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二
天街小雨潤如酥,草色遙看近似無。最是一年春好處,絕勝煙柳滿皇都。高紅英走在回娘家的路上想起了韓愈《早春》。自然是此時的心情想到這詩的寓意,才她想到這首詩的了。今天送兒子去工作,也就是立業,古時講成家立業,現當然是立業成家,這對一個普通家庭來說是多麼大的意義喲,充滿著朝氣和希望,減輕家庭經濟壓力,擔負起家庭的一部分責任,父母肩上的擔子輕了,心也就自然輕松了,心情好了壽命就會長的了,這一串的好,你說那個做母親的不感到由衷的欣慰,高紅英同樣有這樣的感觸,才會吟起這首詩來。她想現也到了將這窗戶紙捅破的時候了,再不捅破,到死時再說害了兒子,這時他親生爸當紅的時候,前途可想而知是無量啊。再說也是還原歷史真像,她想這麼做她沒有什麼不對的?難道就這樣的爛在肚子里,讓她永遠永遠處在暗無天日之中,她自己也受不了,這種無聲的折磨,在良心上她受到了極大的譴責。
唉,上帝呀,我該怎麼辦呀?說了,對潘啟貴當然是最大的傷害,這麼多年了,他也沒有不把潘正東當親生的看待,突然說這兒子是別人的,那哪有不痛心疾首之理。其實紅英也忍受著痛苦,當她想起這事來心就隱隱作痛。其實不說也是對潘啟貴的不公,反正是對不起潘啟貴,對不起兒子!不對,兒子能不能接受這個現實呢?別人肯定說不是看到馬強當上了市長,如果是老百姓她會說嗎?如果是穿補丁衣服,要飯的是你爸,你當娘的會說嗎?一輩子,八輩子也不會說的呀。兒子也是公務員了,他這個太關鍵了,差點將這忘記了,還是不能先同馬強說這事情,說了馬強當然高興,他有了後人,不操心費力就撿到一個兒子,是自己的血脈,誰不高興,這比老來得子還高興,也撐了他過去一段不為人知的風流史。高紅英沒有白走這一趟,總算明白了從那里開始,現將這頭理順了,從兒子這里起,將這事同他商量,他說我是好媽也好,壞媽媽也罷,我不能將的遺憾帶到土里去。高紅英也反的想,人就是個自私的產物,如果不自私的話,說不說還不是一個樣,看似一湖平靜的水,就被她一個人把攪渾了,還是自己與自己過不去,如果我就這樣過,也不是很好嗎?兒子工作了,老公不是什麼大官,好歹也是個正科,也是八、九千人口的一個頭。能不能升到副縣級,也沒有那麼重要,不過對潘啟貴來說還是很強烈的,對于紅英無所畏,原因她有一個男人當市長,可是不是她的,她就是想奪回來,才翻來覆去的想去挑明這件事情,是不是這樣想的呢?她也在問自己。還原歷史真像,洗淨不白之冤。她冤嗎?冤的是潘啟貴,他沒有了兒了,他能受得了嗎?人心都是肉長的,肯定是受不了,不僅是受不了,很有可能精神一下子垮了,要麼成了精神病,要麼找個地方死掉。他會這麼好好當他的書記那是不可能的事,這個事太大了,也夠傷人的,不是他的兒子不要緊,也不能是頭戴一頂綠帽子這麼多年都不清楚,這不是人生奇恥大辱,落在誰的頭上也是受不了的,更何況他還是個一鎮之首呢,他也是個很有面子的人,一下成了給別人養了二十多年的兒子自己都不知道,老婆給你在外戴綠帽子,你還神氣十足的戴著到處搖,有意思嗎?!高紅英一想到這個,心里一陣緊張,這不是開玩笑的事情,如果是這樣那真的是雞飛蛋打,那就真的不得了,這一層還真的沒人想到,不能說到死也不能說,對潘啟貴好一點,要是他知道了真的是要投江自殺,可怕,真的可怕,你說說我在潘啟貴那里有什麼勁,就是兩人做床事還想到別的男人,身體才不自覺地動起來,你說我是一個什麼樣的女人,她要不得,真的是個不要臉的女人!馬強好幸福嗎?幸福個屁,那還到外找女人,是性的需要,還是當官的需要,這個兒子不能給他認,認他這個爸干什麼,人家小姑娘好好的、被他亂來,也不知怎麼亂搞,說是吃了藥,一般小姑娘受不了這兒狼性發作的男人,只顧自己快樂,那身下的小而女敕得像水白菜秧似的小姑娘受得了呢?她怎樣叫,怎樣喊,你還認為她也在快樂的叫呢?!這些比獸還獸的男人,害了多少良家女子。有的說住醫院都得住上半個月,那還算好的,當然也有只痛過一周也就沒事了,這是命硬的女孩子了。馬強將那女孩弄得那個樣子,說明馬強這個人對女人太壞了,就該沒有後的。算了,算了,不想這個心事了,就這樣吧,她不想害潘啟貴,像潘啟貴這樣的男人真的不好找,算可以的了。回娘家休息幾日再說吧,這個事反反復復的想還是沒有必要說的好,自己也不是個好女人,根子還在她這里,是她對不起潘啟貴,說不說都是她對不起,說了那不是對不起,那是一個終身不能原諒的罪人!
