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蒙蒙亮時,白無瑕才閉上了那雙呆滯的眼楮。
似乎剛剛睡著,就被一陣敲門聲驚醒。
林美蘭那不悅地聲音,在門外面響起來,「瑕瑕,都六點半了,你怎麼還不起來準備早餐?你爸爸一向七點準時吃飯,七點半上班去。他身體本來就不好,難不成,我們還能讓他空著肚子上班去?」
「媽,我這就起來——」
她好像玩特技一樣,迅速穿上了衣服。洗了一把臉,就拖著渾身疼痛的身子下了樓。用最快的速度,給金家每人沖了一碗雞蛋茶,熱了幾個饅頭,調制了一碟子油潑小菜。在七點整時,準時把早餐端上了桌。
令人慶幸的是,金盛蘭沒有嫌這早餐簡單。林美蘭和金竹疏也沒有雞蛋里挑骨頭,都默默地坐下用餐。
「瑕瑕,你怎麼不吃?」
「爸,我一向不喜歡吃早餐。您吃您的,不用管我——」
金盛蘭的詢問,讓白無瑕再一次感受到一點兒溫暖。這一點點溫暖,是她在金家感受到的唯一僅有的暖意。不忍心告訴金盛蘭自己是熬過了頭,才沒有食欲的。隨便扯了一個理由,搪塞了過去。
「不吃早餐,這可不是什麼好習慣!即便不想吃,也得多少吃點兒。省得,天長日久落下胃病的病根兒……」
「爸,我記住了——」
金盛蘭喝了一口雞蛋茶,拿起饅頭咬了一口。
似乎想起了什麼,轉移了話題。
「阿竹,今天是你們結婚的第三天。按習俗,新娘子要三天回門。你今天別去公司上班,陪瑕瑕回娘家去。買什麼禮物,那倒是次要的。關鍵是,這個老理咱們得走……」
「公務員小區今天舉行奠基儀式,你這個做市長的又不是不知道。你這一市之長都不敢請假,我一個靠經商吃飯的建築公司老總敢缺席嗎?三天回門,她一個人去就行了……」
理由說的很充足,態度卻相當不恭。
擺明了,就是拿公事當借口。
「我是端公家的飯碗,身不由己。你一個私企老板,誰能開除了你啊?」嗓門提高了八度,「奠基的事兒,讓你們公司副總去。你小子老老實實待在家里,跟瑕瑕一起回娘家去……」
「爸,你不要逼阿竹,畢竟公事要緊兒。三天回門的事兒,我自己就能解決。我媽是個通情達理的人,她不會拘泥這些小節的……」
白無瑕出面說情,金盛蘭才沒有堅持己見。
他狠狠地瞪了兒子一眼,訓斥。
「你什麼時候能像瑕瑕一樣懂事兒,我和你媽就省心了——」
「爸,我已經夠懂事兒了。要不然,我能為了你的前途,娶一個自己不喜歡的女人?明知道她是個破……,還把她留在金家?」見金盛蘭瞪眼,急忙把那個鞋字咽了回去,「我吃飽了,失陪——」
放下筷子,起身走人。
不大一會兒,人就消失在園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