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女性世界大戰 第十一章 當皇帝拿紅寶石打我的時候

作者 ︰ 哀碧公子

尋,尋覓。

覓,冷,冷清清。

淒。

乍寒還暖時候,青城山雨煙霖霪。

王均王無捍在寂靜的山宮里,已經很晚了,他卻不能入睡,桌子上一盞紅燈散發著迷醉的光芒。戰線已經擴展到境外,向西向南燃燒著的擴張。他終于確定了紫衣司令的位置,即聰明多智又缺乏耐心,厲害有忠貞不二,他想到了他的遠房表妹,剛從波斯歸來的狼來格格的妹妹浪去格格,大姨媽的女兒,姨媽是使毒的高手,後來嫁入唐門,發明了驚世駭俗的一代名毒「山楂甘蔗化齒丹」和「姑母穿心膏」。

狼去格格正是花枝招展的天真爛漫的年華,多夢時節,雖然她是波斯混血兒,但她更喜歡中國。

啊,碧雲天,黃花地,扇子,梨花落盡,園林,從林中穿軍裝的怡紅公子,水墨帳子,雪,琴,宋詞

「只能是她了。」他沉吟著,重要的是她一切全听他的,根本不知道其中的利害關系。趙延順把一床雪金絲猴皮的寢具送了過來,「山上很潮,要注意防濕。」他望著他,這個一手把他扶上王位的人,他知道,「我寧願用我的舊毛毯,咱們的口號不是沿用王小波的‘均貧富’嗎?」他說,太年輕的臉上閃著奇妙的玄光。「我希望人人都用得上這樣華貴的皮草。」趙延順三說,燈下他的眼眶發黑,失血過多似得蒼白的臉,花白的頭發,「一件臥具也不代表貧富,重要的是」他捻了一下手指,「銀子,我只要銀子。」他笑了。

謊言!太不高明的謊言!他要的是權利,是王位。王均王無捍微笑著,這只老奸巨猾的狐狸,他是一代奸俠!他就是要拿他當擋箭牌,時機已到他就會殺了他,自立為王,這是他唯一的目的,他太了解他了。趙延順冷冷的笑著,看著他的臉,一眼就洞破了他的內心。兩個人仿佛有他心通似得嘴角同時抽搐了一下。

「我們不是還有等貴賤嗎?帝王與老百姓是一樣的。」他們背政治似得互相撒謊。

歷史,是一位被人打扮的小姑娘;那麼,政治則是帶著一車豪華嫁妝的新娘。「政治是宗教的敵人!」仿佛有誰加入了談話,屋子里卻依舊是兩個孤單的身影,新娘仿佛正從牆壁中走了出來,手里拿著豪華的血液,一時不知道該嫁給誰。

「四川的百萬人民都支持我們。」趙延順說,「大蜀政權已經建立。蘇橢郁肝丸我已經派人送給米莉了,她對這件禮品相當欣賞,她答應和我們結盟,只要這一條軍路打通,我們從海上走,我們就可以正面出場在胭脂廣場,把戰火吹得更旺些!""桃花哈里發是最討厭的堡壘,我們支持北非戰場,我和鳳仙夫人有幸見過一面,她的四個小伙伴已經到了四川。這是一筆透明的交易。目前我們最重要的對手是雷有終,他擁兵十萬,他怎麼不去死?可惜我不會武功,不過暗殺也不需要我親自動手。」王均看著他心里說,我的敵人就是你。「不過,不管他是雷有終還是雷有屎,我們高手如雲,」趙延順說,「他不在話下。該找隴剪碧了吧,隴大俠!」他不禁想起他說,「戰線就像夜郎的皮筋,一會緊,一會松,」不禁想起夜郎那討厭的笑容,總是嘲笑人似得笑著,他一只眼略微深一點點點,就差一條尾巴了。他太喜歡他了,他對美男子有一種特殊的喜愛,雖然是敵方,對卡里諾他個人卻毫無敵意。「明天我在山宮接見隴剪碧,封他為梅志,以及四個小伙伴。」「好,作為回報,我同意狼去出任司令。」

鏡子中的兩個人臉變得獰厲起來。

在還算豪華的皇宮里,紫衣司令坐在簾子後面,簾子是用闢邪的狼牙穿成的,混著極細的生絲。

江雪帶著兩只老虎來到了宮廷,這是他的寵物,威猛的,金黃的,低沉的咆哮。餐宴無非是雞肌鯉理,他的少白頭隨風飄蕩,十二面落地大窗和風吹來。

江雪默默望著王均,他對他充滿了崇拜,充滿了敬慕。也許是因為他個子低,他對高個的男孩有一種本能的慕戀。「你以後會長高的,」王均溫柔的笑著,「你才16歲,你會挺拔得像一根竹子。」王均望著江雪英俊的容顏,只能用英俊來形容,漂亮,帥氣都還不夠,遠遠不夠,江雪那張湯姆.克魯士的臉,美國最英俊的臉被翻譯到了中國。

「我宣布小朗格絲,狼去格格今天成為司令,有我和王均攝政,我們需要女孩佇立潮頭,我們需要波斯的支持,小朗格絲也是波斯愛妃的義女,是我們的小公主,好慶賀梅志宣誓慶典開始。」

趙延順來到桌前與他們踫杯,桌下的老虎撕咬著浸過牛女乃和酒的鹿肉。「我們可愛的貓咪,你比老虎更厲害,我們可愛的流浪貓,」趙延順說,「我要給你一打美女,男人嘛,……」你還是給他找只貓好了。」朝西說,夜郎看著他們象看著狐仙,他今天月兌了灰衣,換了一件毛色復雜,有著黑紋和黃紋的大衣,他的指甲又尖又長,像一只爪子,他的小胡須堅硬。

