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見恨晚 3、4、

作者 ︰ 錦竹

3

阿娟說︰「我好喜歡你寫給我的那首小詩。」

阿娟是在創智書城不期而遇地踫到了阿意。

那天,阿意到創智書城去找安意如的《人生若只如初見》,他找遍整個文學書架也沒有找到這本書。其實阿意在網上讀過這本書,只是覺得自己特別喜歡,就想在自己的藏書架里也擁有它,可是,他找不到。問櫃台的職員,那個年輕的戴著眼鏡的小姐說︰「沒有了,最後一本也被剛才那位小姐買去了。」

那位小姐?阿意順著他的手指方向望去,就看到了阿娟。阿娟挎著一個大黑包,不是街上那些女孩最喜歡的那種,只是能裝不少東西的那一種大背包。阿娟,她真的就與眾不同,連背一個包也與其他花哨時尚的女孩是不同的。

阿意想跑過去向阿娟打個招呼,但他還想起那首沖動下寫的小情詩,耳根一下就紅了。是呀,要是阿娟還在生著氣,要是阿娟給他一眼鄙夷的目光,那是多麼令人難堪的事啊。于是他泄氣地垂下他的眼瞼,想緘言而過。

但確確實實是阿娟站在他的面前。「我好喜歡你寫給我的那首小詩。」這確確實實是阿娟微笑著看著他對他所說的。

這時,阿意已經失望地從創智書城走了出來,漫無目的地走在大街上。大街上從流川流不息的,都匆匆忙忙地不知道在忙什麼,在阿意的目光都是那乍現的人影。阿意覺得,他是這人流中最沒有生氣的一個也是最頹廢的一個,你看那個年輕人,他氣使神頤地呆在心連心超市的廣場里,他悠然地吹起一串煙泡,瀟灑地打一個忽哨,多舒心愜意。這是在享受生活。而阿意只有低著頭在平整的街道上尋找螞蟻,可那些該死的螞蟻偏偏一只也看不到,他只看見小孩子們扔在地板上的吹破的氣球,也還看到幾根還沾著幾滴正在融化的牛女乃的冰棒棍兒。

就是這時,阿娟確確實實地站在他的面前。看著他詫異的神色,阿娟仍然是帶著那迷人的微笑征詢地問︰「我們找個地方坐坐?」

「好吧。」阿意隨著阿娟又走進歐典,然後在臨街的一個卡座里坐下來。服務生走過來,向阿娟推薦女士蜂蜜紅棗養顏茶,說什麼這能讓她更加膚白更加美麗更加青春靚麗。阿娟便問阿意喝什麼茶,阿意說就喝一杯鐵觀音,在茶里面,他獨愛好鐵觀音。阿娟便向服務生說︰「來一杯鐵觀音,再來一杯龍井。」

阿娟喝綠茶。第一次見阿娟的時候,阿意記得,海燕喝的是蜂蜜養顏茶,他喝的是鐵觀音,阿娟喝的也是龍井。那時阿意就奇怪,一個女孩子,來了茶樓,怎麼就喝綠茶呢。可阿娟喝的就是綠茶,從今天來看,她也許就愛喝綠茶,而且鐘愛的就是龍井。

阿娟在阿意的對面坐著,靜靜地看著尷尬不安的阿意,笑了,「今天我有預感就會遇到你。」

阿意不好意思地抬起頭來,說︰「是嗎?」

「當然。」阿娟說,「你就不問下我為什麼會有這種預感嗎?」

「哦,為什麼?」

「我們已經相見恨晚了,老天爺還不多給我們一些機會嗎?」阿娟越是看著阿意惴惴不安,就越是死死地盯住他,眼楮里跳躍著調皮的淘氣,嘴角浮現那一絲永遠迷人的微笑。

阿意被她盯得不好意思了,他便抬起頭來看著他的眼楮,說︰「阿娟,你能不這麼看著我嗎?我真有點難為情的。」

「是嗎」阿娟笑了,「好吧,不為難你了。」

然後她從包里拿出一本書來,就是阿意今天要去買的也是創智書城最後一本的《人生若只如初見》,她把這本書遞給他,說︰「送給你的。今天我想去買一本《張大千畫集》,結果我看到安意如的這本《人生若只如初見》,我想你肯定會喜歡,就買了來送給你。」

「是嗎?」阿意簡直不敢相信阿娟說的話。他接過這本《人生若只如初見》,緊緊地用雙手的手掌壓在茶案上,不知道怎麼來表達自己的驚喜,更不知道怎麼來表達自己對阿娟的感謝。

「我該怎麼來感謝你?」阿意現在大膽了,他直視著阿娟,真的一下子好想把她抱到懷里,你抱著自己最喜愛的愛人一樣緊緊地抱在懷里。

「不用謝了,以後多為寫兩首小詩就夠了,我喜歡你寫給我的小詩。」阿娟是真心地,阿意感覺到阿娟是真的有點喜歡他寫給她的小詩了,也許,也許阿娟也真的是有點喜歡上阿意了吧,但阿意不敢肯定,更不敢相信。

