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對什麼最敏感?自己最愛的,最恨的,或者對自己有著強烈刺激的事物。
志勇對于程峰來說,就屬于後者。他的聲音一出現就吸引了程峰的注意力。本來是打算買醉的,志勇的聲音,令程峰的酒醒了一些。不禁令他感慨這世界太小。這麼多酒吧,偏偏兩個人就能在同一個里面遇上。
志勇在台上唱,程峰在台下听。他听出了志勇的動搖,哼,程峰忍不住從鼻子里面出氣,早干嘛來著,等夢蝶身體都這樣了,才想起來自己是個大包袱,我早就告訴夢蝶,她不可能這樣照顧他一輩子的,怎麼樣,讓我說準了吧。再這樣下去,可就真是一輩子了,把命搭進去得了。
程峰端起酒杯一飲而盡,剛才特別特別堵心的感覺,隨著志勇這首歌唱下來,好像好多了。人就是這麼丑陋,在對手示弱或者無力再與自己競爭的時候,心中總是會產生這麼一種奇怪的「愉悅」心理,實在是不大光彩。
掏出錢,對服務生揮手,一個服務生趕緊走上前來,「請問您需要什麼?」
「剛才那首歌,再給我唱一遍。」說完,看也沒看,抬手把錢舉到服務生眼前。
志勇有點奇怪,有人喜歡這首歌?第一次唱就會有人點,這樣的事情還真是少見。不過既然人家點,就得唱,沒有什麼好猶豫的。
「再唱一遍。」程峰大聲對服務生說,手里揮舞著紙幣,他有點喝多了,加上積壓了很久的對志勇的怨恨,他想要發泄出來。
志勇唱到第三遍下台,告訴服務生不可以再唱了,不能因為客人的一時興起就讓其他客人跟著總听一首歌。「可是,如果那位客人還點,怎麼辦?」
「我去跟他說。」志勇說。
果然,程峰又在揮舞著鈔票。志勇看到程峰,什麼都明白了。
「你醉了。」志勇低低的聲音提醒程峰。
程峰听到身邊服務生的聲音變了,變成了那個他最最討厭的人的聲音,回過頭瞧了志勇一眼。「怎麼?客人點歌都不唱嗎?」
「你對我沒好感,對我有氣,等我下班,咱們外面說。我知道你為什麼點這首歌。我現在當面告訴你,我的的確確對不起夢蝶,這樣你滿意了吧?」
「滿意?哼」程峰冷笑了一下。「自從夢蝶退學,她就跟變了個人似的,最多的時候一天接好幾份翻譯工作,你當她是鐵人啊!你個大男人靠個女孩子活著,你還要不要臉!」
志勇沒有說話,也沒有生氣,程峰此時此刻的態度,正是他對自己的態度。他活該讓人罵,夢蝶現在這個樣子,他已經沒有臉再說什麼。
「我知道我對不起夢蝶。我還要上班,有話,等我下班說吧。」說完,志勇打算離開。
「站住。」程峰忽然說,「既然知道自己的情況,就不要把夢蝶拖垮。她的身體已經很弱了,她需要休息,而不是玩命地掙錢去養你。」
話很難听,志勇,一個大男人,站在那里听另一個男人這樣說自己,的確很難受,可是,他沒有可反駁或者可據理力爭的地方。這就是現實。
「我知道。我不會再去打擾她了。她需要什麼樣的生活,我知道。」
「好!既然你這麼說,咱倆今天把話說明白了,我喜歡夢蝶,我也不會讓她累死累活的跟著我,我不會讓她吃苦受累,我會給她一切她想要的和她需要的,所以,從今天起,請你退避三舍,不要來騷擾我和夢蝶。」
志勇看著程峰的眼楮,「只要她喜歡你,我尊重她的選擇,我會離開她的。」
程峰听完志勇的話,把瓶子里的酒一飲而盡,站起身走了。
「志勇,有人找你。」服務生跑過來跟志勇說。
怎麼今天這麼亂,志勇皺皺眉,剛走了個程峰,又誰找我?
