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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攝影棚走到門口,幾百米的距離,孫哲曾來過多少字。這里的一切,他都這般的熟悉。應該說是幾年後,他們都對自己畢恭畢敬,以他為尊。可是,今天,現在這個時候,這里的每一個人都可以使喚他。
一直到走出攝影棚,到了路邊等公交車,孫哲都沒有說話。
「孫哲,你等會兒去哪?」李洋避重就輕,也不提剛才的事情。他很會察言觀色,很能了解孫哲現在的心情。
「不知道,我沒地兒去!」
孫哲望著茫茫人海,看著呼嘯而過的車輛,看著周圍的高樓。又想起2012年的他,住豪宅,開名車,哪像現在這般落魄。這世界的力量有多大,他能翻雲覆雨,他能左右人的命運。你前一刻還在頂端,下一秒就被扔到了下水道。
「該死!」孫哲月兌口而出罵了一句。
李洋道︰「那個,現在天色還早,不然咱們去喝一杯吧!」
「喝一杯?」
「是啊,咱們今天也賺了錢了,就當慶祝唄。」李洋為了讓他高興起來,倒也不在乎錢了。他也感覺到奇怪,第一次見到孫哲,就像是很多年前老朋友。放佛只要一個眼神,就能知道彼此的過去,也能一起開創彼此的未來。
或許,這就是天生注定的朋友,天生注定的知己,天生注定的伙伴和兄弟。
孫哲很感激他的這份心,他不曾記得那時候李洋有和自己一起喝酒。他清楚記得,他走出攝影棚的時候沒有遇到周瑾。上了公交車之後,他和李洋就此分開了。
這是不是代表著重來不一定按照原來的軌跡走呢?
孫哲已經開始在思考這個問題。
當即,李洋帶著孫哲到了一個麻辣燙的攤位,兩人計算好了只花二十塊錢。啤酒兩塊五一瓶,兩人每人兩瓶,十塊錢夠買酒。麻辣燙兩毛錢一根,十塊錢可以吃五十根。
這麼算起來,也算能吃一頓了。況且,他們已經吃了飯,只是為了喝酒消愁而已。
孫哲是不能喝酒的人,每次去酒會他都只是做做樣子,或者南希會提早給她換好飲料。今天面對這兩瓶啤酒,他決定都喝下去。
李洋是個酒桶,不管多少就灌下去,就跟喝水一樣。孫哲看著李洋喝水一般喝酒,他也想起日後嗜酒如命的他,因為酒,因為女人,因為事業,最後葬送了自己的生命。
忽然,他有一種歉疚,自己不該與他來喝酒的。或許他多喝一次就,他日後就少了一天的命。
「咱們還是少喝點吧!」孫哲說道。
「喝吧,都已經買了。」李洋道,「我大概知道你發生了什麼事情,但總之哥們一句話,既然都過去了,咱們往前看,砸門就此重頭再來!」
孫哲舉杯,道︰「你知道的,我就是那個敗家王子。只是,這其中有很多的隱情,有很都很難說出口的事情。」
「既然很難說出口,那自不必說,今天我們認識了,以後就是一起闖蕩江湖的兄弟。你的事情就是我的事情,咱們以後一起克服!」李洋已經喝了一瓶了。
孫哲喝了半瓶,肚子已經開始有了反應,頭腦也有些發熱了。這一刻,他很高興,他很幸運,他不想破壞氣氛,一口將剩下的半瓶喝下。
「其實,我很懷念這種狀態!」孫哲開了另一瓶,一喝又是半瓶。
「我很享受這種狀態!哥們,不是我吹牛,以你我的長相和演技,要想在娛樂圈混出個樣子不成問題。只要咱們努力,只要咱們能承受別人的辱罵和白眼,只要咱們能承受女人的現實,我們就能成功。」
李洋說的女人,有部分是說周瑾,另一部分是指另外一個女人,一個讓他糾結了一輩子的女人。孫哲知道那個人的事情,也知道她的一切。
「來,為了咱們美好的未來,干杯!」兩人踫杯,一飲而盡。
李洋根本就沒有喝飽,本想再叫幾瓶,卻被孫哲制止了。孫哲道︰「咱們別喝了,錢不多,還是留著點好!」
假如不是從2012來的孫哲,必定將身上的錢花光。可惜,他不再是那個敗家王子,他懂得如何處理一切。
「李洋,我今天很高興認識你。我本想跟你找個地方住,但是我今天還得去找個朋友。所以,咱們明天或者後天在電影廠門口踫面吧!」孫哲起身了。
李洋緊緊地擁抱著孫哲,不無感嘆地道︰「孫哲,很高興認識你!」
孫哲笑笑,慢慢地往夕陽底下走去。他要去找南希,他必須再次找到南希。如果沒喝酒,他可能不會做這麼堅決的決定。可是,在幾杯酒的刺激下,他一定要找到南希。他要還給他四十塊,他要去買那一張牽扯他們倆半輩子的彩票。
然而,南希來無影去無蹤,離開時也沒留下任何的線索,該去哪里找她呢!