「現在的女人可並不是弱者,我很強大。」狼去格格說,軍袍拂披著她7歲的扁平的**,「女人啊,你的名字是弱者,這是哪個混蛋放的屁!」

「是我這個混蛋放的屁!」趙延順說。

「這句話是莎士比亞說的。」江雪說。

大姨媽在簾子後面掐著狼去,「你別在這丟人現眼了,你丟人都丟到家了。」

「上帝呀,怎麼這些凡人都是十足的傻瓜。」大姨媽白了一下眼。

「這是一個禮崩樂壞的時代,唉,倒霉的我卻要負起重整乾坤的重任。」王均在簾外苦笑道,「不要在責怪小公主了,她還小,她怎麼會讀莎翁呢。

「我是不是很丟臉?」狼去格格小心的說。

「美就是丑,丑就是美!」大姨媽說,作為說謊夫人的最閨蜜的女友,她覺得真有必要把外甥女推薦給夫人再教育一下,她幽默的望了一眼賓客,這些豬,他們能贏得天下嗎?「一個使性子的女人就像髒水,」她對格格說,「不要耍小性子,不要持寵而嬌,你是司令,莎翁是偉大的,每個人都應該熱愛莎翁。//.她嘆了口氣,搖了搖頭,看了一眼大家,「看來你真應該去火堡看看紡紗。我給你買票。」她強掙著睜開眼,「女人嘛,你就這樣說,你不知道我是女人,我心里這麼想就怎麼說。你的真誠在何方?你現在就說!」

小公主的面子總算挽回了一些。

趙延順說,「讓我為百合花鍍金吧。可愛的小百合。」

她松了口氣,她想,政變還需要她出場,先不要管宮廷的爭斗了,光憑小伙伴行嗎?他們太年輕了,她猶豫著。她和說謊夫人一樣是宗教狂,但她每一點都比不上夫人,在任何角度她都稍遜一籌,這也是她崇拜夫人的原因。第一是智慧上,第二是美貌上,第三是武功上她比她只多了一個優點,她比她更虔誠,更愛上帝。「世上本無善惡之分,思想使然。」真是精闢,莎翁這個「小王八蛋」怎麼會說出佛祖才會說出的話語?這個文學家怎麼會說出上帝才會說出的真理?「善與惡是五維的」「無善亦無惡,只有分別在」這是佛陀的教誨。這個白巫紀的文學恨好者,巴別塔語的文盲,竟然成了最偉大的作家,最嗎?這就是人們所謂的最?最最最?大姨媽屈妒絮微笑著,玫瑰不叫玫瑰。依然芳香如故。她有想起了曹雪芹,「且住,且住,莫使春光別去。」她永遠也不會別去!通靈寶玉是一塊馬糞紙,林黛玉,一甲時代終生泣血的,只喝水的,在石上走路的綠色的花;怡紅公子,薛蟠!鳳姐,尤二姐!劉姥姥,高雅的女士;寶釵,寒冰地獄與黃金汁地獄的冤魂;湘雲,狼林黛睿,一個女人,一個比她是鶯,她是燕,她是燕啼鶯妒,她是春光,她是柳絮,東風卷的均勻

「不要在提你的一甲了!」哀碧公子喊道,「不要再說你的年代了!你都說了一百遍了!我看你是快瘋了吧!你媽的比,你他媽的給我閉嘴!」

「如果有人偷走了錢袋,他只不過之偷走了一些廢物,」王均說,「一只麻雀的生死都是命運。」

淒慘-慘戚。

戚。

乍寒還暖時候,青城宮雨煙淋霪。

酒意越來越濃了,王均望了一眼四個小伙伴,他們行嗎?這可不是開玩樂。這幾個孩子。桃花哈里發可是頑固的敵人,他們難道就是最後的使者?大蜀政權還能持續多久?開封的大軍,東部的壓力,西藏的堅持……還有多少宮廷的勾心斗角,他真的覺得很累。他想起女巫的預言「你會愛上一個美麗的男孩。」是誰?他並不怕死,「一個上過吊的男孩。」幾乎世界上所有的16歲的男孩都試圖自殺過,所有的!女孩呢?也不會少。這又有什麼可隱秘的呢?自殺不是恥辱,是榮光!就連本書的作者都自殺未遂過好幾次了。

江雪雖然在喝酒,但他依然在認真的推敲他新添的宋詞,他的《酗夢集》已經寫到一半了。「為君沉醉又何妨?」最怕酒醒時候斷

斷人腸。

他想起初見王,那麼純粹的眼神,那是他16歲。他寫著《憶君王》--

「問罷煙雨復求雲

舊恨猶橫愁又新

年年青青楊柳色

憶王君

歲歲朝朝暮暮心」

「江雪,你在想些什麼?」王均寶座上厲聲喝道,把紅寶石扔了過來,寶石劃破了他的額頭,鮮血染紅了白衣,

江雪這才發現大家已經站了起來做最後的舉杯,他慌忙站起身,王均深深的眼楮望著他,「他記得我的名字,他記得我的名字。」江雪在心底呼喚著,他的血液幾乎要沸騰。

額上的傷口,這不是夢。

他拿著紅寶石送了上去,王均接過寶石在他臉上輕輕的親了一下。

江雪把生命的美酒一飲而盡,他們的雙手秘密的握在了一起,這一刻,他終于讀懂了他,這是愛,這是愛啊!

他的右肩流了一點鮮血。他的左肋流了一點鮮血。

丘比特的金箭射的未免也太沒有準頭了,都射到同性身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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