看看來人,他並不認識,是一位長者,年紀和他父親差不多的樣子,「您是……」志勇詫異地問,「我們好像不認識吧?」
「你是志勇吧?我可以和你談談嗎?」這位長者講話不緊不慢,看上去性格很好,極有修養的一個人。
「可是,我,現在正在上班。」
「沒關系,我就在下面坐著等你,等你下班了,我們慢慢聊。」
既然這樣,志勇也沒什麼好說的,「那,先生您這邊請。」志勇把他領到一個台子前面坐下,招呼服務生照顧著,便走回後台。
下班出門,志勇看到那位大叔正在門口等他。
「請問,您找我有什麼事情嗎?」志勇問。
「我們找個地方坐下來說好嗎?」這位大叔指指街道對面的24小時麥當勞。
「好的。」志勇跟著他走進麥當勞坐下。
「你喝點什麼?」大叔客氣地問志勇。
「哦,不用不用,您有事就請說吧。」
「你認識我的女兒吧?」大叔這句話令志勇丈二和尚模不著頭腦。
「您女兒?」
「呵呵呵呵,是啊,就是今天早上被你罵走的那個女孩。」
志勇立刻明白了,原來這位大叔就是那個奇怪的女孩子的父親啊,可見到她家里人了,不過,這是來替女兒教訓他來了?還是……畢竟罵了人家的女兒,此時此刻志勇這個心虛啊。
「對,對不起,大叔,我本來沒想罵她的,她,她,您不知道她給我帶來多大的麻煩。」
大叔笑了,「你別緊張,我知道。我這次來,就是想給你解釋一下的,這件事情,說來話長,還希望你有耐心听我講完。」
「您請講。」志勇禮貌地說。
「曉曉七歲那年,我的生意還沒有什麼氣色,家里很窮,也就是勉強糊口吧,沒有什麼條件給孩子買漂亮衣服,買玩具或者零食什麼的。哦,曉曉是我女兒的名字,不知道她告訴你沒有?」
志勇搖搖頭,那個怪怪的女孩子,什麼都沒有告訴過他。
大叔笑了笑,好像就知道志勇不知道似的,繼續往下說,「那時候家里窮,一般孩子過生日,就是吃個面條,煮倆雞蛋,多炒倆好菜,就算是過了。曉曉七歲那年生日,孩子非鬧著想吃蛋糕,她媽媽就說,孩子過生日,買個小小的蛋糕讓孩子高興高興,我也就同意了。
生日那天,等曉曉從學校放學回來,她媽媽就帶著她去買蛋糕,沒想到天災**啊,回來的路上,都走到家門口樓下了,一個小青年騎著一輛摩托車橫沖直撞就沖著她們娘倆開過來,估計當時那速度,他也剎不住了,曉曉她媽也看出來沒時間躲了,就一把把孩子推開,結果自己被撞倒了。
因為傷勢過重,沒到晚上,她媽媽就去世了。
由于曉曉沒受傷,所以大家都忙著送她媽媽去醫院,忙著搶救,然後人去了,又忙後事,這一忙就是半個多月,沒人注意到曉曉的變化。
等後來慢慢的料理完所有事情,我忽然發現曉曉不說話了。
無論什麼人和她講什麼話,她都不回答,臉上表情也很少,比較僵硬,主要是一句話都不講,和我在一起也是,常常一個人默默站著或者坐著,一個字都不說。
給我嚇壞了,帶她去看醫生,那時候心理醫生還沒有現在這麼普及,只有去精神科看醫生。那個醫生說,孩子受了太大的刺激,得了失語癥,而且,精神上面也有點表現麻木,但是智力並沒有受損,也就是說智商沒有問題,是她心理受到刺激後產生的失語。
從那以後,我給她找了好多醫生治療,也去各種寺廟拜神求佛的,折騰了好幾年。慢慢的,她開始說一兩個字了,遇到事情,臉上也有些表情了,不過和正常人相比,還是能一眼看出她是不大正常的。
我就這麼一個閨女,她媽媽走了以後,我怕孩子再受刺激,到現在都沒再找老伴兒,我想著,就多寵她幾年吧,只要我沒死,就讓孩子多享兩年福,以後,還不知道這孩子怎麼活下去呢。」
