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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輪明月升上天空。泥點小人們又吃了一些任強帶回的果子,唧唧咋咋地回自己窩棚睡覺去了。
自穿越一來,任強還沒有睡覺的感覺,也不願意一個人在窩棚里呆著。過去身為草木,每晚吸收月光光華。今日化成人形,這月光光華對自己還有沒有作用呢?
任強靜靜地坐在化身前的那叢薔薇處,體驗著天地靈氣對自身的影響。同時用肉眼觀察著周圍的一切。
化形以後,那叢陪伴了自己萬千年的茂盛薔薇,消失的無影無蹤。難道它們都轉形到自己的身體里了?可是,那幾支落上泥點的枝睫為什麼保留了下來呢?
任強心里這麼一想,不由的用眼掃了一下那幾支枝睫。
月光下,薔薇枝睫靜靜地躺在他身邊的土地上,淺紅色的花朵上泛著銀白色的光華,好像有一層流動的水銀包裹在周圍。
任強感到奇怪,忙走過去拿起觀看。枝睫共有四條,入手感到柔韌異常,似乎有種血脈相連的感覺。
任強想起自己以前小說,說化形後遺留的東西,還是本體的一部分。可隨本體意念轉化任何法寶,為本體服務。
「轉化什麼呢?」
任強舉著枝睫心里琢磨︰後世的自己不過是一文弱書生,只識筆墨紙張和電腦,哪里動過刀槍棍棒!
如今穿越到洪荒,這里妖獸橫行,仙人來往,武力制勝,要想在這里生存,身上沒有幾件法寶還真不行。
可是,自己剛剛化形,還真不知道什麼樣的法寶用著順手?!
思來想去,也想不出法寶的名稱和模樣。
听孔宣說,鴻鈞在分寶崖上把紅繡球給了女媧,紅繡球乃定情之物,絲繡柔軟娟秀,不也是先天靈寶級別嘛!可見,靈寶不一定非得硬邦邦能殺能砍的刀槍劍戟。
干脆,就按自己最喜歡的物件轉化得了。
望著手中枝睫,任強想象著自己最喜歡的東西。由于後世除了寫文章就是看書,最喜歡的也就是筆墨紙張了。這些在洪荒之中,絕對沒處去買!
中國遠古的時候,人們的書寫工具是筆、墨、紙、硯,被譽為「文房四寶」。四樣各有各的用途,各有各的講究,所謂「名硯清水,古墨新,慣用之筆,陳舊之紙」,合起來是整個一套。再寫出獨特的方塊漢字,綜合成為中華民族獨特的傳統書法藝術。它不但可以自我欣賞,而是越來越得到了世界各國人們的矚目、珍愛。
想到這里,任強心胸豁然開朗︰對,就用這四支枝睫,轉化為筆、墨、紙、硯,日後自己也好用來寫文章。
任強心里這麼一想,腦海里立馬出現了一支以前練毛筆書法時用過的毛筆。意念剛動,一支枝睫在任強手上眨眼間變成了一支竹管狼毫毛筆。
任強大喜。心道變化竟然如此快。看來玄幻小說雖然雲遮霧罩,卻能給人以啟迪,教人少走許多彎路。
任強一鼓作氣,把剩余的三支都轉化成自己熟悉的墨、紙、硯台。
任強卻不知,他本體乃薔薇,終日里吸收天地靈氣,又保護過孔宣和小青龍比子。孔宣乃後世的孔子;比子是後世的比干,都是大能之人、將相之才。天道自然降功德于他。後又加上造人之功德,雖然很少,意義重大。故此枝睫卻是進入後天靈寶之流了。只是此時任強法力尚淺,對其威力還不能完全認識。
任強望著面前的筆、墨、紙、硯,瞅瞅這個,撫撫那個,高興得不能自禁。在心里贊嘆後世遠古祖先的明創造。
據傳,毛筆是由戰國時期的秦國大將蒙恬明的。
公元前223年,秦國大將蒙恬帶領兵馬在中山地區與楚國交戰,雙方打得非常激烈,戰爭拖了很長時間。為了讓秦王能及時了解戰場上的情況,蒙恬要定期寫戰況報告遞送秦王。那時,人們通常是用分簽蘸墨,然後再在絲做的絹布上寫字的,書寫度很慢。蒙恬雖是個武將,卻有著滿肚子的文采。用上面說的那種筆寫戰況報告,常影響他的思緒。那種筆硬硬的,墨水蘸少了,寫不了幾個字就得停下來再蘸,墨水蘸多了,直往下滴,又會把非常貴重的絹給弄髒了。蒙恬以前就萌生過改造筆的念頭,這次要寫大量的戰況報告,這個願望就越來越強烈了。
戰爭的間隙中,蒙恬喜歡到野外去打獵。有一天,他打了幾只野兔子回軍營。由于打到的兔子多,拎在手里沉沉的,一只兔子尾巴抱在地上,血水在地上拖出了彎彎曲曲的痕跡。蒙恬見了,心中不由一動︰「如果用兔尾代替普通的筆來寫字,不是更好嗎?」
回到營房之後,蒙恬立刻剪下一條兔尾巴,把它插在一根竹管上,試著用它來寫字,可是兔毛油光光的,不吸墨水,在絹上寫出來的字斷斷續續的,不像樣子。蒙恬又試了幾次,還是不行,好端端的一塊絹也給浪費了。一氣之下,他把那支「兔毛筆」扔進了門前的山石坑里。
蒙恬並不甘心失敗,仍然抽時間琢磨其他別的改進方式。幾天過去了,他還是沒有找到合適的辦法。這一天,他走出營房,想透透新鮮空氣。走過山石坑時,他又看到了坑里那支被自己扔掉的「兔毛筆」。蒙恬將它撿了起來,用手指捏了捏兔毛,現兔毛濕源源的,毛色變得更白更柔軟了。蒙恬大受啟,馬上跑回營房將它往墨汁里一蘸,兔尾這時竟變得非常「听話」,吸足了墨汁,寫起字來非常流暢,字體也顯得圓潤起來。原來,山石坑里的水含有石灰質,經堿性水的浸泡,兔毛變得柔順起來。由于這支筆是由竹管和兔毛組成的,蒙恬就在當時流行的筆名「聿」字上加了個「竹」字頭,「筆」字是後來的簡化體。
蒙恬創造了毛筆,被秦始皇封諸管城,號曰管城子。由此,「管城」、「管城子」、「中書君」、「毛先生」等,作為筆的雅號在文人中傳開了。
「如今咱倆相遇在洪荒,我又給你起個什麼名字呢?」任強望著竹管狼毫毛筆喃喃自語。
一陣清涼芬芳氣息傳來。任強往四周看了看,並沒有花朵開放。那,香氣是從哪里飄出來的?
任強仔細嗅了嗅,噢,原來是面前的——墨!
墨能出香氣?
任強拿起來,湊到鼻子跟前聞了聞,嘿,還真是它的事。
「難道是塊藥墨?」(未完待續)ak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