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一的讀者 第十章

作者 ︰ 橫秋

「听,渺茫的鐘聲響了,時光的足已悄然邁進今日的門檻。這樣一個漆黑的夜,只有大水波光粼粼。那水呵,從高處而來,如醍醐灌頂。你以手捫心,交睫自問︰濯纓濯足,你決定了嗎?我自苦的孩子,你在為誰守夜?你所有的堅忍,是否就是為了那一抹最初的晨曦?……孩子,也許長長的等候,就是生命的本真,目的就是過程。也許有一種矚望,只屬于心靈。就這樣吧!就這樣,你仍會慢慢的度過自己。對吧,我的孩子?……」

在濟南開往淄博的長途汽車上,我看到了這段散文,一個叫周雁羽的作者寫的。他應該是淄博人。因為這是一張《淄博晚報》的副刊。一路上,我的心境都是在苦悶中度過,里面的只字片言好像在和我的心靈相互撞擊著,產生著一種共鳴。回來的時候,我沒有坐直達淄博的車,我買的是到濟南的票。禹城只是個小縣城,直達車要等到下午才有一班。在濟南下車後,面對熙熙攘攘的人流,我想,也許應該找我的筆友李仙解釋一下我的苦衷。我怎麼會有這種可笑的想法?剪不斷,理還亂。再說我又不知道她的電話號碼!

我苦笑了一下,就去買票,準備離開這個舉目無親人聲嘈雜的都市。

到淄博後,我給孝勇打手機,問他在哪兒?他說在家。我說我在張店,我失戀了,今晚來這兒陪我吧,這兒你熟。他說,在商廈南門等我,25分鐘後到。我用了二十來分鐘,象老牛一樣欣賞著路邊的風景慢慢徒步走到淄博商廈。在門口里頭,我享受了不到十分鐘的冷空氣,就從玻璃們看到孝勇從的士上下來,四處張望著朝門口走來。

我出來後,他就問我到哪兒吃飯?我說你定,我不熟,又不是我請客。他抬抬頭看看天,說,就海鮮城吧!海鮮城就在商廈南門這條「美食街」,向西不遠就到了。這是我第一次吃自助餐,28元一位。餐桌上放著一能煎能涮的火鍋,我在他的教下學著怎麼吃那些魚蝦蟹蚌,美味佳肴一下子就沖淡了我消沉的態度。他問我,怎麼就失戀了,沒听說你有對象呀?我說,先吃,先吃,一傷心就沒胃口了!孝勇就哈哈的笑,說我好像沒吃過東西。我說我確實沒吃過這個。

孝勇說喝杯吧?我就和他一飲而盡。那晚啤酒我們每人喝了七瓶,反正酒水是免費的。要是不在這兒吃自助餐,我也不會跟他客氣的。

我說︰「我到德州去了。」

孝勇說︰「爺們,你怎麼不吱聲兒,旅游也不叫咱?」

我說︰「去女同學那兒了。」

他說︰「咱爺們這關系,我怎麼就沒看出來?」

我說︰「我跟她通了快兩年的信了。」

他說︰「就是那個黑臉的牡丹?照片上那個?」

我說︰「嗯。就是你相中的那個。」

他說︰「爺們,行呀!不聲不響的念真經呀!」……

我把我的禹城一行的經歷說給他,就好像是我在自言自語似的。說的差不多了,孝勇說︰「什麼爛事!老土!爺們,今晚我領你體驗一下我的魅力,讓你開開眼!」

他還是溫情脈脈地看著我,象看著他的情人一樣。平時,他就老用這種眼神看我,我經常說他,別介,弄得象同性戀似的。

我說︰「羨慕了吧?」

他說︰「操!羨慕你失戀了呀?」

他就給我分析,說我不應該把人家有對象的事情說破,這是其一。我說我也覺得說這個是我的不對,可覆水難收。其二,距離太遠,讓人近水樓台先得月。其三,不該迷路,給人家女孩兒丟臉了。我說,我還有種不好的感覺,我覺得她根本就看不起我。他說,誰讓你把一個女孩子想的象聖女,神聖而又完美?這就讓人家看不起你了!我說我怎麼不懂?他就說,切!跟你書呆子說不明白。

孝勇的意思我後來明白了。張靜跟我說過,說她也只是個普通的女孩子,沒有我想象的那麼好,並不是天上的月亮,遙不可摘。可在我的心目中,她真的就象一位聖潔的仙女。而她在我面前,我心里真的生不出那種烏七八糟的壞念頭。

孝勇不是住在這個城市,他是打的從我們縣城索鎮專程趕來的。孝勇和我同村同姓同歲,和梅子一樣是我一塊兒長大的。但他比我高兩輩,我按輩分應該叫他爺爺,可他從小就拽著我想和我拜干兄弟。大了以後,他就沒有了這非分之想。到我家,我爸媽要是照見了,就喊「小叔來了」!他也大了譜似的竟然直呼我父親的名字。

我們上小學的時候,農村的孩子們都有一種特殊的愛好,就是攢糖紙。糖紙就是糖果的包皮,有蠟紙的、塑料紙的,有正方形的、長方形的,上面印著漂亮精美的圖案,有花草,有動物,有卡通。小伙伴們從四面八方各種渠道把揀來的糖紙放在書本里,壓平,當書簽。那些平時用不著的課外書就成了很好的保存糖紙的工具。我們還經常拿出之間的珍藏品相互比較,看誰的數量多,花色別致。積攢重復的可以相互兌換,相互交流。有一次,孝勇看上了我一張繪著「孫悟空偷蟠桃」的花樣,說要跟我交換,我就要求先看看他的。他翻著他的工具書,讓我挑。最後,我指著一張「喜鵲登梅」說成交,他就很痛快的和我換了。結果我發現,他的糖紙上有一道裂口,就反悔。小子不服,說換了就不能後悔。我說必須讓我重新挑選一張,他就是不讓。結果,我倆大打出手,支起「黃瓜架」。我個子比他矮,當然不佔優勢。危機關頭,我怒吼一聲︰「你敢打班干部!」小子頓時象老鼠見貓,讓我把他摔在地下。小子站起來抹著眼淚,又讓我挑了一張。

俗話說不打不成交。打那以後,他就象我的跟屁蟲,見了誰都說這是他最好的哥們。從家里拿什麼好東西,總也忘不了給我帶一份。暑假,整天粘著我和他下缸逮魚逮蝦,讓我教他游泳。因為我在二年級的時候,就學會游泳了。為這,每年暑假過後,我總會和班里兩個搗蛋鬼站在太陽底下被政治老師也是我們的校長罰曬一天。初中的時候,雖然他在一班我在二班,但他總是拿我的作業比著抄,說不跟他們班的尖子犯串換。我上中專的第一年,他給我寫信就象寫情書,太勤,一星期一封。也肉麻,經常寫什麼「士為知己者死」,什麼「你是我今生的賭注」之類的話。

他那時和我都在一個廠里上班。我在廠辦,他在車間鋸木頭。他父親在縣計生委當科長,母親在信用社當主任,都是有能量的人。他說他真不想在這兒干下去了,要辭職去漂漂。但我們廠在全縣來說是效益最好的一家企業,工資也是最高的,每人平均每月近一千。再說,鋸木頭又不是他親自進行體力勞動,有臨時工,他只是在一邊閑著,只是落一身木屑和灰塵而已。

我說,我們這麼年輕,當不了官,到哪兒干都一樣,老實待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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