說到這兒,大叔有點哽咽,志勇听到這里,也明白了許多,怪不得看著曉曉總覺得哪里不對勁。志勇趕緊遞過去紙巾。
大叔點點頭,繼續說︰「她是個極規矩的女孩子,她不怎麼講話,一旦講話,給人感覺很怪,不過我對這孩子是挺放心的,她從不會做什麼傻事情,因為她的心智成熟比較晚吧,而且她講話怪怪的,在外面,一般人好像也不會和她聊太久。她很喜歡音樂,非常喜歡唱歌,我曾送她跟著一位聲樂老師去學唱歌。有一天晚上,她回來很晚,我問她去哪兒了,她說去听志勇哥唱歌。我那時候還不知道她是去酒吧听歌了,只是覺得這個志勇哥很有意思,難道他沒發現我女兒有點奇怪嗎?然後第二天我就偷偷跟著她,才知道她是在酒吧里听你唱歌的。我跟了她好幾天,畢竟酒吧這地方,一個女孩子自己去,我也有點不放心。曉曉很喜歡你,自從听你唱歌,她話比平時多了很多,回到家跟我提起的就是你的名字,天天就說你,還哼唱你唱過的歌,她本來就不怎麼愛講話,所以忽然這麼愛聊關于你的話題,我也很高興,畢竟女兒這麼大了,知道去欣賞一個男孩子是一件好事情。跟了她幾天以後,我發現你是個好孩子,你別怪我啊,作為一個父親,我自然對女兒喜歡的男生要多了解了解,看看是不是規矩孩子。
可是有一天晚上,她打電話給我,說她不要回家,要跟著你去你家里听你唱歌,我說不可以的,一個女孩子不可以隨便去男孩子家里,她很任性,根本沒回答我的話就把電話給掛掉了。結果那一夜她沒回家,我急了一宿。」
志勇有點尷尬,「那個,那個,您別多想,她的確去我那兒了,不過,我去朋友家里睡的。」志勇臉紅脖子粗地解釋著。
「呵呵,你別緊張嘛小伙子,我知道你不是那種人。曉曉回來也告訴我了,她這孩子是不會說謊話的。從那天起,我也更了解到,你是一個好人啊!
後來,只要我听說她去你那里听歌了,或者跟你在一起,我就挺放心的,畢竟孩子不是特別的正常,能有自己喜歡的事去做,有她自己喜歡的人和她在一起我就很高興了。不過我就是老糊涂了,忘記了你可能還有你自己的生活,愛人啊朋友啊什麼的。
直到今天早上曉曉回來跟我哭,我才知道事情的嚴重性。
我這次來,是給你賠禮來啦,對不住啊小伙子,听曉曉說話的意思,是不是你女朋友生氣啦?」
「您別這麼說,沒什麼賠禮的。我朋友那邊我會去解釋的。」
「這個是我的名片,」大叔遞上一張名片,「萬一真給你造成了麻煩了,你打上面的電話找我,我一定幫你解釋清楚。」
志勇雙手接過名片看了看。
「那就這樣吧,時間不早了,我耽誤了你很長時間,對不住啊。」說著,大叔站起來準備離開。
「大叔,曉曉那邊,還望您幫我解釋一下,我不是成心要罵她的,只是,當時,一時著急……」
「放心吧,我這個閨女很孩子氣的,過不了兩天她就會忍不住又跑去你那里听歌的,呵呵。」
「那就好。」志勇說著,把大叔送走。
回家的路上,志勇想著這幾天發生的事情,想著剛才大叔告訴他的關于曉曉的事情,想著晚上程峰對他說的話,想著自己白天熬粥晚上唱歌的日子,想著夢蝶的暈倒,想著自己的未來……
每個人的生活中都會發生這樣那樣的事情,曉曉從小失去了母親,患過失語癥,大叔年輕的時候失去了妻子,為了女兒沒再成家……,是不是每個人的人生都要經過這麼多的大風大浪?是為了讓自己的生命不蒼白?還是為了讓自己的心不那麼柔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