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無征兆的結束,太過唐突,我向來自認聰明,卻被那九九八十一道雷劈得措手不及。有個白發老怪物曾經說過,沒有結局,不成故事,不論是蝌蚪尾還是豹子尾都好,都應該有一個尾巴。這個屬于無常的故事,那個白痴的白傾辭已經背負了太多,那麼剩下的,就由我這個覆雲樓的大老板來講述。
——誰是誰的劫數,誰又是誰的救贖?
在看到她被九九八十一道驚雷劈得魂飛魄散之時,我什麼都明白了。
我曾是高高在上的上仙,比那個小酒杯老不知道多少倍,所以她總是躲得很遠,甚至不敢抬眼看我。我從來不注意她,直到她為了未晞自願魂飛魄散,投身烈焰。
自從她以白傾辭的身份重生出現後,忘掉了一切,她不再懼怕我,反而膽大妄為地跟我斗嘴,跟我吵架。吵吵鬧鬧了上千年,她成為了我最熟悉,最默契的搭檔。做正事的時候,彼此的心意總能兩兩相通,不需太多的言語。
我為她破了很多次例,只是她從來都不知道。
過了上千年,未晞的影子還是頻頻出現,不肯散去。所以我極少睡著,無論有多麼疲乏——我害怕夢魘,害怕在夢魘里看到未晞被貶入凡間,永世遭受病痛折磨,年歲美好時卻逝去。可自從她出現在我身邊以後,我想未晞的次數越來越少,我只用了短短的幾百年,就把她埋到了記憶里最深的地方,甚至只要不被提及,我就不會再想起。
因為回望的歲月實在距離太遠,我記不真切,為她頻頻破例的那段時光,就稱為「那個時候」吧。
那個時候,她剛剛接手無常的職務,什麼都不懂,常常帶著魂魄在人間游來蕩去,就連那些絕望麻木的魂魄都開始害怕得戰栗,這個瘋子一樣的無常到底要把它們帶到哪去。我一眼看穿她其實只是想躲過我的監視,買一袋糖炒栗子;我破例眼里,心里,都是那個雀躍的身影。她有點小貪吃小貪財,總不肯好好收魂,收完魂也不肯乖乖回到冥府;她喜歡裝作傲慢,心腸卻比誰都軟,哪怕是踫上人間的乞丐,都要丟下兩個銅板,被施舍的乞丐卻看著憑空落下的銅板驚魂未定。
那個時候,她銀發翻飛,從不綰起,卻依舊眉清目秀。我叫她白發老怪物,破例撒謊說她像老太婆一樣的白發丑得要命。我破例裝作和一個人如針尖對麥芒那樣爭鋒相對,每天陪她吵架斗嘴,每天看著她被氣得上下亂竄,指著我的鼻子大罵。
那個時候,我發現自己沒有了底線。為了她我一再地改變,我破例在離職後沒有馬上回到天庭做我的上仙,而是陪一個人在人間開了一家酒樓,還故意和她搶大老板的位置;故意和她搶大廚研發的新菜。
那個時候,我破例為了某個不叫未晞的人,在做決定的時候猶豫了很久很久。她明明知道我愛的人只有未晞,卻依然放不下,忘不掉。我明明知道我愛的人只有未晞,卻依然在得知她替我遭受天誅時肝腸寸斷得沒有聲音。
我終于知道,她不是放不下,只是一旦放下,就連呼吸也停止,就連魂魄也蕩然無存。我終于知道,放不下的不僅僅是她。只是一切,都太晚,太晚。
我們身為無常,比凡人多懂的,不過是明白這世間世事無常。哪一個駐足,哪一個矚目,都會成為桃花;哪一瞬的生死,哪一瞬的別離,都不可預料,所以我釀就了一醉十年的桃花酒。屬于凡人的十年,如同屬于我們流逝干淨的時光的沙一樣漫長。
或許未晞不過是已凋零的桃花,我卻因愧疚和無法放下的心結留駐太久,錯手放開了真心相待的人。世人在桃花酒里沉沉浮浮,不過是因為感情太重,一生太輕。我身為上仙,又何嘗不是。繞了這麼多的彎路,等到她心如止水,身化塵埃,我才明白,她才是我真正的劫數。
若連她都碎散無影,決然離去,我還有什麼割舍不下?她既以畢生血淚償我,我便以余生光陰祭她。
——我還是抱著最後的希望,在忘川河旁守了三天三夜。終于等到那半片白色的魂魄從空中緩緩飄下,破碎如失去顏色的小小花瓣。當初讓清瓷重生的蓮花燈,以血為燈油,九千年才得一盞——它不過是半片魂魄而已,拿什麼去等待那麼長的一段時光。我帶著它夜上九霄,找到重兵把守的灼魂炎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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