一盞熱茶喝完了,涌動的人流漸漸散去,街道上漸上華燈。阿意覺得,自己應該邀請阿娟去看一場電影吧。電影院現在是情侶的天堂,女孩手里捧著一包爆米花,依偎在男孩的肩頭,一會為影片中的女主角的憂傷流淚,一會為藍天白雲下男孩輕吻著女孩額頭的純美畫面感動。阿意想,是不是他也應該攜著阿娟的手走進電影院去了。

此時阿娟站起身來,把她的大挎包搭在肩頭,說︰「我該回家了。」

「哦,是,很晚了,你……」阿意的設想在腦袋里忽地掠過,一下就被阿娟的舉動拂成一縷輕風,「那我們,什麼時候才能再一起聚聚?」

阿意結結巴巴地,總算把自己的意思表述清楚了。

「有機會的。我們同在這一個城市,擁有同一片藍天呀。」阿娟灑月兌地說,然後輕輕揮揮手,說聲再見。

阿意望著她的身影從他的視野里消失,久久地、久久地……服務走過來,問︰「先生,你還需要什麼服務嗎?」

阿意說︰「再來一杯鐵觀音吧。不,還來一杯龍井。謝謝。」

服務生送來了一杯鐵觀音和一杯龍井,阿意便把龍井擺在對面,自己輕呷一口鐵觀音,嘴角自然浮起了一絲溫馨的微笑。

真的好溫馨。

4

喝完了這杯茶,阿意還覺得有點意興闌珊的,于是便在大街上隨意地漫步。

夜已拉了帷幕,街道上的街燈次第地這了,繁華的建設路,各家商鋪都亮起了閃爍的霓虹燈。穿梭于各家商鋪的,多的是一對對手挽著手的年輕人,他們留著各色的奇形怪狀的頭發,穿起長不長短不短裙子不是裙子襯衫不是襯衫的看不懂的奇裝怪服,男孩子或扎著手帕,女孩子或叼著香煙。他們也不是要買什麼衣服和飾品,也許就是為了裝點這華燈初上的繁華城市,把自己寫意成一道風景。

阿意也還覺得自己年輕,但他總覺得自己年輕不出品位。他覺得自己就像是一個思想者,他在這街頭漫步,好像是在瀏覽人生,瀏覽生活,從人生和生活中去感受世界日新月異的變化的經典。

所以,在阿意的自由漫步中,他也許就是在尋找一道風景,一道能感動他的誘發他的靈感的風景。于是,阿意覺得,在他在街道上留下的每一個腳印都是富有積極意義的,就像是在春天的旋律中起舞一樣,每個腳步就是一個和諧動听的音符,他就是在踏著這美妙的音符翩翩起舞。

他暫時忘記阿娟了。也許對一見鐘情的愛情來說,這是一種很不忠實的忘卻,但阿意畢竟是一個有著思想者氣質的阿意,他的世界也不僅僅只有一見鐘情的愛情,也不僅僅就是只有一個阿娟。也許在阿娟所創造的江南和風習習陽光明媚柳枝翩翩湖波漣漣的時節來說,這是絕對不應該的,應該說,阿娟應該成為他現在的思想的全部。

但這真的會有點累。有詩人說,愛情是不會讓人感受到累的滋味的,只留給你回味無窮的韻味。阿意同意這種看法,但阿意覺得,品味愛情也許不應該過多地去品味分離後的那種淡淡的憂愁,像紫丁香一樣的,像綿綿細雨一樣的那種淡淡的憂愁,那不如在這閃爍的霓虹燈中找一片風景吧,找到這一片讓人陶醉的風景。

也許正是這種想法,阿意不想喝完那杯茶以後就回到他的斗室里去,他想在那輝光徒白的斗室里,他一時是無法尋找到詩的靈感的,即使阿娟的影子在他布滿陽光的心海里時時閃現,那也只會是拉起一道長長的影子,悠長悠長的,牽引著他的思念,也會讓他逃出那斗室,撩開窗簾而去尋找那閃爍的霓虹燈,去尋找一片蔭蔭的綠洲,去尋找一個繁華或者清悠的世界,讓他思索的靈魂去陶醉。

這不如漫步在這華燈初上的城市的初夜,這不如在閃爍的霓虹燈里驀然回首,去尋找一片又一片美麗的風景。

「阿意。」

阿意听到有人叫他。誰?

