荒」,古代人認為是「言聲教不及,無禮義文章」的「四方昏荒之國」。這種看法值得研究。有的學者認為,就孤國與商朝的各種關系,經濟結構及生產發展水平、名號文化、通行的文字和語言及政治、生活習俗,以及伯夷、叔齊事跡的文化內涵等多方面來看,與當時中原地區相比較,沒有太大的區別。這是一個行文章、加政教、講禮規、蹈仁義的諸侯國,同時具有較鞏固的經濟基礎。孤竹國至晚在商朝晚期大體完成了孟子所說的「用夏變夷」的過程。雖然就下層民眾的華夏化而言不及孤竹國的上層華夏化深,但隨著歷史的發展,上行下效,民眾的華夏化隨之加深,夷狄文化雖有所保留,但逐漸退居次要地位。于是孤竹國人大體完成了華夏化進程,而成為
華夏共同體的一部分。
西周時期,對孤竹國采取既懷柔又防範的政策。周王繼續分封孤竹國成為周朝的異姓諸侯國,其內部結構沒有觸動,君侯的地位保留。同時,周王分封同姓諸侯國燕國,鎮守北方,監督孤竹國等原商族勢力,抑制山戎、東胡等部族,共同拱衛周朝。在商朝時,孤竹國君為墨胎氏,商亡後「以國為氏」,稱「孤竹氏」,或省稱為「竹氏」。後來孤竹國為逐漸強大的山戎所逼,國勢日益衰落。至春秋時期,孤竹國地被山戎佔領,成為山戎「與國」,即山戎的盟國和附屬國。
*孤竹國的歷史地位
孤竹國傳國近千年,在中國古代史上有重要的地位。
1.北方的灤河和黃河、長江一樣,也是中華民族的母親河。孤竹族人在十分艱難的條件下,開發了灤河下游地區。孤竹族人善于開發土地,進行墾殖,把野生植物改造為農作物,栽培大豆、冬蔥成功,傳布天下。創造了燦爛的農業文化和青銅手工業文化,作出了巨大的歷史貢獻,表現了開拓進取和剛健自強的民族精神。
2.灤河下游地區是南方農耕文化和北方牧獵文化的結合地帶,孤竹國促進了兩種生產方式的交融。這里是夷夏各族雜居之處,孤竹國最早接受中原地區殷商文化,歷經千年,促進了夷狄族的華夏化和各族的融合。正如蘇秉琦先生所說︰燕山南北地區是中華民族的一個大熔爐。因此,孤竹文化的特點是︰多元文化,以中原文化為主導,源遠流長。戰國時期燕國和秦漢以後,在這里有移民、駐軍、設郡縣、修長城等,與孤竹人的華夏化及其對這里的開發密切相關。其後,這種類型的文化不斷影響南下到這里的烏桓、鮮卑、高句麗、契丹、女真和滿族等族,對其社會歷史的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3.孤竹國是商朝在北方的重要諸侯國,是商朝的北部屏障,維護了商朝北疆的安定,為商朝的社會發展創造了條件。孤竹國的建立標志著今冀東地區文明史的開端。西周、春秋時期,進一步提升了冀東地區的文明程度。孤竹國立國近千年,是我國歷史上存續時間較長的諸侯國之一。
4.孤竹國產生了以伯夷、叔齊為代表的偉大愛國者和廉讓節義的楷模,表現了崇禮、守廉、尚德、求仁、重義精神,構成了燕趙文化乃至華夏文化的精神內涵。孤竹先人留給後人寶貴的精神財富。伯夷、叔齊那種「不降其志,不辱其身」的節操,可與晚商「三仁」即箕子、比干、微子媲美。以伯夷、叔齊精神為代表的孤竹文化,在中國歷史上產生過極大的影響,對中國傳統文化的形成起了促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