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門清溪路 放下與執著(1)

作者 ︰ 錢新新

三朝回門,孫雪帶著滿車子的禮物回到孫家。賀攸清同她一起來,陳初曼照禮數留女婿吃飯。進了廚房,陳初曼拉著女兒說話︰「他對你怎麼樣?」

「媽,不過三天,能怎麼樣?」

「一個男人對一個女人好不好,一個晚上就可以看出來了。他在床上怎麼樣?」陳初曼本不是講究的女人,說話不會拐彎抹角。

孫雪初經人事,馬上漲紅了臉,跺腳︰「媽,看你說的是什麼話!」

「兩母女,有什麼不可以說的。」看著女兒欲言又止的神情,她諱莫如深地一笑,「好了,你不讓提,我不說就是。其實我的擔心也是多余的,你順利嫁入了賀家,我又名正言順地做了孫太太。人生如此,還有什麼可求的呢?」龔真珍的頭七一過,孫孝之就和她飛到拉斯維加斯注冊。如今她是貨真價實的孫太太,是孫孝之遺產的第一繼承人。

黃昏時分,孫孝之回來,賀攸清到門口迎接他。不想,孫熙扶著孫孝之回來,見了他,禮貌一笑,那笑容就像他們第一次見面一樣木訥、虛假。

陳初曼與孫雪從廚房出來,忙迎上去問︰「老爺,你的腿怎麼了?」

「下樓梯的時候扭傷,沒什麼大礙,孫熙扶我回來。」父女冰釋前嫌之後,兩人每周都會抽出一天吃午飯。以前日見夜見,父女二人像貼錯門神,互相怨恨。現在每周見一面,反而能夠心平氣和。難道真是距離產生美?

至從婚禮一事,孫熙對孫雪有所愧疚,主動打招呼︰「你們好。」這個招呼打的,像小時候去同學家中拜訪一樣。

孫孝之說︰「陳姨還有你妹妹孫雪,都是自己人,不用那麼客套。熙兒,你晚上就留在這里吃飯吧。」

他要東宮西宮的女兒,心平氣和地坐在一台桌子上吃飯,有說有笑?不是不可以,但這種事只能在古代發生。孫熙正要推月兌,沒想到陳初曼大方起來,說︰「是啊!這本是你的家,你不在這里住,我已經夠過意不去的了。偶爾回來吃頓飯什麼的,也能讓你爸爸安慰些。小雪,快讓姐姐留下來吃飯。」

陳初曼用肘子輕輕踫觸孫雪,只听她說︰「姐姐,你就留下來吃晚飯吧。」

時移世易,原先這個屋子的主人卻成了客人,被挽留著吃一頓晚飯?盛情難卻,孫熙答應下來,陳初曼眉開眼笑,吩咐廚房再添幾道菜。

轉過頭,陳初曼變臉比翻書還快,暗道︰「若不是老爺子在場,恨不得拿掃把將這丫頭趕出去!」

孫熙何嘗看不出她的心思,由第一次她在殯儀館見到她那得意的笑容,她就知道她們永遠不是朋友。但孫雪,跟她的母親不同,畢竟她們流著相同的血。因為婚禮的事,孫熙對這個半路殺出的妹妹也有一絲愧疚,希望有一天她們可以做到朋友。

佣人準備好飯菜,眾人入座。孫孝之坐在主位,左邊首位坐的是陳初曼,孫雪挨著她坐,旁邊坐的是賀攸清。孫熙一個人坐在右邊的位置。孫孝之由衷高興︰「一家人終于可以好好吃餐飯了。」

滿桌子真正高興的恐怕只有他一人。陳初曼對孫熙無時無刻不提防著,怕她突然狂性大發,像在葬禮那天一樣失態;或者突然大發神威,奪得老爸歡心,將她們母女二人趕了出去;再不濟,她也可以在孫孝之的遺產上多分一杯羹……利字當頭,她永遠當孫熙是她的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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