孫哲走在街頭,沒有南希的半點影子,只有無盡的關于周瑾的海報。2002年的時候,是周瑾最輝煌的時候,她也正用自己的生命感受他最輝煌的時候。
孫哲四處走,忽然感覺到身後有人在跟著他,而且不時听到相機「 嚓」的響聲。孫哲一輩子都記得這樣的聲音,那是狗仔的聲音,那是八卦雜志的聲音。
現在,狗仔在他的身後,他到底該怎麼做呢?
轉身直接面對相機還是學某個明星一樣直接踹他一腳,然後把相機摔個稀巴爛?這麼做,都不合適。
索性,就當沒有發現吧。就算明天可能有新聞︰敗家王子流落街頭無依無靠。
孫哲注意到前面有個路口,他快速地走了幾步,正好一輛公交車停在那。孫哲快速地上了車,司機當即關了車門,孫哲就此擺月兌了身後的狗仔。
2002年的公交車讓孫哲有種不一樣的感覺,開打慢一些,有藝術氣息一些,就連車上的人也少一些。
很是無聊,他翻出自己包里的東西,回味那個時間里的美好。手機里很多他和朋友的照片,南希、秦如知和李洋都有照片保存。他清楚記得送走李洋的那天,他哭成一個淚人,南希甚至傷心到幾天不出門。
假如南希和李洋看到了這些照片,或許他們就會相信他了吧。
放下手機,他翻起那個屬于南希的記事本。翻開第一頁,上面寫著歪歪斜斜的幾個字︰記事本,下面署名南希。最底下還有一行字︰孫哲送南希。
「對哦,這個記事本是我送給她的!」孫哲想起某個重要的信息,「我的日程安排不都記在這上面嗎?」
孫哲翻開記事本,密密麻麻的記錄著他哪天去哪,哪天在哪里上通告,哪天在哪個片場拍那場戲。
這麼多年來,他沒有看過這個記事本,卻想不到南希這麼潦草的女人寫字這麼工整,計劃表寫的那麼詳細。從2002年到2012年,整整十年,都在這上面了。
翻開第一頁,孫哲看了一段文字。這段文字讓他喜笑開顏,收起記事本,他讓司機開了門,興奮地下了車。
匆忙跑進便利店,他指著貨架上一個厚厚的與他的記事本一模一樣的本子道︰「那個多少錢!」
「二十塊!」店員有些疑惑,「這麼厚的本子,你買了干嘛?其實,這個本子放在這快兩年了,都沒有人買,因為嫌它太厚太重。」
「我就喜歡她厚,我就喜歡她重!」孫哲笑笑付了錢。
在成為孫哲的經紀人之前,南希在新華路的一個拐角處擺地攤賣襪子。看著時間,孫哲判斷南希現在應該就在那里。
到了新華路,南希果然在那里吆喝︰「賣襪子了,賣襪子了,五塊錢兩雙,十塊錢無雙咯,快來買咯,快來買咯。走過路過,不要錯過!」
南希吆喝了半天,一個人走到了他的面前,她道︰「賣襪子嗎!」
「你果然在這里!」孫哲看著南希,忍不住的興奮。
「天啦,你怎麼找到我的!」南希滿是驚訝,她簡直不敢相信。
「因為我是從2012年來的,我們是朋友,你是我的經紀人!」孫哲一本正經地道。
「喂,你還瘋著呢!我告訴你,我現在忙的很,你走開,別礙著我做生意!」南希把孫哲推到一邊。
孫哲看她不信,又見到前面就有一家彩票店,于是不由分說地拉起南希往彩票店去。
「你干嘛呀,我還要做生意呢!」
「我記得你說過,只要我猜中了下期的中獎號碼,你就信我對不對?」
「我是這麼說過。」
孫哲指著時間,道︰「還有五分鐘就開獎了,我現在去買一注彩票,這注彩票能中四十塊錢,恰好能還你四十塊!」
「好,去買吧,如果中了,你就用彩票抵債了!」南希叉著腰,完全不顧她少女的形象。
孫哲笑了笑,沖進店里。他將記事本上的幾個號碼抄下來給了服務員。不到一分鐘的時間,張熱乎乎地彩票落到了南希的手上。
「四分鐘後,就是見證奇跡的時刻!」孫哲溫和地笑了笑。