「阿意。」哈哈,是阿雄。這小子,好多年不見了,今天怎麼突然就降臨在他的面前了。

阿雄是他的初中高中同學,從一個班級畢業後,他們到了不同的大學讀書。阿雄讀的是金融管理,畢業後就應聘到深圳一家不大不小的電子公司當了一個不大不小的經理,賺了不多不少的一筆錢。這就是阿意在他們分別後沒有再次重逢的了解。

阿雄的手彎里挽著一個嬌小的女孩,女孩落落大方的,依偎著阿雄對著阿意笑,算是向阿意打了招呼了。

阿雄走過來,在他肩膀上打了一拳,阿意也回敬了他一拳,于是相顧著笑了。

一杯酒是少不了的。就在路邊的夜宵攤上,熱情的老板打著哈哈迎接著他們坐下來,然後把火爐燒得旺旺的,阿意便與阿雄坐下來,吆喝著來一件青島啤酒。

第一杯下肚,接著就是第二杯,話還沒說,臉就通紅了。

阿雄這幾年的經理當的,酒量大了不少,但一沾酒就臉紅的老毛病卻還是改不了。

「哥們今天一醉方休。」阿雄說。

「這我不敢。」阿意笑,「嫂子在邊上,我可得罪不起,以後我窮得到你家門口討酒喝,可是要嫂子把我迎進門的。」

「她敢。」阿雄又拿出了他的大男子主義,「那得她先出……」

阿雄話還沒說完,就感覺到他的後腦勺上挨了一粉拳,馬上就停住了話匣子。

「哈哈,我說阿意呀,還在寫詩?」阿雄馬上換了話題,「那詩呀,只能是愛好,不能當飯吃,說實在的,兄弟,我就覺得我這專業學得比你好,實費,能賺得了錢,能用賺得錢在深圳買房子,能買房子養我這可愛的女朋友。」

「嘿嘿,是吧,親愛的?」阿雄又咕隆一杯下肚,然後對著他那可愛的小女孩涎笑著。

阿雄的話實在。在當今這時代,錢在很多問題上在很多時候還是大爺,這就是有些文人常說的銅臭味。當然,銅臭味一說出來,空氣里都會浸透著酸不拉嘰的醋味兒。這年代,誰不想去多賺些這散發著銅臭味的東西呀,你沒听說過某某教授開一個講座要十來萬麼,你沒听說過某位大作家炒股賺了好多好多千萬麼?他們也說錢散發著銅臭味呀,但他們只是話里少了些酸不拉嘰的味道,因為他們身上也沾滿了這種味道。

說實在的,阿意還不太在乎這種味道。在這小城市里,在文聯上上班,房子有父母買,工資能夠自己去旅旅游支交一些平時朋友一起玩時的開支,平時寫寫詩賺點稿費當零用錢花,這日子也還過得蠻滋潤的。當然,阿意也想有個幾千萬的家私讓自己支配,能坐上豪華的跑車在柏油馬路上奔馳,但這可能嗎?他的那點工資,他的那僅僅當科長的父母,他的那一首小詩三五十塊的稿費能讓他的幻夢肆意狂奔嗎?不可能,不可能就不想吧,安安心心地過著這滋潤的平民生活也愜意。

當然,阿意也不在乎阿雄的話。這哥們,同一塊長大的,他還知道他的性格麼?初中時老師要他們寫一篇作文《我的理想》,這家伙揮筆就要當比爾•蓋茨二世的,但現在他也還沒模著張朝陽的影子,但他肯定還沒有否定他會成為比爾•蓋茨二世。

于是阿意便笑笑,舉起酒杯,說︰「喝酒。」

阿雄也便舉起酒杯,「喝酒。」

阿意猛一喝,一不小心嗆了,害得他咳嗽了好大一陣,好容易才把胸口郁結的瘴氣理平。

阿意不好意思地對著看著他的女孩子笑了笑,自我解嘲地說︰「有人想我了。哈,我們這有這個預兆,被酒嗆了被飯噎了,定是有人想你了。」

話沒說完,果然手機在唱著「願意為你」了。

阿意掏出手機,是阿娟來的。他接通電話,頓時從粗獷的黃土高原回到了小橋流水的江南,他輕輕地問阿娟︰「在畫家嗎?」

「恩。」阿娟輕輕地回答。

「又在畫畫?」

「沒有。」

「在構思新作品嗎」

「沒有。」

「那……」

「發呆。」

「怎麼了?」

「想你。」

阿意怔了怔,舉著手機好久不知道說什麼。

「我遇到了一個分別十年了的朋友,現在在喝酒呢。」好大一陣,阿意說。

「別喝多了。」阿娟一直在等他說話。

「知道的,早點休息吧。」

「恩。」

電話掛了。捂在手心里,沉思了一陣,然後又殷手機緊緊地捂著。

「阿娟,她真的愛上我了,我們真的相愛了。」阿意想。

「女朋友來的。」阿雄問。

「是的。」阿意覺得好幸福,我真的也有女朋友了,這不是夢吧。

「要她一起來聚一聚吧,也讓老朋友認識認識。」

「不了,她已經睡了。」阿意故作推辭。

「那我繼續喝酒吧。」阿雄又倒了滿滿一杯酒,「今天我們不醉不歸。」

「喝,我們不醉不歸。」阿意覺得突然來了萬丈的豪氣,也許,這就是的力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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