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得蕭雲溪感慨,就是久經陣仗的于嬤嬤也喃喃,「官奴啊……」
大慶立朝以來,就給人分了三六九等。
皇族宗室自然最尊貴,有宗人府掌管玉牒。皇親國戚,勛貴世家,則是宗正寺管的貴籍,舉凡嫁娶添丁,子嗣過繼,爵位承續,都得走宗正寺門路,有宗正寺驗準錄入名冊方才做準。爾後便是科舉考上來的寒門學子們,一朝有了功名,就可換為士籍,有士籍,名下產業不拘田地商鋪,比旁人少交二成稅,還有種種旁的優待。再則才是普普通通的良民籍與經商的商籍和靠手藝本事吃飯的工籍。
蕭家祖上一直便是商籍,不僅要交重稅,還多有掣肘,再有錢,人家都要看低你三分。是以蕭家數代人苦苦經營,敦促族中子弟讀書進學,到了蕭行霆這一輩,眼看終于可以改換門庭。
按照朝廷律法,倘或一族之中有人能得個進士功名,全族都可換做士籍,若有人身上能背個勛爵位,哪怕是最低等,便可成為貴籍。好處自不消說,最重要走出去旁人曉得你身份,先就讓你三分。
然而權貴自然歡喜這樣嚴苛的戶籍制度,淪為下等籍的人卻無論如何高興不起來。
大慶允許奴隸買賣,一旦簽下死契,成為奴籍,就是被主家活活打死,主家也只須付五貫喪葬費用,並不用再付出其它代價。若奴僕們欺主,辱主,尤其是仗著主子年少就不規矩的,一旦鬧開被官府察覺,必要受腰斬之刑。因而奴僕們一旦簽下死契,雖有些仗勢欺人,或主子們彼此不和,下頭的人跟著下絆子,也不過小打小鬧,絕不敢搬到台面上來。
奴籍尚還好些,伺候得好,猶可贖身,後人還能考科舉換門庭。賤籍卻大約是永無出頭之日了,賤籍中又以賤三等最為卑賤。
律法規定,倡伎,優伶等戲子樂府人皆為賤籍頭等,是可以贖身的,當然誰給你花了銀子,誰就是你主子,你也只能成奴籍,並且止步于此,不得再像奴籍的人尋求月兌籍後步步往上爬了。似是教坊司這樣官家地方,並不是妓院,只是常常會有官員去那里听曲看舞取樂,容易得到權貴欣賞,說不定就能有個好出路。
高宗年間,皇貴妃毛氏,就是出身教坊司。本是犯官家眷的毛貴妃,被打入教坊司後,因輕鴻舞跳得好,在一場皇室家宴上被高宗看中,從宮女做起,慢慢往上爬,寵冠後宮,竟然封了皇貴妃,連帶全家人都月兌了罪。若非出身實在不堪,只怕當時的孝貞順皇後連後位都保不住。也就沒有後頭中宗繼位,清算毛家之事。
世上固然只有一個毛貴妃,但只要入了權貴人家,得到寵愛,再生個兒子,後半生也算無憂,總比一輩子淪為賤籍好得多。
至于普通青樓女子,無論賣藝還是賣身,都為二等賤籍,允許贖身,卻不得月兌賤籍,只是生下的後代允準隨父入籍。
而前朝余孽,軍妓,官奴,大慶邊境作亂的各族戰俘等,皆為三等賤籍,不允許任何人為他們贖身,永世不得月兌籍,不管男女,只要有他們身上血脈,世世代代皆為三等賤籍,看不到任何希望前程。
這一章有些空洞,但是為了後面的情節讓大家理解,不得不有這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