高紅英胡思亂想了一通,總算有點明白了,好好到娘家休息幾天再回去好好的司候潘啟貴同志,他是這麼想的了。本來王麗隻也要對潘啟貴說她的兒子是他的,可潘啟貴不但不高興反而還火冒三丈,王麗隻心里悶氣呀,是不是也沒有關系,發什麼火,王麗隻也不是想要你什麼,只是憑著感覺,對你有好感,你也不能跟王麗隻白頭到老,只要你那高紅英一回來,你不就回到她的身邊,想你你不在,要你你不來,人多大意思,不
是平時里對我母子倆有點恩嗎?王麗隻想都懶得想這個問題。如果這個事成了現實,兒子是你的,你就反過來欠我們母子倆的了,男人怎麼都這個樣子,說反臉就反臉,其實,王麗隻沒有別的意思,就是讓他高興高興,這是你的種,所以他那麼優秀。可在潘啟貴心里可不是這麼想,這事一公開,他心想這原本就不是事實,這一傳這弄還真的成了真事,那就完了。謊言說上一萬次也成了真理。這句話誰沒听說過呀。你說潘啟貴急不急,一個鎮書記養兩個老婆,在當今社會非常正常,可他不是的,後面什麼話都會不斷的出來,那群眾的口能托舟,也能覆舟。這事太可怕了,所以潘啟貴才有如此強烈的反應,如果他是一個老百姓,有一百個女人的兒子是他的他也沒事,人們會說這個家伙真的人本事,年青時真好風流,這麼多的風流韻事;有這麼多女人愛上了他,不然怎麼會呢,沒錢,沒權,那就是真愛,不然誰原意甘心情願給他生孩子,那還有一種解釋,那就是他的種子好。
潘啟貴找到這兩人,一個司機這人的嫌疑是最大的,一個是鎮里書秘,他清楚本鎮的基本情況;通過這倆人一合,將這些有可能散布的人員都集中起來了,約二十幾個人,通知第二天到政府開會,有老的,也有少的,有男的也有女人,特別有傳力強的人連夜弄到了政府招待所里來住,到第二天七點鐘吃過早飯,秘密集中一車裝到外地,請了一個是醫學博士和一法院法官上課,專講血型問題和有關法律法規的問題;後來每個人又抽血化驗,這里面人有相同的血型就能說是親戚關系嗎?就是讓大家了解一件事,就是特別少的血型,世界上也有幾萬人,不能說這幾萬人都是一個袓宗,更不能說是某個人生的,上了十多個小時課,有圖片,有錄像,還有教授講,還有一個法官
*法律,他們都明白了,也承認自己的錯誤,一旦大了就要追究行事責任。通過學習他們不再去亂說亂講,沒有人追究沒事,也叫做不告不發。都覺得亂講沒有好處,還作了深刻的檢討。這時潘啟貴出現在這個學習班上,這次亂說有好處,每人發一百元,誤工補帖,下次你們在說,每人發二百,大家齊聲說,發一萬我也不再亂說了。這次急時控制了局面,免了一次不必要的胡語亂,潘啟貴趨著這次的舉措,在全鎮掀起了學法懂法守法的新*潮,各個自然村各個村民組都得成立學習法律的小組,都要到鎮里參加法律知識競賽,前六名發獎金。這次學法比任何一次都要深入,都要普及。潘書記也被縣里抽去作了專題宣傳法律報告,如何讓法律知識普及走進千家萬戶。
潘啟貴其本身是為了自己,為自己的同時沒想到趨東風舞大旗,也為升副縣爭取了一票,當然這不是縣九個常委的一票,而是人們有目共睹的在這種社會爭取機制下,這一個創新思維,潘啟貴創造成功,這就是他的工作能力,這不是白紙黑字寫在紙上的,這是腳踏實地的干出來的,有兩數據可說明潘啟貴的成功,一上*人數為零,犯罪人數也是零,你說他學法懂法守法搞得不好嗎?這就是有力的證據,這一票非他莫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